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呼籲準總統正視年輕世代 台少盟提六大青少年訴求

呼籲準總統正視年輕世代 台少盟提六大青少年訴求

 

2024總統大選在即,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提出青少年政策六大訴求,期盼未來準總統可以持續重視年輕世代,投資未來,近年隨著環境快速變遷,台灣的青少年面臨六大嚴峻挑戰,包括青少年預算減少、無完善數位保護立法、缺乏打工勞動保障、休閒環境缺乏、自殺率升高、失學中離中輟生漏接等問題。對此,台少盟結集47個青少年服務團體意見,提出青少年政策六大訴求,並邀請總統候選人參與聽取訴求,希望總統候選人在當選後能採取行動,解決青少年困境。

六大訴求:

  1. 提高中央兒少預算比例至10%,投資少年莫打折:我們主張中央政府提升兒少預算占總預算比例應超過10%,不應讓兒少預算變成「顧了幼兒、卻苦了少年」的情況。

  2. 推動網路保護入法,建立友善數位環境:呼籲政府參考國際兒童權利公約以及歐盟相關法令,盡快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規範網路平台業者的法律責任,以保障兒少在數位環境中的權益和安全。

  3. 建立青少年勞工權益保障環境:改善青少年勞工的權益保障政策和措施,確保青少年能夠在安全和合法的環境中工作。

  4. 推動文化幣常態化,整合教育與專屬硬體空間:除了金錢補助,應建立文化素養建構和硬體設備建設,提供全面性支持。

  5.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因地制宜,補充專輔人員人力:建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提供青少年情緒問題、自我調適和預防自殺/自傷的支持。

  6. 補足中離生就業輔導資源,建立中輟中離支持系統:關注中輟黑數問題,建立中離服務個管系統,提供支持和輔導,在學生遊走中輟邊緣時給予協助。

台少盟也同時邀請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總統參選人出席記者會聽取訴求並簽署政策支票,期盼未來執政政府能夠持續推動青少年友善政策,並採取具體行動,為青少年創造更好的社會發展環境。

記者會出席團體: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副理事長 吳易峰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代表 楊益風
    台北市基督教勵友中心督導 王誌男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 黃聰智 
    宜蘭縣得安家庭關懷協會執行長 李建清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總幹事 劉素芳 
總統候選人代表: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代表 前政務委員 馮燕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代表 不分區立委候選人 張雅琳
                  青年部主任 阮俊達
                  立法委員 陳培瑜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代表 不分區立委提名人 前台北市社會局長 周榆修

民眾黨 周榆修發言

台灣的社會環境,處於低薪、低生育率、高工時、高房價、高物價。對於青少年而言,社會環境每況愈下,未來生活陷入「找不到工作、賺不到錢、存不了錢、買不起房、沒有未來」的「新四不一沒有」重大危機。

現在的執政黨無法解決核心問題,民眾黨秉持理性、務實、科學的精神,與在台北市實際執政過的經驗,針對台少盟青少年政策六大訴求,提出不同方向的解套方針:

一、  兒少預算問題與表意:擴大推動「參與式預算」走進全國校園

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最為注重建立公開的兒少表意機制。也就是建立「參與式預算」,最成功就是進到高中、進到校園去,柯文哲任內8年來的提案錄案有477案,結案率高達91.9%,已執行的預算大概有10億元,共超過121萬人次共同參與。民主不是只有4年1次的投票,更重要的是平常的討論,就是所謂的民主審議。

二、  推動網路保護入法:效法歐盟落實獨立監管網路平台,建立友善數位環境

台灣因為2022年NCC《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完全牴觸「馬尼拉中介者責任原則」,行限縮言論自由之實,以至於建立友善數位環境立法工程被拖延。相比之下,歐洲聯盟監管網路內容平台的「數位服務法」(DSA),清楚納管對象為「非法產品及服務、恐怖主義內容、兒童性虐待等非法仇恨言論」,並透過獨立的機構執行其任務。台灣民眾黨執政後,將會參考先進國家作法,提出保障網路使用者權益、監管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兼顧保障言論自由的數位平台管理法律規範。

三、  青少年勞工權益:推動「勞動教育促進法」,向下紮根介入學校教育

推動「勞動教育促進法」積極輔導學生勞動權益知識等事項,逐步建立勞動意識。2020年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擬具「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提案推動「勞動教育綱領」,確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勞動教育具專業師資,規定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每學期辦理勞動教育之最低時數。

