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公民權

台少盟借鏡世界各國皆以18歲為投票年齡的主流 經驗,於2005年底開始研議推動降低投票年齡運動,積極主張投 票年齡不應成為台灣青少年參與公民社會的阻礙,應讓18歲青少年 及早擁有投票權,並營造一個支持青少年提早預備參與公眾事務的環境及參與公民社會之機制,使青少年的意見能廣納於各項公 共政策決策中。

2006年開始聯合五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降低投票年齡行動聯盟」,舉辦一系列十八歲投票權的倡議行動,呼籲台灣社會正視青少年的公民地位與公民權益!

2013年開始聯合關注青少年權利的NGO、青少年團體、青年團體、學生團體、教師團體、家長團體、青少年與 社會公民組成青少年議題陣線,關注公投法 人團法等投票年齡及發起人年齡門檻降至十八歲議題。

2014年,因應修憲組成『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推動18歲投票權修憲案。當年部分政黨籲將「核四是否要插入燃料棒運轉」議題交付公投,並主張擴大海外台商的不在籍投票。

2015年6月,在國民黨的政治綁架之下。18歲投票權修憲案因不在籍投票等議題被迫中止宣告破局。

2020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發聲明表示,這代表18歲公民權運動再度推進,落實18歲青年自主及參與權,呼籲台灣社會正式迎接「新成人」時代來臨,接下來是繼續推動18歲投票權修憲案。

2022年3月18歲投票權修憲案成功送出立法院,確認於11/26  伴隨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舉行的18歲公民修憲複決案。

2022年11月26日在長達 4 個多小時的票數清點下,以同意票 512萬 票 53 %,不同意 459萬 票 46 %,依然無法邁過修憲複決門檻(961萬9,697票)。

這次公民複決案,雖獲台灣主要政黨表態支持,但仍然無法跨越修憲高牆,對此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召集人林月琴指出:「本次18歲公民權案雖然未能通過修憲門檻,但從得票數及得票率來看,其實在所有縣市都擁有高支持度。我們呼籲所有年輕朋友不要灰心,我們要世代同行,繼續前進。這段日子以來,18歲的年輕人自發性的走上街頭,靠著自己的力量做文宣海報宣傳,有青年還被反對者拿雨傘攻擊,年輕人要的不多,只希望自己的聲音可以被社會重視、在乎,並且擁有公民權,我們要再次表明,18歲的年輕人,不該是局外人,青年已經用實際行動證明他們擁有,且準備好參與台灣的公民社會,我們不會在此放棄,修憲複決結果也不會否定年輕世代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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