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目前未開放報名(尚未開始或已截止)。
2019-03-18 08:00   至   2019-03-20 20:00
長期倡議十八歲公民權及培力青少年與兒童參與政策機制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在臺灣民主基金會的支持下,特規劃辦理「 Young Voice國際參訪交流計畫」,預計於2019年3月18日(一)至3月20日(三)組團參訪香港「兒童議會」及香港首個兒童主導組織「童夢同想」,並辦理青年及青少年代表甄選活動與培訓。

壹、緣起:

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於2019年812國際青年日致辭時,提醒世界各國對於青年賦權的承諾:「世界上15至29歲的年輕人都需要安全的空間——能自由表達意見並追求夢想的公共空間、公民空間、實體空間和虛擬數位空間。」且國家必須投資青年政策,讓青年能夠獲得有品質的教育、培訓和尊嚴勞動,充分發揮自身潛力。」此外民間團體台少盟透過國際青年日主題發展網路問卷來收集15-35 歲青年相關意見,總計有2100位青年填答。問卷調查結果有七成青年表示其兒少成長過程曾受歧視、青年對政治體制的信任感只打40 分、九成認為公民政治參與空間不友善。

    有鑑於我國已於2014年通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該公約四大核心精神中強調以兒童為權利的主體,簽約國應該要確保十八歲以下兒童的表意權及社會參與的公民權利,其中建構兒童直接參與兒少政策決策之機制與管道,讓兒少代表提供必要之諮詢意見是國家應確保的兒童權利。加之2018年初公投法已下修投票年齡至十八歲,2018年底十大公投十八歲青少年已首度透過公投票可以參政與議政,顯見因應相關人權制度的國內法化以及民主政治的逐步鬆綁,國家對於兒少及青年的民主政治參與空間應該跟上國際腳步積極規劃,並盡早借鏡推動透過以兒童或青年為主體的[兒童議會]或[青年議會],讓青少年及兒少能積極參與制訂、執行和監測影響其生活的所有相關法律、政策、服務和方案,以弭平現行青少年認為公民政治參與空間不友善的落差。

貳、目標:

為增進我國青少年與民間團體青年工作者提升對於《兒童權利公約》兒童、青少年表達意見、參與及被考量的權利內涵了解,並藉分享交流自身經驗促成推動落實相關權利之國際公民,本會特規劃辦理「 Young Voice國際參訪交流計畫」青年及青少年代表甄選活動與培訓,引介重要國際議題與建構青年與青少年國際參與知能,使我國青年與青少年掌握相關議題的發展趨勢與國際脈動,並為我國國際參與及《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相關事務培養未來人才。

參、參訪行程內容:

長期倡議十八歲公民權及培力青少年與兒童參與政策機制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在臺灣民主基金會的支持下,預計於2019年3月18日(一)至3月20日(三)組團參訪香港「兒童議會」及香港首個兒童主導組織「童夢同想」,實質了解國際社會如何透過支持兒童及青年參與地區、國家和國際的團體,組成NGO,或於各級政府的青少年與兒童事務部門決策機制上設置直接參與機制,實質發揮其政策影響力,借鏡其相關運作經驗,做為我國未來推動兒童議會或青年議會之參照。借鏡國際經驗,擴大推動我國兒少及青年的民主政治參與空間與各級政府決策參與機制。

日期

上午

下午

晚上

3/18(一)

出發至香港

參訪香港兒童議會

香港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

香港小童群益會
香港小特首

3/19(二)

聖雅各群扶會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

香港民間青年政策倡議平台

防止虐待兒童會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童夢同想

3/19(三)

香港青年協會

夢想成真
dream impact

 

 

肆、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伍、對象及人數:

主辦單位將自下述報名甄選對象中,全額補助三名青少年或兒少代表參訪交流團所需之交通食宿等相關必要費用。

  • 青少年代表:具備以下任一經驗之12歲至未滿20歲者皆可報名甄選

    • 參與地方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委員會(或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條成立之政策協調機制),並有相關提案經驗。

    • 提交我國首次《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兒少報告者,並實際參與國際審查兒少會議或國家對話議程。

    • 參與各級政府兒童或青少年相關政策協調決策機制,且有搜集兒少意見並實際影響相關政策經驗。

陸、參與方式:

參訪交流團前

  1. 出席2019 「 Young Voice國際參訪交流計畫」行前培力工作坊

  2. 預備10分鐘交流分享簡報,內容為自身參與或協助兒童或青少年參與政策協調決策機制或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表意與參與權利相關經驗。

參訪交流期間

  1. 與其他團員共同分攤參訪交流行程的記錄、花絮報導、攝影等相關事宜。

  2. 透過簡報與香港兒童議員、童夢同想、香港小特首或相關培力工作者進行兩次自身參與或協助兒童或青少年參與政策協調決策機制或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表意與參與權利相關經驗,至少兩次。

參訪交流團後

  1. 共同協助完成參訪交流團結案報告

  2. 出席計畫相關分享會至少兩場。

  3. 有意願共同持續推動協助兒童或青少年參與政策協調決策機制或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表意與參與權利。

 

柒、報名與通知程序:

一、報名資訊公告方式:由主辦單位發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轉各縣市政府及非政府組織,並將本甄選活動簡章公告於台少盟網站(https://www.youthrights.org.tw)。

二、報名文件及截止日:請於2019年3月11日08:00前,至台少盟網站>活動訊息>報名中,一律採線上報名。

三、錄取通知:主辦單位將於 2019年3月13日以公文正式通知錄取名單,並於台少盟網站(https://www.youthrights.org.tw)公布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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