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勸募活動 募款所得與收支報告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2015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勸募活動

募款所得與收支報告

 

一、勸募期間:104年1月29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

二、經費使用期間:至105年9月30日止

三、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041360309號

四、募款所得收支情形:

「2015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畫」公益募款活動自民國104年1月29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總計募得款266,064元(含利息145元),扣除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24,875元,及其他活動支出125,850元,剩餘募得款115,339元。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於下列範圍內,由勸募活動所得支應:

1.  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百分之十五。

2.  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未逾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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