四、  專屬硬體空間:以「共容」、「共融」、「共榮」為努力方向,升級兒少專屬硬體空間

過去在台北市府引入人本設計理念,納入公民團意見與公民參與,透過導入「共融精神」,讓遊戲場域可以讓不同族群的孩子互動。自 105 年截至 111 年底,共計完成 86座,更於 110 年完成「一區二共融」的目標,讓臺北市的 12 個行政區都擁有特色共融遊戲場。執政後將透過中央投入穩定經費檢驗、更新兒少專屬硬體空間。

五、  心理衛生輔導:為學生減壓、建構綿密輔導支援網

兒童、青少年有10多年的時間都要待在校園中,課業、升學壓力為主要心理壓力來源。柯文哲端出「13年一貫、教育平權」為主軸的教育政策,其中非常注重「為學生減壓」,要簡化學習歷程,大學分科採納國、英,不再一試定江山,減輕學生的沉重壓力。

同時建立察覺及辨識學生心理健康指引,提供「覺察─參考─晤談方法」,每一個現場導師都可以參考使用,不限於專業輔導教師或人員,指引內逐一列舉可觀察之學生徵兆等指標。針對有特別需要的孩子,連結醫療、警政、社政等資源,提供更完備的資源協助與服務,建立綿密保護網路。

六、  中輟中離支持:整合多元另類學習資源,積極接住高關懷學生

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設置學生社區關懷服務據點,提供多元另類學習據點,積極接住高關懷孩子。包含新民國中「星光書苑」,提早介入並預防高關懷學生中輟中離;南華高中「南青陣」,提供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高中中途離校學生職涯試探,協助學生重新找到自我價值與目標;開平餐飲學校-「職人町」,藉由擁有餐飲設備與師資,提供是類高關懷學生心理健康及餐飲證照輔導實作課程,協助其找到生活定向並介接職場,成就孩子運用所學進入職場。

青少年所面臨的結構性問題相當複雜,無法以單一政策措施就根除,除了針對台少盟的六點回應外,我們已經提出教育平權、協助養育子女家庭、優化勞動環境、落實居住正義等完整政策,要讓青少年都能擁有「可期待的未來」。
 

民進黨 阮俊達發言

謝謝台少盟提出了重要的政策訴求。賴清德總統候選人的「國家希望工程」政見中,以「擴大社會投資」作為核心概念,尤其是主張要「投資0-22歲未來世代」,把青少年政策視為投資,而不是成本,也不是補貼。

這樣的概念,與民間夥伴的主張互相呼應。具體的政見當中,也特別重視兒少的心理健康和勞動權益,另外,在性別政見中,強調要推動能因應數位時代的性平教育。在文化政見中,則承諾要提升文化預算,持續推動文化幣,來促進年輕世代的文化體驗。這些主張都與台少盟的訴求一致。接下來,我們也會透過重視兒少的不分區專業立委,與民間夥伴們一起來落實政策主張。

民進黨 陳培瑜發言

過往我在民間的工作經驗,比較是檯面下的人物,我花很多時間跟家長孩子共處在一起,在這樣的困境當中,後來進到立院碰觸到的議題跟青少年六大訴求有關,例如青少年自殺死因回朔的部分,我們在五月份召開立法院工梯會,那時就有呼籲教育部位服部已極別的部會必須要跨部會來面對這個問題,目前衛福部有針對0到6歲,但對6歲以上18歲以下孩子們的自殺死因,除了看到數字很可怕之外,也想看到背後的結構性因素,在民進黨團的支持下,也正在積極推動相關研議,最後想跟大家報告,針對大學生專輔資源,先前員額比是1:1200,明年開始就會降到1:900,我們也跟大學進行溝通,許多大學專輔人員也相當樂見此比例下降,當然我們都知道可以更好,在未來民進黨執政的機會下,也會更努力把數字降到更低比例,讓專業與數量更多的心理人員可以直接幫助國高中、大學生,另外國小的部分,教育部也積極增進國中小內的專輔人員,並督促地方政府把正式人員補足,若地方政府執意要用代理人員,教育部也會積極溝通討論或是補預算,在民進黨團的支持下,目前我們也提出《學生輔導法》草案,希望在來年有機會,民進黨對於青少年政策一直都非常關心。

