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受虐兒關懷」專案補助申請暨審查辦法

 

 

 

2020年度「受虐兒關懷方案」補助申請暨審查辦法

 

一、緣起與宗旨: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有感於近年來受虐兒問題嚴重,需要更多社會資源投入於資源匱乏之高風險家庭、都市或偏鄉等邊緣兒童少年,預防兒童少年虐待問題惡化。因此特別編列經費委託台少盟推動「受虐兒關懷方案」,徵求各界提案。凡服務受虐兒團體或發展受虐兒服務新計畫者,在政府資源無法提供或提供不足額款項之經費補助,協力相關社福團體持續發揮服務受虐兒少族群之功能。

 

二、申請資格:凡符合且認同本計畫宗旨,具備國內合法立案資格之社福機構或團體有實際執行受虐兒相關預防或保護方案。

 

三、補助方向:

(一) 各申請團體須提出依據區域特性與組織服務項目規劃之福利服務方案,同時告知所提出之方案是否為與政府部門合作之方案,或為組織之創新方案。

(二) 本計畫鼓勵團體開展創新服務,故如為第一年執行之新方案,請多加詳述需求評估及預期成效。

(三) 本補助計畫服務對象以受虐兒童少年及其家庭為主,並依年紀分為0-6歲嬰幼兒、7-12歲兒童、13-18歲青少年三組。

(四) 各團體申請計畫書須以受虐兒服務為主軸,執行內容可分為社區預防、高風險家庭、安置輔導三部份。

(五) 本補助計畫以支持直接服務計畫為主,且避免資源落差,台灣本島各區及外島將公平分配,並優先補助服務區域中缺少相同服務型態或資源相對缺乏者。

四、補助項目 : 本方案以支持第一線服務為主,不接受申請設備採購(如公務車、廚房設備等)項目之方案。各團體申請計畫補助項目,可含人事費及業務費用。

五、提案方式:申請期限內檢附下列紙本資料及電子檔, 並須完成線上基本資料登錄(https://forms.gle/sJ1X7kQmkzdPGtLc6 ),方予受理。

(一) 組織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乙份)

(二) 本案申請表(詳附件一)

(三) 本案提案計畫書一式八份

(四) 過去辦理相關業務之實績與成果

(五) 申請經費補助之優先順序及經費來源(務請完整註明期待補助項目優先順序,以及是否已申請到聯合勸募、公益彩券回饋金或其他政府部門、民間團體之計畫補助經費與金額)

 

六、申請期間:自2019年12月10日(二)起至2020年1月15日(三)止,郵戳為憑,如親送或快遞請在截止日下午6點前送達台少盟,逾期不受理。(需檢附與書面資料一致之電子檔案。如郵寄以郵戳為憑;同時須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基本資料登錄(https://forms.gle/sJ1X7kQmkzdPGtLc6) ,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 收件地址:234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58號

台少盟「受虐兒關懷方案小組」

- 聯絡窗口:吳小姐02-2926-6177#15、wu556@youthrights.org.tw

 

七、「受虐兒關懷方案」審查程序分為初審及複審兩個階段,進行審查及經費分配工作。

(一) 第一階段:書面初審(由台少盟負責,確認申請單位符合資格且提案符合補助方向,初審通過後方可進入第二階段)

(二) 第二階段:複審會議(由蘋果基金會董事任審查小組並召開審查會議)

1. 各申請案之審查結果核定方式,以審查小組所有審查委員所作之審查評核分數為依據。

2. 各申請案經費分配由審查委員共同決定,每案之核定金額於複審會議完成後,公告於台少盟官方網站上(https://www.youthrights.org.tw/),並函文通知獲補助團體審查結果。

3. 2020年度預計申請於二月底審查完畢並公告。

 (三) 審查標準:

項目

具體內容

比重及

分數

問題現況描述

計劃服務範圍之區域特性與問題及需求現況描述

10%

計畫目標及內容

1.計畫核心目標與解決

2.計畫執行之具體步驟、實施方法 與目標績效指標

3.計畫內容是否符合協力弱勢族群之精神

30%

預期效益

對NPO、服務對象、社區或社福政策之具體改變

30%

計畫可行性與實績

計畫可行性、預算編列合理性與其他投入資源說明、NPO過去辦理相關工作之實績

30%

總    計

 

100%

 

 

 

 

 

 

 

 

 

 

 

 

 

 

 

 

 

 

 

 

 

 

(四) 各單位所提之「受虐兒關懷方案」專案計畫書評核計算方式,以參與審查之每位委員所作各項評核標準分數加總,依總分排序。

(五) 其他事項

1. 撥款:審核通過之方案經由台少盟發函通知後,補助款項將直接由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於2020年三月統一撥入各單位。如一月份開始執行之方案計畫贊助費用也會回溯至一月,完整補助全年度經費。

2. 配合事項:獲贊助之單位須配合進行審查委員期中訪視,並按時於每年7/31日前繳交期中報告紙本(一式一份)及電子檔案:每年12/31前繳交期末書面執行成果報告紙本(一式八份)、支出明細表(一式一份)及電子檔案。相關成果報告,將於年底前公告於台少盟官方網站頁面(www.youthrights.org.tw) 以昭公信。

  1. 申請本計劃之人事費用皆不得與其他方案重覆申請,且不含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亦不得要求獲補助人事費補助之員工用有薪資回捐組織之情況發生。獲補助單位如有計劃人事異動情形,務必主動函文告知台少盟及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如有被申訴或查核不實情形,將視情況追繳回相關款項。
  2. 本計劃之期末核銷需提供單據憑證正本,如人事費用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每月薪資轉帳證明單、匯款轉帳明細、存簿影本、薪資簽收單。
  3. 本計畫申請之業務費用項目包含講師鐘點費、課程材料費、交通費、訪視服務費、專業諮商或團體輔導費、會議費、專業督導費、外展服務活動費、場地使用費、伙食費、雜費等。業務費補助經費核定原則如下說明:
    1. 講師鐘點費:
      1. 基本課程鐘點費:國小每節400元、國中每節500元。
      2. 技藝課程鐘點費:外聘教師每節800元、內聘教師折半每節400元。
      3. 專業諮商費:只補助具備專業人員資格者,如具備社工師或心理師等專業輔導人員資格者,每人每小時最高2,000元,未滿一小時減半支給。
      4. 團體輔導費:每人每小時最高2,000元,未滿一小時減半支給。
      5. 協同領導費 : 每人每小時最高1,000元,未滿一小時減半支給。
      6. 講座鐘點費:內聘每節最高1,000元,外聘講座每節最高2,000元。
      7. 專家學者出席費:最高標準每次會議為2,500元。
    2. 訪視服務費:
  1.  家庭訪視服務費,每名個案每次700元。
  2.  機構或外訪面談服務費,每名個案每次300元。
    1. 學員及工作人員伙食費(含茶水),每人每次補助上限80元。
    2. 專業督導鐘點費:外聘以1,600元/時計、內聘折半800元/時計。
    3. 課程材料費核實支付,每人每年補助上限為3,000元。
    4. 全案雜費未列明細者以1,000元/月,一年12,000元為上限。
    5. 場地使用費:僅補計畫案相關業務活動場地使用費,含水費、電費、網路費、場地租金、清潔費、書報雜誌等,每一單位每月最高核實補助2萬元。
    6. 未列明核定原則之項目皆採實報實銷。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