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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灼熱的鎂光燈 ─ 談媒體於兒童及少年之傷害 李思華
台大社工系學生◎李思華 多年來從閱讀報紙與新聞的個人經驗中發現,兒少新聞報導總以負面新聞居多,並且部分媒體在對於兒童及少年的認知、了解與尊重等方面仍有改善的空間。 很幸運地於台少盟實習期間參與了媒體監看作業,我發現新聞記者和編輯們偏愛以聳動的標題和充滿腥羶色的圖片來吸引群眾,並且時常疏於保護新聞事件中兒童及少年的身分,而這些情況時常散見於各大媒體當中,令人遺憾。 外界的眼光和社會輿論正是兒童及少年於成長階段最在意的事情之一,任何的一種評論都具有使他們懷疑自己、或肯定自己的正負向能量;兒童與少年的照片,以及任何足以辨識身分之資訊曝光後所造成的傷害,並不亞於事件本身所帶來的創傷。事件發生時已經是一次對兒童與少年們身心的嚴重磨損,被報導出來後,又是另一次多麼殘酷的傷害與打擊。未經處理或處理不當的照片公諸於世後,不僅是粗暴地曝露了當事人的身分,亦踐踏了他們的尊嚴,罔顧媒體工作者的從業倫理。 然而,當前的媒體踩著兒童及少年的創傷和污名,成為他們攀升收視、閱讀數字的墊腳石,並揮舞著閱聽人有「知的權利」之大旗,導致為了滿足閱聽人的好奇心,而在文字中暴露出兒童及少年的居住地或就讀學校。報社大方地用彩色墨水印刷兒童與少年們的負面新聞照片,但圖片上的馬賽克卻用得如此拮据。未周詳地考量到兒童與少年在媒體曝光後所帶來的負向影響,以收視掛帥的媒體實在令人感到失望。 個人認為「兒童(少年)優先」的報導方式,是在採訪過程中能夠先取得兒童及少年的同意,避免以侵入式的訪問使兒童和少年們在過程中受到二度傷害,並且在報導中尊重當事人的隱私權,使兒童與少年們能在新聞媒體披露事件的過程當中,依然能得到尊重,並且受到保護。可惜的是,此種理念似乎尚未在台灣媒體界生根萌芽,若媒體工作者皆能夠發揮自律的精神,以「兒童少年優先」的報導方式來工作,那麼兒童及少年的權益能夠得到保障,這也是我們期待看到的健康媒體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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