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紀實】為社工師上一堂「媒體應對技巧與新聞自律機制簡介」的媒體識讀課

 

為社工師上一堂「媒體應對技巧與新聞自律機制簡介」的媒體識讀課

 

2018年5月23日下午,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也是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的召集人──葉大華,現身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為社工師們上了一堂寶貴的媒體識讀課。

 

這堂名為「媒體應對技巧與與新聞自律機制簡介」的課程,不同於一般單向講授內容的演講式課程,一開始秘書長葉大華先讓大家5-6人組成小組,透過四個問題先就自己平日的新聞閱聽習慣經驗進行小組分享與討論,讓昏沉、悶熱的午後時光因為熱烈的討論而活絡了起來──「我都看娛樂跟八卦的新聞啊」、「不會特別去收集(跟工作有關的新聞)耶,都會有人通知呀」、「我會看爆料公社」、「還有那個……女人迷」、「報導都太戲劇化了啦」、「訪問太多作案手法了」、「 (希望社工人員跟記者)保持友好的關係囉」、「若即若離啦,哈哈!有點黏又不會太黏」……

 

秘書長葉大華透過貼近學員與媒體的互動經驗,慢慢切入專講的主題,以社工師作為接觸案主與知悉案情的第一線人員角度出發,身為消息來源應該與媒體記者保持著什麼樣的關係,又能如何保護自己的案主或服務對象的最佳利益,而不致受到媒體報導的侵害甚至是二度傷害。

 

尤其在數位匯流時代媒體業蓬勃發展,各家媒體相互爭取收視率、點擊率與吸睛指數的今日,社工師如何在透露與保密案情之間取得平衡;如何與媒體維持友好但能遵守彼此專業倫理界線的關係;甚至如何能善用媒體,教育民眾什麼樣的訊息與資訊是會傷害當事人或關係人、不應當揭露的隱私資訊;或在服務對象權益被媒體侵害時,能提供什麼樣的諮詢與協助以降低報導傷害……這些都是現下的社會工作者不應忽視的訓練與技巧。

 

葉大華接著就學員們自身接觸媒體的經驗,討論社工人員面對媒體訪問時的擔憂,像是:不知如何拿捏分寸與界線、擔心自己說的話被媒體扭曲,然後被究責、怕被媒體套話等等。她表示這些憂慮並不是無中生有的,但也不須過度妖魔化媒體,葉大華指出:其實媒體記者們與社工人員一樣,也同樣懷抱著深厚的同理心甚至嫉惡如仇,只是採取的立場與表達方式卻不一樣;媒體或記者們的立場主要是「為大眾揭露真相」、「民眾擁有知的權利」,並且擁有想為受害者「究責」的同理心與正義感。

 

也因此媒體與社工人員或許出發點都是想幫助受害人或弱勢者,然在作法上有所不同,其所面臨的責任與專業價值及自律要求也不同。理解了這一層動機後,社工人員便更可以知道如何去面對媒體或記者的訪問與探詢,也更清楚經營與媒體的關係之重要性──積極面像是:可以藉由媒體報導改變社會對服務對象的刻板印象,消極面例如:適時、適度地保護服務對象並維護自身專業與組織。

 

此外課程中也穿插了許多為人熟知的重大案例進行分析討論,如:女作家自殺引發追究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補教狼師誘姦事件、臺大潑酸案中相關隱私細節的不當揭露,以及苗栗因性剝削而受安置的少女被形容為少女百人斬的歧視性報導,藉由具體事例說明社政發言人若失守發言分際,可能會導致後續媒體帶風向式報導的二度傷害。在討論這些案例的同時,也有參與過當時事件的學員立即舉手,向大家分享並還原當時的危機處理經驗。課程的氛圍相當熱絡,學員都有所反應並彼此做出回饋。

有趣的是,雖然這些案例一再揭示出社政人員面對媒體的分際是相當關鍵且重要的,但當葉大華詢問在座社工人員是否有人知曉衛生福利部保護司於去年底因應立法委員質詢時已訂頒「社政主管機關處理保護性案件新聞回應指引」,舉手的人卻寥寥無幾,顯示大家對於這份指引所知無幾,亟待保護司加強相關指引的推廣與宣導,以讓相關指引作為社政相關人員面對媒體的重要倫理守則。

 

課程中,葉大華花了不少時間向學員分析媒體報導不當的因素,可能是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與無罪推定,也可能是違反平衡原則、缺乏新聞價值……。藉由一些實際新聞例分析,讓學員針對指定的報導進行小組討論,析論該報導不當之處,但重點是當一則涉及負面新聞事件且與服務對象有關時,該則報導已經造成媒體帶風向及公審效應時,社工人員應當熟知目前各媒體的新聞自律機制,主動要求新聞報導自律,便能降低報導傷害與捍衛服務對象的最佳利益,也參與把關我們的媒體環境。因此課程尾聲介紹了不同媒體的新聞自律機制及可以申訴不當報導的管道,葉大華再次強調社工人員應該有自覺自己是服務對象的「守門人」,守住與媒體的界線、保護案主隱私及基本人權不被侵害;而當服務對象的權益被侵害時,也能知悉如何找到新聞自律管道為其反應,或提供管道、教導案主如何有能力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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