民進黨 張雅琳

我過去在特公盟擔任理事長,過去八年我們都很強調兒童表意權,兒少表意權是我們接下來民進黨要繼續推動的,應該要從6歲就開始,重點是我們如何設計這個社會環境讓孩子可以安心表達,過去我在兒少事務委員會時,兒少代表們也表示,在學校表達意見時,學校會用問卷問,但從位置後面收回來資料都會洩漏而無法安心表達,再來青少年的休憩空間議題,賴清德總統候選人政見中也有提到會廣設兒少的休憩空間,過去我們只有看到街舞跟排練場,應該要更全面的調查青少年喜歡的是甚麼東西去增設,也是這幾年來特公盟一直跟各黨派爭取的,就是青少年休憩空間,像是跑步或是更舒適文靜的休憩空間也是應該要被看見的,在青少年的部分也使非常關注,國外的研究也有發現青少年的休憩空間嚴重不足,我也是3個孩子的媽媽,我的孩子也是國中就要開始上第八節,這樣身心壓力對孩子來說非常大,這也是接下來我們要持續關注的部分。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代表 馮燕




侯友宜回應

說明

贊同提高中央兒少預算。

1. 積極作法:參考國際準則,盤整我國「兒少預算」的內容項目, 將「投資未來」的

12-18 歲人口福利預算明確表列出來以供檢驗。

2.      可與訴求五內容合併檢討。

3.      贊同建立兒少參與預算編列過程的機制。

1.      預算內容定義比預算比例更具實質意義。台大兒家中心長期在做台灣與 OECD 國家的家庭與兒少權益比較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IoRQL5pjRpRYYlt- C3sLfFtB8pN0BEsK/view,兩年更新一次,政府若要每年計算,應該也不會耗費太多行政成

本。

2.      當前行政為簡化跨域協調,往往把 6-18 歲的一般人口事務預算,都置於教育體系之中,而狹隘的教育內容定義(以學校教育為主)導致窄化預算用途,不足以關照兒少身心健全發展各方面需求。

3.      可在現有的兒少參與制度中精進。

贊同。

1.      積極作法:友善數位環境的建構,須從行 政、執行人員的觀念與培力做起,故應加強相關單位的教育訓練。

2.      贊同增訂網路業者相關規範。

3.      贊同建立常態性數位環境調查,並增加 12歲以下對象。

2013 年 2 月立法院已通過同步增修《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性暴力犯罪防制 4 法,以專章保護、加重罪責、提供被害人相關協助、配套措施等方向進行同步研修,架構更完善的性別暴力防護網絡,並於 7 月 1 日起實施。明年七月起即可展開實施一年後之政策執行檢視, 再議是否仍有需修定的法規,或是主責單位的釐 清,或是數位性暴力防治策略的改良等當務之急。

贊同建立青少年勞工權

益保障環境

我國勞基法保障的就業人口為 16 歲以上,15-16 歲

工作者定義為「童工」,往往是最需要特別保障的

 




1.      具體作法:可以評估目前由各縣市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的

「青少年生涯探索 號」計畫實施成效, 再確認是否應再建立青少年職涯發展中 心。

2.      或可合併訴求六內容。

工作者。但因我國行政體系將 15-18 歲定義為「受教育者」歸教育行政主管單位負責,往往忽略該年齡層的「工作者」身分,以致他們的工作權益維護不週。

贊同文化與教育資源整合,注重少年對休閒運動與體育項目的創新及偏好。

具體作法:

1.      檢討文化幣發放措施的改進作法,邀請少年代表參與。

2.      加強督導學校現場藝術、體育教學常態執行情形。

3.      與地方政府協商合作增加適合青少年使用的運動、休閒活動空間館舍,並邀請少年代表參與。

積極作法:

1. 每年補助 10000 名

18-35 歲青少年每人三萬元,出國從事文化、藝術、創意相關學習活

動,以參賽、參展、領獎者優先。

增建青少年適用的運動與休閒活動空間館舍,除了保障少年社會參與權益之外,亦可能發揮提倡創新體育項目、宣示政府重視少年休閒活動的效果,並彌補學校教學設施之不足,且可鼓勵各地舉辦相關競賽活動,增強少年實力,為進軍國際競賽作準 備。

 




贊同特別重視青少年心理健康議題

具體作法:

