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受教權

未成年人應享有公平的受教權利,並在平等機會下實現,透過合適之教育資源協助其人格、才能以及精神、身體之潛能獲得最大極限之發展,並對特殊境遇之未成年人,國家應確保其不被任何主流教育排除。
  我們主張,國家有營造人民公平受教權利、環境之義務,有制定多元學習之政策規劃與教育管道之責任。國家資源應充分提供並協助未成年人接受多元教育與中介教育,並建置學校社工及多元化師資,支持未成年人多元發展的可能性。
 
【公平受教權之內涵】
  憲法保障人民有接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但隨著貧富差距擴大,產生教育資源過度集中於優勢家庭,底層弱勢家庭受憲法保障之教育平等亦受動搖,除個人意願外,經濟資源的分配亦會造成學習中輟,「現在的教育弱勢等於未來的經濟弱勢」,社會的階層流動因而減緩。台少盟特別關注學生中輟的議題與政府政策,連結社會資源支持民間團體的中輟生服務計畫。並倡議中等以下學校建置社會工作專業人力,以協助未成年人排除其家庭、社會關係、經濟與就學環境等相關問題,使其享有接受教育的機會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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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國際兒童人權日前夕,台少盟與青少年議題陣線召開記者會,公布抽檢全國各縣市近百所公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在網路上公布的學生獎懲辦法、服裝儀容規定、學生生活規範…等各式規定,整理出違背基本人權疑慮之校規規範。台少盟發現其中以剝奪其表意權、社會參與、人身自由及隱私權利最為嚴重!許多離譜校規根本是公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及國際兩人權公約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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