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18禁資訊認知與媒體識讀教育問卷調查公佈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網路18禁資訊認知與媒體識讀教育

問卷調查報告公佈記者會

 

    台少盟與台北市政府兒少諮詢代表,今日(2013/11/06)就國人對於網路18禁資訊之認知,以及媒體識讀教育實施方式公佈一項問卷調查。根據1,447位填答者票選結果,國人認為兒少不宜觀看之十八禁資訊前三名分別為:第一名「以圖片或動畫描述強暴行為」(38%)、第二名「以圖片或動畫描述性行為過程」(36%)、第三名「有褻瀆、粗鄙字眼或對白有不良隱喻者」(34%)。其中,國中生及高中生認為兒少不宜觀看之十八禁資訊票選結果也雷同,分別為「以圖片或動畫描述性行為過程」、「以圖片或動畫描述強暴行為」、「暗示抽煙、飲酒才是成熟的人」與「以圖片渲染人體性器官之外觀」而國、高中生和一般民眾皆認為,「驅邪、通靈或其他玄奇詭異等涉及超自然現象」、「熱吻,如情侶間的舌吻」、裸露的藝術品與藝術照等網頁內容資訊兒少不適宜接觸程度則是最低。此外民眾將「是否滿18歲」、「色情」、「兒少會模仿」三點列為18禁網頁內容觀看限制的指標,因此是否「18歲」已成為社會大眾的認知中認為成年人與未成人使用網路規範的依據。

 

表一:兒少不宜看到的十八禁資訊排行榜

本表製作:台少盟

 

    另外,為避免兒少接觸十八禁資訊,許多國家皆有推動保護性措施,包括提供過濾軟體、使用者年齡驗證(即網路實名制)以及實施斷網措施,調查也特別針對限制級網站使用者年齡驗證措施進行了解。調查結果顯示有將近五成國中生及三成高中生同意限制級網站應有自然人憑證措施,不同意者約近兩成。不過也有近一成五的國高中生同意該措施但有相關疑慮。可能是怕個資外洩造成非預期後果,值得注意。因此未來如要推行相關政策,應注意相關配套措施。而其中698位贊成限制級網站自然人憑證制度者,有112位認為主要是因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也屬未成年,所以不適宜碰觸限制級網站。至於大家所在意的「可以防止學習與模仿」,則僅不到1%。

 

表二:民眾對於限制級網站自然人憑證的態度

資料來源:台少盟

 

    而針對如何協助兒少辨識及避免接觸十八禁資訊,提供兒少相關媒體識讀教育至關重要,因此教育部於2002年起即有「媒體素養白皮書」,並將媒體識讀教育列入九年課綱中於公民課程施教。為了解現行國高中生對於媒體識讀教育課程實施方式之認知,本次調查特別列舉現行媒體識讀教育實施案例,並提出不同教學方式選項。調查顯示逾八成填答者認為,「實際案例操作法」與「親自體驗實作法」為媒體識讀課程最適合的教學方式。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指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簡稱「兒少權法」)自2011年11月完成修法已屆滿兩年,其中有關網路內容監理平台與法規也陸續完善建置,然落實度尚待加強。隨著台灣上網人口達已超過1700萬,其中12-20歲為最主要的上網族群,且兒少已經屬於網路原生世代,網路不當內容傳播的速度不僅快速立即,相關訊息是二手、三手甚至數十手以上的傳播,往往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因此兒少權法第43條第三款即明列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另外第44條也明列相關應予分級管理之媒介與物品,然而無論法規定得再周延,究竟對於兒少本身產生何種影響?卻鮮少有相關調查可供作為政策成效評估的參考,因此為了解與反映出兒少本身對於相關不當資訊(即十八禁資訊)之認知與對媒體識讀教育之態度,特別與台北市政府兒少諮詢代表於2012年12月3日至12月17日,針對1,447位台北市國高中生及網友進行「網路18禁資訊認知與媒體識讀教育問卷調查」。

 