1.      除檢視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布建、人力與功效外,亦研商結合民間團體,增加提供線上線下心理諮詢、心理健康促進服務。

2.      邀請青少年參與評估檢討「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成效及資源配置適切性, 以更加滿足青少年心理健康發展權益需 求。

3.      以放寬通訊(遠距) 心理諮商限制為目 標,檢討修正《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核准作業參考原

則》。

前此兒童死亡原因報告多半過於簡化,故特別修訂兒權法 13 條強調其死因回朔分析,較側重於醫療面的調查分析,其機制功能與欲深入了解青少年自殺死因之目的或有差異。更重要的是,青少年自殺防治首重預防,維護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減低造成心理不健康因素風險、增強心理韌性等預防措施及資源的充實。

贊同重視中離中輟生的輔導與支持體系問題

積極作法: 將職涯發展教育融入學校課程,提供中學生更多資源和多元的生涯選擇機會,減少中離中輟。

具體作法:

1.      修訂中輟定義、通報原因勾選欄位內容, 以真正掌握中輟人數及學生離校原因

2.      建立中離服務之個管系統,突破僅以復學為目標之限制,提供

少年依其需求的諮詢

高中生中途離校、國中生中途輟學的確是一個看似好轉,實際狀況卻仍令人擔憂的問題。如能透過邀請各種不同生命經驗的青少年參與討論,或可找出預防中離中輟,以及事後協助輔導的更有效辦法。另一方面,可以區分「經濟中離」、「個人偏好中 離」對象;前者可以類似大學「經濟弱勢學生獎學金」策略處理,後者則重新定位職涯發展與求學歷程間的關係,加強社會溝通,增加青少年的生涯與學習管道選擇,評估目前政府或民間試辦的「青探號」、「逆風」…等準備型職場計畫成效,精進成效較佳、執行較可行者,加碼投資,或亦可減少社會成本更高的中輟中離個案發生。

 




服務或服務轉介並進行追蹤

3.      重新檢討中介教育經費配置及執行情形, 合理補助民間團體推動中輟中離生輔導工作。

4.      邀請青少年參與檢討現行中離生相關通報輔導機制,合理化制度中的預算與人力編制,完善連結民間輔導機制。

積極作法:

1.      技職實習實驗費、雜費全免。

2.      企業捐助技職教育、

100%抵免營所稅。

3.      擴大新北勢經驗,推動初尋職青少年 2 年意外險保障。

 

 

 
 

 

青少年政策六大訴求

 

【整體政策訴求說明】

近年來,隨著環境快速變遷,台灣的青少年面臨「預算投資減少」、「無完善數位保護立法」、「失業率偏高且卻乏勞動保障」、「休閒設備環境缺乏」、「自殺率升高」、「失學中離漏接」等六大嚴峻挑戰。台少盟作為聯合台灣47個社福團體之聯盟組織,眼見青少年面對六大挑戰,政府的相關政策卻無法立即保障青少年而感到窘迫與憂心,因此在2024總統大選前夕提出青少年政策六大訴求。呼籲政府應立即針對以上六大挑戰採取行動,不應再原地踏步!

 

【六大訴求】
訴求一:提高中央兒少預算比例至10%,投資少年莫打折
訴求二:推動網路保護入法,建立友善數位環境

訴求三:建立青少年勞工權益保障環境

訴求四:推動文化幣常態化,整合教育與專屬硬體空間

訴求五:社區心衛中心設置因地制宜,補充專輔人員人力

訴求六:補足中離生就輔資源,建立中輟中離支持系統

 

 

 

訴求一:提高中央兒少預算比例至10%,投資少年莫打折

 

我們主張中央政府提升兒少預算占總預算比例應超過10%,呼籲政府應儘速正視12~18歲少年平均分配預算逐年下降之事實。切莫將兒少預算變成「顧了幼兒、卻苦了少年」的狀況。從幼兒到少年都是國家未來發展的重要棟樑,我們呼籲政府投資少年莫打折。

 

說明:

