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31 國教署青少年諮詢會報告】 「公民投票權」下修至十八歲後.......

【20200131 國教署青少年諮詢會報告】  「公民投票權」下修至十八歲後.......

教育部國教署納民團與國際經驗:力推高級中等學校選民教育

預計超過四萬名學生參與,五六月民主火苗在68所學校持續蔓延

#落實「學生會選舉」 #辦理「模擬全國性公民投票」 
#「選民教育資源」上線 #入校「專家教育講座」 #多元形式「推廣活動」

 《公民投票法》自2018年公布修正後,除了降低提案、連署門檻外,也將公投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在2018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中,超過60萬的年輕世代得以透過第一次投票的機會,共同參與10項重大議題的決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落實青年賦權之重要國家政策方針,特別委託長期推動十八歲公民權之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簡稱:台少盟),與台南一中合作規劃「投投是道:高級中等學校選民教育計畫」,協助我國18歲公民有充足準備行使公民權利相關知識,並使社會理解18歲公民投票權的重要性該項計畫為我國第一次從中央教育主關機關立場支持高級中等學校建構一個友善的公民參與環境,並引導各校逐步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強調以人為本的「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會參與」等核心素養的計畫,並落實「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逐步打造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人權標準的友善校園環境。

即便去年初公民投票法修法賦予18歲中學生具有投票權,然學校與社會公眾對於選民教育的認識未深,難免會有「政治不宜進入校園」的疑慮,故在時任國教署署長邱乾國基於公民教育理念需紮根於校園,特別與台少盟及台南一中共同入校合作,規劃首次由教育部推動的中學校園選民教育系列活動,結合高級中等學校校學生會選舉同步辦理模擬全國性公民投票:十八歲選舉權修憲公投,並研發多元選民教育資源,於投票前辦理各式選民教育工作及學生推廣活動,雖仍與其他國家的模擬投票選民教育皆在正式選舉前辦理有落差(可參見附件:【他山之石】各國都在辦模擬投票作為選民教育),但仍為高中校園的一大突破。

本次選民教育系列活動包含:推廣活動、選民教育專家講座、學生會選舉以及模擬全國性公民投票,共有全國68所高級中等學校參與。其中綜合型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超過一半,其他的普通型學校中絕大部分不是被大家認為較關心政治的明星高中,為什麼由國教署發動的選民教育極為重要?就是因為能觸及到其他多元類型的學生。「投投是道計畫」不僅只是讓學生參與投票,學習民主技能(可參照下方投票指南),其中有二十間學校擔任核心學校,鼓勵與協助學生辦理推廣活動(同學透過拍攝影片、宣傳廣告等方式進行創意宣傳,或者透過辯論比賽刺激同學討論相關議題)。此外核心學校擇定時間辦理選民教育專家講座,本計畫也媒合專家入校宣導,從總統、縣市長選舉和地方政策等時事議題、選舉投票權利的逐步演進、以及從各式學生在意的學權議題、參與校務與學生會選舉等多元面向討論,讓參與的學生理解民主進程和素養當然需要逐步養成,同時也和生活息息相關,如何能在高中生活體驗、嘗試突破與落實?也打破部分學生覺得學生權利僅只是少數成績好學生的專利的刻板印象。

本屆「投投是道:推動高級中等學校選民教育活動」共有65間學校完成投票並回報,超過37000名同學參與,目前統計關於十八歲選舉權的修憲公投結果,有65%投下同意票,29%表示反對。本計畫也由承辦單位台少盟,研發製作多元的選民教育資源,包括:投投是道官方網站(http://18vote.org.tw)、選民教育.ONLINE(http://bit.ly/U20voteBOOK)、【影片】投下你認可的一票、【影片】 每一個聲音都值得被聽見與印製選民教育小手冊等,供高級中等學校師生教學使用。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葉大華秘書長表示,2014、2015年台少盟與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就在地方選舉及總統選舉前舉辦「全國青少年投票日」,但是許多積極推動的學生當時與學校接洽過程中,在學校經常會遇到重重關卡,顯示雖然在高中一年級第二學期的公民課本就已經完成針對選舉理念、制度與投票方法等多面向的公民教育,但由於學校當局和社會大眾對於青少年參與和政治相關議題的模擬投票表態仍有相當多的顧慮,形成公民參與的落差。因此「投投是道:推動高級中等學校選民教育計畫」,主動向高級中等學校的公民教育叩門,才能讓民主教育進入校園往下紮根,提早預備與培力青少年的公民參與能力,為有朝一日下修投票年齡至十八歲做預備。

在執行計畫的過程中,因為搭配學生自治組織的選舉以及專家教育講座的進行,能夠讓民間團體走入校園,實際解決學生自治組織運作上面臨到的問題與困境,許多學生也利用這個機會詢問關於學生會組織章程、學生參與校務以及權益推動的問題。除了學生外,民間團體也同時扮演協助學校應如何看待學生自治組織運作,以及可以提供如何的協助使自治組織運作更順利,而不會對學生的表意造成過大的干預。

綜合此一計畫的推動經驗,學生自治組織在回饋問卷中亦表達相當程度的肯定,透過結合學生自治組織選舉,也讓學生會能夠實際參與校內公共議題的討論。老師端也相當滿意執行之成果,也藉這個機會能夠更了解兒少表意權的精神,以及如何落實在校園當中。

因此提出以下三項建議,望委員及國教署參採:

一、活動效益大反應熱烈,符合CRC表意及學生參與精神,建議應列為教育部年度計畫持續推動,廣徵學生意見。

二、建議該活動可結合108課綱,進行選民教育課程研發,並宣導學校應主動予以配合。

三、模擬投票活動建議與歷年大選結合,真正落實校園民主及公民參與精神。

四、與學生自治組織選舉結合,亦可搭配學生自治組織培力課程與活動,並活絡學生會學權議題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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