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大華觀點】小英總統推憲改 真的有譜?

小英總統推憲改 真的有譜?

 

文/葉大華(台少盟秘書長、十八歲公民權動聯盟召集人 )

 

  蔡英文總統日前在民進黨全代會拋出了「打造更完善運作且權責相符的民主憲政體系」,說會先從黨內討論開始,同時主動連結社會進行憲政體制的改革。從電視上看到這消息,讓我不禁揉揉眼睛,想起蔡總統當選後,包括18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及公民憲政推動聯盟,都不斷提醒小英政府要履行她競選時對於18歲公民權及全面憲政的承諾,相關團體甚至還參照加拿大、愛爾蘭、南非、冰島等國立法例,特別擬訂「公民參與憲法改革程序法」草案,由下而上強化人民參與《憲法》改革的程序,並設定2018年以推動降低修憲門檻及降低投票年齡為第一階段憲改目標,2020年則推動全面憲改。

  然在拜會相關人士及黨團後,草案及修憲訴求皆只聞樓梯響。故對於小英總統終於首度公開對憲改議題表達看法雖給予肯定,但仍不免困惑於民進黨要如何主動連結社會,凝聚憲改具體方向。
果不其然,就在總統拋出修憲議題後,國民黨團立馬跳出來說修憲是假議題,18歲公民權是民進黨來騙選票,民進黨團也說不反對討論修憲,最重要的是改內閣制或總統制要一併納入,不能只是「大砲打小鳥」。老實說,如此充滿政治算計的氛圍,修憲真能有譜?

  回溯2015年修憲歷程,當時修憲雖有太陽花學運訴求人民參與全面憲改做為基礎,但仍不脫膠著於藍綠兩黨所欲交換的政治性憲改議題的劇碼,國民黨提出不在籍投票與閣揆同意權,民進黨則提出降低修憲門檻、廢除考監兩院,過程充滿政治算計的氛圍,包括不同性質提案互綁、刻意拖延公投綁大選時間,導致較多共識的18歲投票權修憲案,最後連立法院大門都出不去。

 

先規劃階段性期程

  如今再度把涉及政府體制等政治性高的修憲案,與涉及人民基本權益的修憲案併同進行複數公投,將會重蹈2015年修憲失敗的覆轍。如不盡早凝聚朝野共識,針對不同性質的修憲提案依不同期程交付公民複決分開處理,終究會面臨相同困局。 

  2004年第七次修憲時首度賦予人民修憲公投的複決權利,但並沒有被賦予主動提案修憲的創制權。然公投複決門檻過高,任何修憲案都得比照領土變更程序案高規格處理。也就是每個修憲案無法只透過立法院完成,必須要公投綁大選900多萬人民投票同意才能成功。 

  故民進黨團說不納入政府體制的修憲就是大砲打小鳥,實不脫政黨政治思維,別忘了18歲公民權及人權條款入憲,都是攸關《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過去政黨政治角力將修憲門檻搞到世界第一高形同「鐵籠公投」,阻絕人民直接參與憲改的機會,這個藍綠政治的歷史共業,豈是大砲跟小鳥的問題?重新修改修憲程序與門檻恐怕更急迫。 
誠盼小英總統能貫徹憲改意志,與公民團體合作規劃出階段性的憲改期程,營造2018年及2020年的修憲契機。另目前已有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立委提出18歲公民權等修憲案,也應責成立法院盡快組成修憲委員會分案進行研議,才不致淪於急就章或為選舉買票修憲的罵名。 

 

(原文刊於蘋果日報即時論壇,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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