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鑑於平面與電子媒體快速且密集的傳播特性,文字、畫面以及圖像的使用所建構之現實 (reality)認知,對於少年成長過程之價值觀與判斷力,具有極為重要之影響;而成年世界對於少年的瞭解,也泰半來自於媒體的傳播訊息,因此,健康的媒體生態環境,對於未成年兒少身心之健康發展,以及多元價值之判斷與開發,乃至於不同世代間之相互理解相對十分重要。故為培養少年具有分析、評估乃至判斷媒體提供內容之真假與虛實,歷年來我們透過好媒人、兒少新聞妙捕手等活動的舉辦,以及與平面媒體從業人員的直接溝通,加上兒少新聞資訊的解析說明,持續推動兒少新聞媒體識讀工作,期望少年人及成年人成為耳聰目明的閱聽人。 |
| 少年權益的發展與推動,不僅有賴於民間團體由下而上的推廣,更需要國家由上而下的政策引導與資公平源分配。其中,少年族群所得到的國家資源分配,主要區分為中央政府的部會預算分配,以及地方政府的兒少福利業務推動公務預算。為了解國家資源分配對於少年實務工作之影響,台少盟自民國91年起便代表參與內政部「中央對直轄縣市政府執行社會福利績效考核」,參與考核少年福利業務後發現,少年福利業務在各縣市政府之中,無論從經費分配、相關專責單位人力配置乃至於政策定位,礙於無直接的選票壓力,鮮少有人為其喉舌,因此處於非常邊緣的地位。是故,唯有透過少年團體持續性的發聲倡議與監督力量,強力要求各級政府對於青少年福利政策及業務應有公平之對待與重視。 |
| 國家與社會對於兒童及少年之成長發展,不僅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健康、安全、保護照顧、教育等基本需求,還需要建構多元的社會參與環境、提供發展取向之福利服務措施,但現行以福利為主軸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實已無力因應台灣快速發展的高齡少子化社會變遷環境。因此自民國97年起,台少盟結合民間實務團體、法界與專家學者,針對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不足之處,參採國際兒童人權公約之概念與內涵,並盷衡我國社會特性,共同研議「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草案」,其中納入身分、健康、安全、教育、成長與發展、文化休閒與社會參與、福利、就業勞動、保護與司法等面向,冀望為兒童與少年的成長過程建構一套可長可久的基本體制與服務資源。 |
| 台少盟的成立,乃有鑒於國家長期以來缺乏整體性的少年福利政策規劃,相關福利經費預算持續受到排擠效應,致使少年福利化約為特殊邊緣青少年的殘補式福利工作,欠缺建構青少年身心發展的多元空間,以及關注青少年權益的政策環境,故於民國92年6月共同聯結22個長期從事青少年福利工作少年團體,合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目前已有30個會員團體,並已發展為台灣青少年及兒少領域主要之政策倡議團體。台少盟目前主要倡議主軸為推動攸關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六大權益,包括「福利保障權」、「勞動保護權」、「社會參與權」、「文化休閒權」、「健康發展權」、「公平受教權」,並積極監督落實各項青少年與兒少福利政策及經費預算,進而喚起社會各界關注青少年政策及投資青少年多元的發展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