2018 / 01 / 06
打工比照勞基法 學校開銷大增(2018/01/04)
大專校院學生兼任助理區分為「學習型」及「勞雇型」,教團抗議定義、分流不清,導致學校以「學習」之名行「勞動」之實; 教育部明確將「學習型」助理改稱「獎助生」,且各校未來須比照勞基法職災額度,成為「校園版一例一休」,讓校方開銷大增。
清華大學2月起實施「獎助生」制度,將學生分為研究獎助生、教學獎助生、附服務負擔助學生,1552名原來的學習型兼任助理轉加勞保,預估每年增加近3963萬元經費(含身障生晉用)。
校方認為學生尚未出校園就開始參加勞保,對學生而言幫助不大,因為正式投入職場前,就可能陸續累積工作服務年資,學生在學校打工累積的勞退金較少,但對勞保年金造成更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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