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大人了沒?

青少年是兒童轉化成成熟公民的重要過程,台少盟長期亦將青少年視為準公民,積極推動攸關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六大權益。為掌握台灣社會對於青少年「轉大人」認知之態度與變化,2012年更首度與臺北市政府兒少諮詢代表合作,設計出台灣版的「轉大人」問卷,發起「台灣版轉大人指標大調查」,由不同世代針對轉大人年齡、轉大人指標以及以了解台灣民眾對於青少年「轉大人」的態度認知,並與過去世代相比有何變化,以作為未來推動青少年政策之參考,並提出下列主張與政策建議:

  1. 政府及立法部門應正視青少年的公民地位,盡速研議將民法的成年年齡、人民團體法的發起人年齡、集會遊行法的召集人年齡,以及投票權的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破除年齡歧視文化,讓青少年有更多的社會參與機會,達到權利義務相對等的世代公平正義。
  2. 在高齡少子化的社會變遷下,青少年面臨的成長風險更高,因此更需依去年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強於現行的社會、教育、家庭以及媒體環境中投資轉大人相關資源。尤其十二年國教後,現代公民素養及適性輔導的配套資源的強化。
  3. 師長應重視學生獨立思考能力的培養,並鼓勵學生勇於呈現自己的觀點,尊重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不能再只是考試引導教學,以制式教育限制住台灣下一代的多元發展。
  4. 家長應重視尊重孩子的意見,並試著讓孩子有機會學習獨立生活,幫助孩子提早預備學習轉大人。如鼓勵青少年參與社會關懷、關注公共議題、尋找職涯規劃資源提升就業力,關懷他們打工的勞動環境、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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