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受教權
未成年人應享有公平的受教權利,並在平等機會下實現,透過合適之教育資源協助其人格、才能以及精神、身體之潛能獲得最大極限之發展,並對特殊境遇之未成年人,國家應確保其不被任何主流教育排除。
我們主張,國家有營造人民公平受教權利、環境之義務,有制定多元學習之政策規劃與教育管道之責任。國家資源應充分提供並協助未成年人接受多元教育與中介教育,並建置學校社工及多元化師資,支持未成年人多元發展的可能性。
【公平受教權之內涵】
憲法保障人民有接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但隨著貧富差距擴大,產生教育資源過度集中於優勢家庭,底層弱勢家庭受憲法保障之教育平等亦受動搖,除個人意願外,經濟資源的分配亦會造成學習中輟,「現在的教育弱勢等於未來的經濟弱勢」,社會的階層流動因而減緩。台少盟特別關注學生中輟的議題與政府政策,連結社會資源支持民間團體的中輟生服務計畫。並倡議中等以下學校建置社會工作專業人力,以協助未成年人排除其家庭、社會關係、經濟與就學環境等相關問題,使其享有接受教育的機會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