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青年貧窮 王建煊請公開道歉!

漠視青年貧窮 王建煊請公開道歉!會後新聞稿

   監察院長王建煊日前表示大學生打工是被金錢迷惑、把黃金時間當石頭賣掉,是「笨死了」的行為,123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王建煊以偏概全的將大學生打工的目的,全部推拖為大學生個人的物欲滿足,迴避社會環境、家庭經濟狀況的主要因素,且監察院長未秉持職權調查青少年面對的薪資剝削及未加入勞保的嚴重性,根本是本末倒置,因此記者會中各團體代表一致高呼「漠視青年貧窮,王建煊請道歉」的口號!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她本身因大學時唸私立大學,為減輕家長經濟壓力總計打過八份工,就是不希望未來出社會就立即背債。雖然王建煊說清寒子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但依教育部98年統計目前高中以上學生實際辦理就學貸款人數為408,703名,申貸金額為3021955,392元。這四十萬名申請學貸者,每個人一畢業立即背債四、五十萬元,如果再依據主計處調查,98年間大學畢業生的平均薪資僅有19,477元,得要不吃不喝至少一年才能還得起學業債務。而22K政策大學生薪資普遍被壓低,加上超高失業率,根本無法如王建煊所說得出社會就可以賺很多錢,諷刺的是大學生畢業立即面臨到的是貧窮與負債的雙重經濟壓力。因此王建煊是否想過大學生打工背後的深層原因?她強調「笨蛋!問題不在打工!」因為助學貸款僅能解決學費,大學生尚有生活費、房租等支出,家庭不算富裕的大學生如何能不打工只靠助貸過日子?身為監察院長的王建煊,不去檢討高學費政策下的青年貧窮問題,不對只提供貸款卻無足夠學生宿舍的殘補式就學支持政策要求改進,卻只知針對大學生開炮,根本是本末倒置,污名化青年人的勞動力,甚至挑起世代對立。

 

  青年勞動95聯盟執委胡孟瑀指出,許多來救助的青年打工族,都是家境清寒又努力向上的學生,但王建煊做了什麼?勞委會又做了什麼,超過7成以上雇用打工族的業者都有違法行為(見附註1),監察院又做了什麼?為何不對勞委會長年漠視青年打工權益進行糾正,只以不食人間煙火的言論批評大學打工行為。況且人力銀行還一再強調企業重視的不只有學歷,還有職場經驗、競爭力、工作態度等等職場上才能學到的功課,這些都是學校學不到的知識。他強調,王建煊自己是學租稅出身的,應該認真檢討的是,為什麼辦理助學貸款的人數會愈來愈多。

 

  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表示,嚐到金錢的滋味不是從賺錢開始,而是會用錢就知道,反而是工作後才知道錢不容易賺,連第一夫人周美青都是在外留學時邊打工完成學業。但台灣因稅制不公,社會貧富差距落差擴大,家境優渥的學生進入公立大學的比例愈來愈高,中產階級與低所得戶所能提供的家庭支持力量愈來愈薄弱,加上學費、生活費到房租,都是一大負擔,不見政府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法,卻將問題全部歸為個人行為,對必須打工才能求學的大學生,以及無力給予子女免於經濟憂慮的父母,情何以堪?這一代的青年人擁有的資源遠不及上一代,只有負債及低所得,監察院難道不應該調查?

 

  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抨擊王建煊的說法是「站在天堂嘲笑凡人」!高學費再加就業不穩定,王建煊頂著監察院長之尊,不對勞委會縱容企業顧主以時薪80元賤買大學生的黃金時間開炮,卻反對大學生不得不賤賣黃金時間語多嘲諷,難道低薪政策不是監察院該管的事?有多少違反聯合國兩公約中工資不得低於生活所需的案例,有多少四人以下單位未能加入勞保,監察院應立即進行調查。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宛芬則認為,如果大學生打工是為「載女朋友」到處轉轉,那麼女大學生打工的理由又是什麼?王建煊的論點根本就是對青少年及大學生貼標籤、污名化,與其管大學生打工,為何監察院不去管管建教生在職場中面臨被剝削、淪為廉價勞工的嚴重問題?

 

  勵馨基金會研發專員邱曉英則以失業率為例,當全國失業率降到5%以下時,大學畢業生的失業率還高居14%,大學生已經愈來愈難找到工作。王建煊認為從成本效益來看,大學生打工划算,但全職學生花那麼多時間及金錢進行自我教育投資,畢業後卻必需面臨找不到工作或低薪的冏境,難道這樣就划算嗎?而只有助學貸款,根本稱不上是對大學生對青少年學子提供支持。

 

  民間團體一致認為,大學生打工的目的其背後包括社會因素、經濟因素、非經濟因素,而王建煊居監察院長之高位,不思改變社會環境對於大學生在高學費與薪資結構上所面臨的不平等待遇,亦不曾遏阻由政府所主導的青少年勞動剝削行動,卻將大學生打工原因簡化為沈迷金錢的甜美,不僅是對大學生乃至青少年世代最大的污名化,甚至挑起社會世代的對立,造成世代間的不信任,因此大聲呼籲『漠視青年貧窮的王建煊,請公開道歉。』

 

青少年就業者平均薪資變化-依教育程度別(單位:元)

教育程度

國中及以下

高中

高職

專科

大學及以上

平均

985

21,780

21,670

20,400

24,172

19,477

20,752

85

國中以下

25,624

國中

27,930

30,121

28,617

35,566

47,324

31,408

薪資差距

-3844

-6150

-8451

-8217

-11394

-27847

-10656

資料來源:85年資源取自青少年白皮書86年版,P170,青輔會出版;98年資料取自主計處98年青少年(15-24)人力資源統計提要分析,P7

 

 

(附註1)

2010/11/9        聯合晚報        暑期工讀生 3成雇主未提撥勞退金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0.11.09 02:41 pm

 

勞委會今天公布八月暑期工讀生勞動專案檢查結果,52家受檢事業單位中,38家都有違法情節,佔七成三。總計違規事項達83件,其中以未於到職日參加勞保及就保最多,其次是假日上班未給工資。不過,有19(36.5)未提撥勞退金因為已改善而未列入違規事項,等於每3位暑期工讀生就有1位未提撥勞退金,問題嚴重。

 

勞委會今年八月針對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對象鎖定具有連鎖事業單位的服務業,抽檢對象包括油品供應業、批發及零售服務業、餐飲業、娛樂業、其他教育訓練服務業等僱用較多工讀生的事業單位。檢查項目包括勞基法相關規定、勞保就保及勞退等事項。

 

勞委會抽檢52家事業單位,只有14家事業單位完全合法,另38(73)有違規事項,違規事項83件,其中違規比率最高的是未在到職日申報就業保險,計15 (18.1)、其次是未給假日工資14(16.9)、延長工時未給加班費者13(15.7),未在到職者加勞保有11 (13.3)

 

違法情節較嚴重者,多屬未按規定投勞保及就保,未提勞退金比率更高,共有19件,等於52家事業單位中有19家都未提勞退金,比率高達36.5%。勞委會表示,相較去年專案檢查結果,今年情況略有改善。例如去年檢查100家,違規事項達213項,今年檢查52家,違規事項83項。整體而言,雇主僱用工讀生,最常以「實習」、「試用」、或「在職未滿若干日」等理由拒絕投保或短付工資,從事工讀勞工若發現雇主有上述情事,應儘速向各地勞工主管機關或勞委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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