  1. 整體兒少預算「顧了幼兒、卻苦了青少年」
    據衛福部之統計資料,我國中央兒少預算自2017年1,585億元,逐年提高至2022年之2,108億元,然而調閱歷年中央政府預算,大多為著重於針對少子女化情形所提出育兒政策預算,且加入少子女化相關政策預算後,中央兒少預算占總預算仍維持總比例8%~9%不變。青少年平均所分配到的預算,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有連年減少之趨勢。自2017年算起至2022年,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兒少總預算中,平均每位少年可分得之預算已短少2000元。在中央政府兒少預算中的青少年預算佔比,更從34%,一路下滑至22.6%。對比育兒津貼、托嬰補助等幼兒相關預算連年增加,中央政府所編列之少年相關預算數字卻持續下降。

  1. 應投注兒少身心健全發展,不應獨尊教育投資:
    依據衛福部2022發布的〈兒少預算分配經費表,可見長期由教育類別獨佔約65%左右,發展、福利、健康與其他5類僅佔35%左右。近兩年政府對於育兒津貼、托育補助等大力挹注經費,福利類的預算有上升之現象,但教育經費與其他類經費仍差距巨大。台少盟呼籲政府預算編列配置上不可只偏頗教育類別,應投注其他項目,健全兒少身心健康發展。       

  1. 政府編列兒少預算應建立公開的兒少表意機制:
    目前政府編列兒少預算時並未充分考量我國兒少生活現況,也未納入參考兒少意見。根據2019年CRC首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國際委員當時已提醒兒少表意在兒少預算中的重要性,兒少預算應建立「包含兒少在內的公開對話」,以確保透明參與的方式編製。雖近年各縣市政府紛紛開始辦理青年參與式預算,並試圖以此彰顯對於廣義15~29歲青年族群之關心,但其年齡範圍多限制於18~35歲,對於15~18歲青少年而言,其社會參與之權益遭到剝奪,惟有台北、新北針對高中生參與式預算進行推廣計畫,然成效因時程太短,尚未可知。我們呼籲政府應儘速推動預算中的兒少表意權,於教育、文化等與兒少切身相關之預算審議中,增加參與式兒少預算之空間,加強兒少參與程度,以落實兒少權益。

 

訴求二:推動網路保護入法,建立友善數位環境

 

至今的數位環境變化日新月異,其速度之快導致至今政府仍未有健全法令管制,我們呼籲政府應參考CRC建議及歐盟相關法令,盡快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涵蓋網路平台業者,針對網路上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數位性暴力等問題,詳細規範網路平台業者法律責任與通報義務,並明訂相關違法罰則,以符合CRC意旨保障兒少在數位環境中有「不受經濟剝削的權利」、「防止數位性暴力的機制」、「遏止有害身心健康的內容」。以及完善政府部門定期追蹤數位環境之調查權力。

 

說明:

1.        依循CRC意見保護兒少,建立友善數位環境:

CRC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委員提醒台灣應將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25 號一般性意見關於數位環境中的兒少權利納入考量。由於數位平台上,兒少創作與分享之內容,會容易讓其成為數位化環境下成為經濟產出者,造成兒少成為受到經濟剝削的對象。台灣政府應履行締約國應保護兒少的責任,讓兒少不受與數位化環境相關之任何福利方面一切形式的剝削;例如經濟剝削,包括童工、性剝削和性虐待、買賣、人口販賣和綁架兒童,及招募兒童參加犯罪活動,包含網路犯罪。

2.        強化數位性暴力防治:
據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統計,兒少私密照案件從2019年的申訴案佔比1%飆升到2023年已達20%,但依 2019 年 iWIN 成果報告發現,曾遭遇私密照外洩之被害兒少,未求助的比率為 43.5%;其中,33.5%兒少未求援的原因為不知可向誰求助,顯示部分兒少對於申訴管道不熟悉以致於無法立即求援。且監察院《CRC獨立評估意見》指出,超過2成之兒少曾有遭受網路霸凌經驗,但受霸凌兒少僅22.4%告知老師或家長。政府應提升學校教師對數位性暴力事件敏感度,並在國小就加強學生知能。
雖針對數位性暴力,衛福部已成立統一之申訴管道「性影像處理中心」,但該管道仍須提高使用率,本盟建議修改相關法規時,應明訂使數位性暴力相關案件新聞媒體報導時應適當加註警語,並提供數位性暴力申訴管道,以及政府和民間網路搜尋引擎業者積極合作,呈現自動跳出申訴管道結果。
政府應參考歐盟打擊兒童性虐待內容草案(Child Sexual Abuse Material, CSAM)之精神,研擬訂定網路業者相關規範,讓業主除被動移除兒少受害內容外,主動制定事先防範相關內容上傳之保護機制。

