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C在台灣」青少年表意權利的實踐與展望研討會
一、研討會緣起
《兒童權利公約》(CRC)第十二條:「締約國應確保有形成其自己意見之能力的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物自由表示其意見,其所表示之意見應依其年齡與成熟度予以權衡。」是公約中最具創新性的條文之一。公約承認未滿18歲的兒童作為一個完整的個人,具正直特質及個性,及自由參與社會的能力。條文內容不只釐清權利本身,還提到落實其他權利的方式。為落實CRC精神,我國法令近年來也陸續將青少年的表意及參與權利入法,且逐漸在制度上建置與突破,諸如:地方政府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校務會議及學校各式會議的學生代表、課程審議機制的學生代表....等。
二、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 合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邀請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公民學科中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事務輔導團
三、時間地點
- 2018年12月8日(六) 09:20~17:30
- 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 客家文化中心3F 媒體簡報室
(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三段2號,近台電大樓5號出口)
四、參與對象:
1.對於了解或實踐「青少年表意權利」有興趣的社會公眾
2. 涉及青少年表意權利的政策與業務相關人士,包括:業務承辦人、青少年代表、學生代表、相關機制組織成員、校務行政人員、教師、家長與其他利害關係人,約100人。依屬性分別舉例如下:
青 少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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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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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 機制 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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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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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 與 校務 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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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 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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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方式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 報名方式:以傳真02-29266187或至本會官網線上報名。
- 連絡電話及承辦人:02-29266177#18,吳先生
- 本會議納入公務人員研習時數登錄、申請教師研習時數、提供服務學習時數認證
六、研討會流程
時間 | 主題 | 內容 | 擬邀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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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09:20 | 報到 | ||
09:20 ~ 10:20 |
Welcome~ 專題講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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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葉大華委員 |
10:20 ~ 12:00 |
PART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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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台少盟葉大華秘書長 分享人: 1. 新北市兒少諮詢代表團隊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台北市基督教教會聯合會 新北市政府兒童及少年代表 2. 屏東縣政府兒少諮詢代表 |
12:00 ~13:20 |
午餐 | ||
13:20 ~ 14:50 |
PART II 運作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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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東吳大學人權學程 分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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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 ~15:10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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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 ~ 16:40 |
PART III 教育現場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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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分享人:
回應人:台灣家長教育聯盟 |
16:40 ~ 17:20 |
綜合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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