    依據調查結果,圖片與動畫中所呈現的渲染或具體描述「性行為與性器官」、「暴力」、「菸酒」皆是有高度社會共識兒少不宜看到的網路符號,但仍須視年齡與身心發展有不同的保護措施。如將近482位(61%)國中生認為問卷中所指出的13個選項全都是兒少不宜的18禁資訊,而高中生全選的人數則僅有124人(23%)。可能因高中生年紀較國中生大,就其身心發展階段正處於性探索期,因此對於相關十八禁資訊的需求與看待標準會比較寬鬆。因此經濟部配合兒少權法第44條第二項修訂之「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已將原先的分級制度新增了「輔15級」,較能關照與反映到高中職階段青少年不同的身心發展需求。

 

    此外,調查顯示國中生、高中生與成人三族群皆一致認為「實際案例操作法」與「親自體驗實作法」是媒體識讀教學課程最適合的方式,可見兒少媒體識讀課程教學普遍認為未來應擺脫制式教科書教授方式,應朝向活化與實際案例實作最具有意義與效果。葉大華表示,除了網路內容主責單位NCC應透過平台定期進行兒少上網行為及影響評估資料的收集,以加強對於網路內容資訊分級與監理政策的評估,但防堵保護性措施再多,也不及實際培力兒少的媒體素養能力,因此教育部更應加強落實網路媒體素養教育。台少盟長年以來針對兒少新聞監看已發展出不少實用性高的實際案例操作或體驗的媒體識讀教案,未來計畫發行「第一次監看兒少新聞就上手」手冊,作為實際案例操作式的媒體識讀教案。

  

表三:媒體識讀課程教學方式票選結果

資料來源:台少盟

 

    與會來賓台北市政府兒少諮詢代表成瑋盛表示,當今臉書許多圖片或照片內容對青少年有不良影響,也不容易受到管制,任何不當圖片資訊皆可藉由臉有的轉傳分享看到。勵馨Formosa女兒獎得主林思華則以動新聞為例,指出此類新聞報方式妨害青少年心理健康相當嚴重,但卻被拿來當作媒體識讀教育教案來上課。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李子瑋則提到目前媒觀正在推動兒童電視節目健康標章,就是呼應這樣的訴求,他質疑為何電視、遊戲軟體已經可以分級,但網路資訊卻是遲遲不行。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認為現在媒體自律能力差,把18禁內容的權力全推給青少年閱聽人,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做法,純粹在網站或資訊關卡標示「18禁」警示語是沒有用的,青少年依舊會好奇點閱,因此她認為推行自然人憑證措施是重要的。

 

    在有關於自然憑證的議題,與談人皆以當今多數民眾所使用的臉書為例,來提到網路其實有很多系統平台,仍然須靠各方面去監督。成瑋盛認為手機無法使用自然人憑證控管,臉書具有分享的功能,所以許多不雅的照片和影片容易廣為流傳;林思華則認為臉書是屬於各個年齡層的族群都能使用的網路平台,資訊散播快速與廣泛,因此政府需要給予相當的限制,而紀惠容則是進一步提到社會大眾該了解臉書資訊傳布的後作用力,這是不容忽視的。

 

    最後有關媒體識讀教育,林思華在記者會中提到實際操作比課程內容更為實際,相關主管機關應訂出怎樣的課程內容比較適合學生,才能不會聽完就忘了。李子瑋提到媒體監看能力非常重要,這也是社會各年齡層閱聽眾普遍缺乏的能力之一;但之前教育部補助媒觀與世新大學、台北教育大學所推動的媒體素養教育五年計畫(2007至2012年)也已經終止,媒體識讀計畫也因此停擺。李子瑋更表示目前台灣國中沒有固定課程在教導媒體識讀,而高中僅有一本高中課程的其中一章在講解媒體,但其中內容絕大多數是在應付考試而設計的,許多教師對於媒體識讀該如何教,如何將媒體識讀教學生活化也充滿疑惑,因此也建議相關主管機關NCC和教育部等單位應該加以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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