3.        立法監管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
據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統計,台灣兒少平均每日網路使用時間為8小時,經google調查對於兒少瀏覽之網路內容,有35%家長從未與子女談論網路安全問題,且我國對網路有害兒少內容之保護機制仍仰賴民間主動檢舉及業者自律下架,針對境外業者仍陷入無法可管之境地。
應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之保護兒少措施,同步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網路業者相關規範,以法律層級明訂數位平台的法律責任、保護未成年用戶個人資料,並增強內部透明度,加強規範「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之監管,針對兒少虐待或性剝削、仇恨言論、恐怖主義、霸凌和騷擾等非法內容明定平台對非法內容通報義務,並明訂以「全球營業額」之占比金額作為懲處標準。
目前除國家發展委員會與數位發展部之「數位發展調查」外,並未建立常態性「數位環境調查」研究,詳細理解數位環境對國民之影響,應在統計中納入更多0~18歲兒少(現數位發展調查僅納入12歲以上國民,且青少年僅佔總調查人數7%),做為後續立法評估基準。

 

訴求三:建立青少年勞工權益保障環境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第32條,針對未滿18歲的勞工,應提供更強化的保障,特別針對15到18歲的未成年勞工的權益保護。改進青少年勞工的權益保障政策和措施是極為迫切的。這將確保我們的年輕一代能夠在安全和合法的工作環境中茁壯成長,為他們的未來奠定穩固的基礎。

    說明:

1.    各縣市應建立職涯發展中心,發布勞動市場需求及變動:全台有6個直轄市、13個縣及3個市,共有22區。目前全台只有有9個區域有政府設立的職涯發展中心,為了提升青少年的職涯競爭力,建議政府在各縣市建立青少年職涯發展中心。政府需要密切觀察勞動市場的變化,了解需求和趨勢,使青少年更了解並適應市場的變化。

2.    將職涯發展教育提前融入學校課程:政府應在青少年階段提前介入,將職涯發展教育融入學校課程。這樣可以使學生更早地認識到職業選擇和市場需求,並在學校教育政策中更加重視培養學生的職涯探索能力,而非僅注重學術能力。

3.    政府應提升青少年勞權教育:青少年勞工之工作內容多為短期性、臨時性作業,工作風險高。歷年資料皆顯示,有2到3成的青少年勞工無勞保或任何保險。政府應該針對這些青少年、提供勞動權益教育、勞動權益保障的資訊與資源。

4.    定期調查發布青少年就業及職場現況,提供必要之輔導協助:近年產業發展及需求變動大,為減少學用落差及入職適應困難,勞動不應定期進行青少年就業及職場現況,並對於初入社會就職弱勢青少年提供就業協助。

5.    強化就輔員或就輔社工人才培育:就輔員(或就業社工)在弱勢青少年就業力提升職涯探索或就業輔導中扮演重要角色,協助青少年了解自我興趣、能力,對生涯規劃有初步的目標和方向及就業資源與產業趨勢資訊掌握,陪伴、追蹤訪視與輔導,協助青少年建立職場的正確觀念,解決學員在職場見習時遇到的工作、人際等等相關問題,並提供給與學員因應建議與支持。讓青少年知道除了充實職場專業知能外,也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解決問題的能力、穩定度及抗壓性,讓青少年能逐步内化成自我潛力,促進其自行穩定就業,以達到生涯發展目標。

 

 

 

訴求四:推動文化幣常態化,整合教育與專屬硬體空間

文化部針對青少年,發放成年禮金文化幣。立意良好且使用率達到六成。但僅有金錢的補助就足夠嗎?單純的補助與消費,是否有伴隨著文化素養的建構與硬體設備的建設?才是真正的關鍵。

 

說明:

  1. 台少盟認為,文化部在實施相關政策時,應與教育部一起合作整合。首先透過教育部調查目前青少年世代的休閒習慣是什麼?才能精確的投資到青少年喜愛的休閒娛樂。並應多元考量國際文化未來趨勢,培養該項文化下一個世代的消費人口。例如:2024巴黎奧運會,已將過去認為是次文化的霹靂舞,納入比賽項目。那政府相關單位有沒有積極的對接?我們國家在這項運動上有沒有發光的機會?有了可以發光的選手,有沒有一群願意支持與消費的觀眾為他們加油支持。

