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夕,媒體陸續報導多起自殺新聞,但相關報導是否恰當?你怎麼看

過年前夕,媒體陸續報導多起自殺新聞,但相關報導是否恰當?你怎麼看

2/16日台少盟葉大華秘書長出席全國自殺防治中心新聞媒體聯繫會議,於會中就台少盟推動媒體自律機制多年之經驗,分享各式媒體新聞自律機制如何面對與處理「自殺新聞」報導的申訴意見及改進狀況。

她表示相關新聞自律機制的公民團體代表,多半會依據幾個原則與新聞媒體相關人員進行案例或新聞事件進行討論,包括:該則報導是否涉及「公共利益」,自然會牽涉到報導細節的比例原則、自殺者新聞照片的刊登是否涉及侵害利害關係人隱私、遺書內容的刊登是否恰當、報導標題是否過於簡化自殺原因,以及是否過度報導自殺細節。

葉大華認為不管自殺新聞報導是否涉及名人或一般人,面對此哀傷事件應採合乎尊重基本隱私權的自律報導原則,此外刊登之照片及自殺細節應盡量節制報導,但報導幅度需以「公共利益」為前提符合刊登比例原則。如前陣子國中生疑似為了iphone跳樓輕生事件,媒體認為這是兒少3C成癮的現象,故加大篇幅報導,但自殺細節:如跳樓的住家等資訊是否適宜「全都露」則應予以考慮。另外近日有關女演員自殺輕生的新聞,就清楚描寫購買了多少瓦斯罐,怎麼點火的細節,這些細節是否有必要?會不會引起模仿?這些都需要大家共同監督,且可以透過各媒體建立的申訴以及自律委員會等機制讓媒體改變,能做出更理想的自殺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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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媒體報導自殺新聞原則:「六要」與「六不」

 

「六不」:

.不要刊登出照片或自殺遺書。

.不要報導自殺方式的細節。

.不要簡化自殺的原因。

.不要將自殺光榮化或聳動化。

.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來解讀。

.不要過度責備。

 

「六要」:

.當報導事件時,與醫療衛生專家密切討論。

.提到自殺時,用「自殺身亡」而不要用「自殺成功」這樣的字眼。

.只報導相關的資訊,且刊登在內頁而非頭版。

.凸顯不用自殺的其他解決方法。

.提供與自殺防治有關的求助專線與社區資源。

.報導危險指標以及可能的警訊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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