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應該知道的事】神奇的CRC兒少報告循環

  • 什麼是兒童權利委員會?

兒童權利委員會是由18位非常了解兒童,並且由全球各地挑選出的專家所組成的小組。當 一個國家的政府同意遵守(批准)CRC之後,這個國家就成為締約國,而委員會成員會調查 它有沒有盡可能尊重公約的規定。

各國政府務必在批准CRC後2年內向委員會提出首次報告,之後每隔5年便須提出報告。 委員會每年開會3次,檢視各國情形。

委員會無法強迫各國採取行動,但是它可以提出強烈的建議和批評,並且把這些公諸於世。

  •  報告指的是什麼?

「報告程序」是提供委員會檢視各國情形的過程。報告程序的循環由各國書寫報告開始,報告送交委員會後,委員會參考其他人所提供的資訊,一併研究報告內容、提出問題、得出結論和建議,該國政府得到最後建議後返國進行改善,間隔幾年之後再提出報告,重複這個循環。

如果可能,兒童權利委員會歡迎兒童參與報告的每項流程,包括政府的報告。

報告程序也提供讓人們意識到自己國家兒童處境的機會。兒童可以讓 報告程序更為有趣,舉例來說,像是和國家的重要人物對話(政治家、明星、新聞工作者等等)。

  • 誰可以向兒童權利委員會提出報告?

在兒童權利委員會與政府會面之前,不同的人們和團體都可以向兒童權利委員會提出報告。

通常,NGO、UNICEF和兒童保護官會向兒童權利委員會送出報告,說明 政府保護和尊重兒童權利的情形。聯合國的其他機構、跨國工作的 NGO、甚至是清楚情況的個人,都可以送交報告。

而大多數的兒童都是經由他們國家的NGO來協助提出報告。NGO團體可 以告訴你,你的國家有哪些組織能夠協助你。

  • 「神奇」的報告循環

當委員會收到許多關於兒童情況的資訊之後,委員會會在日內瓦(瑞士)舉 行會議,聆聽提出報告者的意見並與各國政府見面。

在委員會與政府見面討論兒童權利的三或六個月前,委員會會在日內瓦 先舉辦前置會議。委員會藉由這場私人會議,與NGO、UNICEF和兒童談 論政府實踐兒童權利的做法,以及需要為兒童做出的改善。委員會也可 能另行舉辦兒童會議,以直接、私下聆聽兒童的心聲。

與NGO、UNICEF和兒童的會面結束之後,委員會會向各國政府送出一份 議題清單,裡面列出委員會想要更加了解的事項。政府必須用書面形式回答這些議題,這稱為書面回應。

政府提交書面回應之後,需要派出官員飛往日內瓦接受委員會的正式調 查。這是一場公開會議,也就是說任何人,包括NGO和兒童都可以參加。在這場會議中,政府會接受該國兒童權利紀錄的質詢。

與政府開會後的數天或數週,委員會將公布它所建議的結論性意見,說明政府在哪方面做得很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夠,以及改善情況必須做到的要點。

  • 為什麼兒童應該向委員會提出報告?

委員會收到很多大人提出的報告-政府、NGO和UNICEF-所以他們很需要聽聽兒童的意見。向委員會報告是你讓全世界 知道,你的政府有沒有好好保障兒童權利的機會。你可以幫助委員會了解,在你的國家,身為兒童是什麼感覺。


以上摘錄自兒童權利連結基金會(child rights connect)出版的聯合國教戰手冊《我的CRC報告袖珍指南》中文版引導兒童和青少年向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訴說他們的國家如何做到尊重兒童權利

 

但由於我國非聯合國會員,所以無法進一步提交國家報告予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審查。即便如此,政府與公民社會仍努力參考聯合國人權報告制度,將國家報告審查從日內瓦搬到台灣。今年度11月20日(國際兒童人權日)起,國家邀請五位國際兒童權利專家組成「國際審查委員會」,來臺審閱我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家人權報告的目的,是讓政府各部門與各級機關透過自我檢視,確認政府之法規政策、行政作為是否有違人權義務的達成;如有扞格或未竟之處,應提出可能之解方,並透過與審查委員之建設性對話,設定下次報告前應達成之基準。

各國民間團體多藉由積極參與該盛事,為長期關注的兒童及少年議題力推一把,不僅監督政府落實,鼓勵兒少撰寫兒少報告反應當事人觀點,也藉此將和國際審查委員討論以突破困境。比起遠渡重洋到日內瓦接受審查,無論是審查過程的物理可近性,或者審查時間長度與時段的分配,都更有利於兒少的廣泛參與。

請把握這一次難得的機會!至少,可能是你這輩子唯一的機會。

關於日內瓦和台灣模式的詳細說明,
可參見在台灣,如何運用CRC來幫助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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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第二次國際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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