  2. 青少年透過補助賞析了一場國際型的表演或演唱會後,是否就僅僅消費而已?有沒有針對青少年的回饋與學習。以法國為例,過去讓他們很驕傲的國內電影的消費人口,到了2022年竟然暴跌34,2%。專家歸咎其原因,就是總統馬克宏錯誤的文化休閒政策。法國文化部為年輕人發行「文化護照」(Pass culture),希望年輕人參與藝術文化活動,結果法國年輕人卻將「文化護照」使用觀看商業大片。導致情況雪上加霜。文化部的文化幣的發放有改進法國的做法,消費只能針對國片或是臺灣文創產業。但台少盟認為。補助之外日常的課程多元培養才是重要的基礎,來這關鍵來自於深度的教育

  3. 根據國家人權委員及監察院之調查,有25.68%學生認為自己在校時間過長。且在升學主義依然盛行的今天。多元藝術體育課程,都被學校主流科目「借」走了。故台少盟認為,政府絕對有責任結合各部門,依相關教育法加強督察學校正常教學實施的情況。

  4. 在台灣,目前兒童在各縣市都設有親子館與各式活動。但青少年卻無屬於他們的專屬的休閒空間。青少年喜愛的街舞極限運動文創擺攤市集不是沒有空間不然就是價格昂貴,有些縣市甚至無真正屬於青少年的場館或是少年中心。台少盟認為,青少年在轉大人的最後一個階段,這些硬體的休閒設施建,非常需要國家的支持。

 

 

訴求五: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設置因地制宜,補充專輔人員人力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做為承接地方之第一線,於設置上應多方考量,納入人數、交通等因素,提升諮商可近性;編制心理衛生社工、社區關懷員、諮商心理師等,協助青少年的情緒問題、自我調適與預防其自殺/自傷率。另規定衛生所應提供青少年免費心理諮商服務,供青少年使用或求助,並儘速修正《學生輔導法》補齊專輔人員比例,強化校園支持措施。

說明:

1.        佈建社區心衛中心,提升諮商可近性:

a. 2022年15~24歲年輕族群自殺死亡人數增加至283人,為15~24歲年輕族群死亡原因第二名,自殺通報人數更激增至12952人,2021年因身心問題就診之青少年人數來到四萬人,足見兒少身心健康問題需被重視。而於CRC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台灣兒少的心理健康問題及高自殺率已引起委員關切,並建議政府評估及處理導致兒少自殺的因素,且加強現行降低兒少高自殺率之措施。

b. 政府近年積極強化社會安全網,佈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本盟對此政策深感欣慰。然心理諮商可近性仍是問題,本盟呼籲,除以人數作為設置基準外,亦應考量縣市版圖問題,有些縣市幅員狹長,於交通上多有不便,是否多有設置,亦應與地方政府多加協調、評估(諮商師公會全聯會20211102https://www.twtcpa.org.tw/news/1003),並編制心理衛生社工、社區關懷員、諮商心理師等,提高心理諮商可近性,增加青少年求助機會。

2.        成立國家級兒少自殺原因回溯調查委員會:

依第二次國家報告附件,可見未滿18歲兒少自殺、自傷通報原因,「憂鬱傾向、罹患憂鬱症或其他精神疾病」比例連年攀升,至2020年提升至47.1%,為2019、2020連兩年首要因素,其次可能複合原因可能包含家庭問題、學生適應問題及感情因素。但政府所提供之資料源自於「通報資訊」而非「個案調查」,又現行法規死因會回溯僅針對6歲以下兒童,因此對於7~18歲兒少自殺因素仍無法切確了解。我們建議修正兒少權法第13條,將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的年齡擴大至18歲以下。政府應成立國家級兒少自殺原因回溯調查委員會,串接警政、衛生及教育部門,針對兒少自殺案件,進行數據串接、跨部會合作協調、培訓支援及研究分析,找到根本原因,從前端就預防。

3.        改善青少年心輔資源困境:

a. 近年雖各部門紛紛對於兒少心理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仍難因應青少年身心困境及自殺人數增加問題。據監察院2020年調查報告,2018~2019學生自殺身亡個案近7成未曾接觸校內輔導資源,學校輔導資源與學生需求顯有落差,而自費諮商費用約落在每小時1500~3500元不等,對於兒少而言過於高昂,非所能支應,導致兒少在尋求專業協助上更顯困難。

