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青春不輟」專案補助開始徵件,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2016年度「青春不輟」專案補助申請暨審查辦法

 

一、緣起與宗旨: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針對國內從事協助中輟生或中離生復學輔導工作之青少年安置機構及團體,或預防中輟或中離問題之社區方案進行經費贊助。為使相關捐款資源獲得妥善分配,特委由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以下簡稱台少盟)組成「青春不輟」專案審查小組,並訂定相關審查辦法,供中輟/中離生相關服務團體提出服務方案及經費需求, 讓真正需要資源的專業團體獲得最直接的幫助,持續有能量服務中輟/中離生或防制中輟/中離問題,進而發揮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鼓勵青少年學習不中輟之精神。

 

二、申請資格:凡符合本計畫宗旨,具有二年以上實際從事兒童少年福利工作或輔導中輟/中離生,並具備國內合法立案資格之社福機構、教育機構、社區組織或志願服務團體

 

補助方案類型:

補助之提案區分為三類計畫,並依據審查小組之審查結果核定贊助經費:

方案類型

贊助資格

服務對象

 辦理方式

第一類

加值型

方案

贊助對象:曾接受過青春不輟專案補助,且具有具體服務績效,並能針對既有之服務模式規劃提出延伸性的加值服務方案。

應包含:高中/高職中途離校或國中或國小中輟/再輟/間輟學生。

1.由專業輔導或社工人員針對個案與其家庭問題及其需求進行初步評估,據以擬訂服務計畫,透過追蹤訪視提供相關服務。每年至少服務20 名個案及家庭,每名個案每月至少需面訪二次。

 

2.運用輔導或教育專業提供下列服務:

A.多元中介教育措施

B.課後關懷輔導

C.團體輔導

D.舉辦區域輔導網絡連繫

    會議或研討會議

E. 其他創新性服務

第二類

社區及家庭處遇

方案

贊助對象:能針對在地區域特性,規劃提出高關懷兒少之外展服務、課後照顧、家庭處遇之方案。

 

應包含:高中/高職中途離校或國中或國小中輟/再輟/間輟學生。

1.由輔導人員針對個案與其家庭問題及其需求進行初步評估,據以擬訂服務計畫,透過主動追蹤訪視等外展工作提供相關服務。每年至少服務15 名個案及家庭,每名個案每月至少需面訪二次。

 

2.提供兒童少年免費參與下列活動或服務:

A.課業輔導或課後關懷輔導

B.團體輔導

C.社區參與、文化休閒、 生涯探索等多元發展性活動

D.據點志工或課輔人員教育訓

第三類

青少年關懷據點

方案

贊助對象:能整合區域性青少年輔導資源,規劃設立在地服務特色之青少年關懷據點,以強化對於中輟/中離高危險群青少年之支持性服務。

以高中/高職中途離校生,或國中中輟高危險群青少年為主。

1.據點服務:由社工專業人員針對個案與其家庭問題及其需求進行初步評估,據以擬訂服務計畫,於關懷據點提供相關福利服務。每年至少服務20名個案及家庭,每名個案每月至少需面訪二次。

 

2.每一關懷據點應至少具備下述服務項目之功能,並提供足夠空間供青少年免費參與相關活動及服務:

A.課後關懷輔導

B.團體輔導

C.社區參與、文化休閒、生涯探索等多元發展性 活動

D.據點志工或課輔人員教育訓

E.舉辦區域輔導網絡連繫會議或研討會議

F.其他創新性服務

 

四、補助項目:

方案類型

補助項目

補助上限

第一類

加值型方案

講師鐘點費、交通費、訪視服務費、專業諮商或團體輔導費、課程材料費、專業督導費、伙食費、外展服務活動費、雜費等

 

500,000

第二類

社區及家庭處遇方案

講師鐘點費,交通費、訪視服務費、專業諮商或團體輔導費、課程材料費、專業督導費、伙食費、外展服務活動費、雜費等

 

350,000

第三類

青少年關懷據點

方案

專案人事費、講師鐘點費、交通費、專業諮商或團體輔導費、課程材料費、專業督導費、伙食費、場地費、會議費等。

 

650,000

 

五、提案方式:申請單位需檢附下列資料:

        1.組織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

        2.本案申請表(詳附件一)

        3.參與本案計畫書一式六份

        4.過去辦理高關懷學生或中輟/中離生相關業務之成果

        5.申請經費補助之優先順序及經費來源

 

六、申請期間:請於2015年11月30日下午6點前,以掛號或快遞送達至台少盟辦公室: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36號8樓之2   台少盟「青春不輟專案小組」收(逾期不受理,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台少盟承辦人電話:02-2369-5195轉分機12,王先生。

 

七、審查作業程序:「青春不輟」專案審查程序分為書面初審及複審兩個階段,由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董事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及經 費分配工作。

(一)  第一階段:書面初審

(二)  第二階段:召開決審會議

1.審查小組針對符合資格及書面審查之提案召開決審會議。

2.各申請案之評審結果核定方式,以審查小組每位審查委員所作之各項審查評核分數為依據。

3.各申請案經費分配依審查委員共同決定之各案核定金額,並於第二階段決審會議完成後,公告上網並函文告知審查結果。

 

 (三)審查項目及內容:

項目

具體內容

問題現況描述

計劃服務範圍中輟/中離問題之區域特性與現況描述

計畫目標及內容

1.    計畫核心目標與解決或預防中輟/中離問題之關係

2.    計畫執行之具體步驟、實施方法 與目標績效指標

3.    計畫內容是否符合申請類型所欲協助中輟/中離生復學或預防中輟/中離問題之精神

預期效益

對NPO、中輟/中離生、社區或中輟/中離政策之具體改變

計畫可行性與實績

 

計畫可行性、預算編列合理性、NPO過去辦理中輟/中離生輔導工作之實績

 

(四)各單位所提之「青春不輟專案」計畫書評核計算方式,以參與審查之每位委員所作各項評核標準分數加總,依總分排序。

 

(五)其他事項

1. 撥款:審核通過之贊助經費由台少盟發函公文後,直接由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於2016年初統一匯撥入各補助單位。

2. 配合事項:獲贊助之單位須配合進行審查委員期中訪視,並按時於每年7/10日前繳交期中報告及電子檔案每年11/30日前繳交期末書面執行成果核銷報告及電子檔案相關成果報告將於年底前公告於台少盟官方網站頁面www.youthrights.org.tw以昭公信。

3. 繳交之期末成果報告書內容:

(1)  各項紀錄:個案輔導紀錄或輔導成效評估報告、團體紀錄或團體輔導成效評估、據點服務紀錄清冊、座談會紀錄…等。

(2)  服務成果:如辦理活動場次、參與人數或人次(新移民、原住民、單親及男女性別應分別統計)、參與者反應、案主問題改善情形等等)。

(3)  效益評估:進行質化、量化分析,包括服務對象參與活動之行為前後測比較評估、滿意度調查分析、方案目標達成度分析等。

(4)  優缺點分析、檢討與建議事項、成果照片及其他相關資料。

4. 核銷時如有剩餘經費,應予繳回。

5.  申請本計劃之人事費用皆不得與其他方案重覆申請。獲補助單位如有計劃人事異動情形,務必主動函文告知台少盟及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如有被申訴或查核不實情形,將視情況追繳回相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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