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少盟:還我世代正義,鬆綁公投及公民參與年齡,莫淪政治鬥爭祭品

【12/15  22:00更新】
初審通過18歲公投年齡門檻,是否能順利通過三讀出立法院是關鍵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朝野雖一度因「領土變更案之複決」是否要入法爭論不休,不過,歷經12小時馬拉松式審查後,最後初審過關,全案仍須經院會朝野協商。其中下修公投年齡,朝野一分鐘內即達共識,迅速通過第七條修正草案,公投年齡自20歲下修至18歲。內政委員會召委趙天麟表示,除若干條有個別委員表達異議列入記錄外,其他都已初審完畢、送出委員會,但須經朝野協商。若從現在起算1個月協商期,「本會期還是有機會可以三讀」。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針對初審結果表示,欣見立法院在民間團體力推多年後,終於初審通過下修公投年齡至18歲,鬆綁公民參政門檻,跟上國際主流賦予青年世代公平合理的參與權利,但最大的挑戰仍是能否順利通過三讀出立法院。聯盟呼籲朝野各政黨應主動回應世代正義的訴求,盡早讓18歲青年有權就自身關切的公投議題表達意見,讓政策影響評估能有世代平衡的觀點,避免政策過度傾斜特定族群利益。

根據初審通過的條文,主要變革如下:

  • 全國性公投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
  • 廢除認定公投事項的公投審議委員會

以最近一次正副總統選舉總人數為基準,下修門檻如下:

  • 提案門檻:萬分之1
  • 成案門檻:百分之1.5
  • 投票門檻:公投年齡下修為18歲以上
  • 通過門檻: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 &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即為通過

 

台少盟:還我世代正義,鬆綁公投及公民參與年齡,莫淪政治鬥爭祭品

明日(15)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推動青年合理公民參政權利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及「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呼籲朝野立委,「公投票」是許多青年參與社會的第一張門票,不應淪為政治鬥爭遊戲的犧牲品,下修「公民投票年齡門檻」至18歲,包含青年涉己切身相關之修憲議題(如:關於選舉與被選舉參政門檻的《憲法》第130條修正案)。正視青年的表意權利,世代正義不只是口號,用實際行動跨出「世代聲音平衡」的第一步,投青年一張信任票。

早在上個會期5月11日,內政委員會即完成所有委員提出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版本實質討論,理應審查完竣並交付院會完成二三讀,但竟然在520蔡英文總統與林全內閣正式就任後即嘎然停止,直到國民黨團、時代力量黨團相繼在院會提案「建請內政委員會儘速進行宣告已完成審查之程序」後,才終於再度排入委員會議程。

本聯盟提醒背負著最多青年期待[1] 的蔡英文總統及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應落實「公民權的年齡限制下修到18歲」的政治承諾,盡速完成《公民投票法》第七條及「鳥籠公投」的修正案,並宣示第八次修憲預計期程。此外,許多積極的公民參政權利也應該給予青年合理的參與門票,包括《集會遊行(保障)法》負責人年齡、《人民團體法》發起人年齡,皆應至少下修至18歲、《政黨法》招收黨員年齡限制不得高於16歲。

早在2013年台少盟就和立法委員尤美女及鄭麗君合作,將《公民投票法》第7條修正案,下修公民投票年齡至18歲送至立法院,但經委員會審查送院會後逕付二讀,多次黨團協商破局,導致停滯不前。直自2015年4月8日,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公投年齡從現行20歲降為18歲朝野才終於達成共識,但隨著第八屆立法委員任期結束也石沈大海。

台少盟於2013年三月進行的一項「18歲能不能公投?」網路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70%網友認為不應以20歲作為公投年齡限制,有90%網友同意18歲即可參加公投,另有88%網友同意應該向下修正公投年齡限制。此外另一項網路及街頭進行的青少年議題模擬公投,參與投票的2,236人中也有71%的民眾同意十八歲就應該擁有公民投票、選舉權等公民權利,75%的民眾認為,十八歲就應該能夠擔任發起人,組織人民團體、發起集會遊行等公民權利。台少盟和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2015年底也以「告別舊國會,十八歲要投票」作為倡議和公眾溝通主軸。

 

[1] 2016年總統大選,中選會公布全國投票率為66.27%,台灣智庫選後做的民調分析指出,20~29歲的青年族群投票率高達74%,推算後至少獲得超過237萬張青年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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