 

b. 衛福部現行之「15~30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於8月一上路即於短短一個月內用盡2,880萬,服務達5,702人。雖於9月起追加預算約7,843萬餘元,預估尚可再服務16,341人,但仍可見年輕族群之心理健康議題應被重視,台少盟呼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應納入常態服務提供兒少及年輕族群更多求助機會。且修正《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核准作業參考原則》,放寬通訊(遠距)心理諮商限制針對校園內承接機制,應儘速訂定「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心理健康相關因素之病假之准假準則」,並規劃輔導人員進場機制,以利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補齊各級學校專輔人力,降低專科以上專業輔導人員員額比至1:900 ,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大專院校專輔人員為918名,以110學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總人數1,181,761人計算,若將專業輔導人員員額比調降至1:900,則需要1390名專輔人員,必須補齊目前全台大專院校尚缺472名專輔人員之缺口,同時亦應儘速補齊高中職以下專輔人員缺額。並落實三級輔導概念,提供心衛教育及初級預防機制,自前端給予協助,填補校園心理健康安全網缺口。

 

訴求六:補足中離生就業輔導資源,建立中輟中離支持系統

政府應重視中輟黑數問題,檢視學校是否採取讓學生長期請假等消極策略,使學生遊走於中輟邊緣,避免有關單位錯估情勢,錯失引入外界資源給予協助時機。應將中輟通報原因比照中離通報重新修訂,真正掌握學生離校原因;建立中離服務之個管系統,提供少年依其需求諮詢或服務轉介並進行追蹤。同時支持社區輔導量能,合理補助民間團體推動中輟中離輔導工作,並提高《高級中等學校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及《扶助中輟預防追蹤及輔導工作原則》之法律層級,將現行中輟生相關通報輔導機制法制化,完善民間輔導機制。

 

說明:

  1. 於CRC首次國際委員審查性結論意見中,委員已對中輟-中離生相關支持資源未有整合表示關切,雖政府後續表示積極整建中輟-中離兒少支持系統,但依據教育部歷年統計資料,雖高中職入學人生逐年下降,但近十年來高中生中離率穩定維持於2%左右,顯示學生中離之狀況並未實質下降。與中離生相比,中輟生現況看似有好轉,據教育部統計,中輟率自100學年度的0.55%下降至110學年度的0.33%,人數減少2849位。然據第一線服務人員觀察,學校為配合「降低中輟率」之政策,採取消極策略,以讓學生長期請假等措施迴避,造就許多「應通報但未通報」之學生,產生之中輟中離黑數難以計算,也易使有關單位錯估情勢,無法即時引入外界資源給予協助。

  2. 從監察院2022年調查報告中可發現,依教育部2016-2018年統計,中輟原因約50%歸因個人因素,25%為家庭因素,學校因素及社會因素則各占約10-12%。又國家報告附件中,數據明確顯示中輟人數以國中階段最為嚴重,每年級中輟人數以倍數上升,但相較中離生離校原因統計,有深入提問是否志趣不合等,中輟生則並未再進一步提問。台少盟認為,政府應重新修訂中輟通報原因勾選之欄位,比照中離生之通報原因辦理,真正掌握學生離校之原因。

  3. 現行中離輔導仍以「復學」為主,對尚對生涯迷惘,或志向並非就學之青少年而言,並無足夠資源可利用,應建立中離服務之個管系統,提供少年依其需求諮詢或服務轉介並進行追蹤,以確保其接受妥當協助或支持,且自國中端起及早宣傳,提升資源可近性。

  4. 於社區中,主要為民間團體輔導中離-中輟生。中離-中輟人數雖逐年下降,但個人議題複雜度大幅提升,而近年來政府補助民間團體經費大幅下降,使社區內難以維持輔導量能。建議應重新檢討中介教育經費配置及執行情形,合理補助民間團體推動中輟-中離生輔導工作。

  5. 現行民間團體進行中離生之協助服務,可依循之法規僅有《高級中等學校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及《扶助中輟預防追蹤及輔導工作原則》,然而現行制度在預算、人力編制上,皆有疑慮。應將現行中離生相關通報輔導機制法制化,提升該要點與原則之法律層級至「辦法」、「標準」或「準則」,完善民間輔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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