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發展權
國家應針對未成年人規劃整體性的健康政策,建構完善的健康醫療環境,並協調媒體產業提供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需求之閱聽環境,以使其身心健康獲致健全發展。我們主張,國家應保護未成年人之隱私、家庭、住家,避免受到恣意與非法干擾,並確保未成年人處於合適合宜的媒體閱聽環境,透過任何媒介、載體取得的資訊,皆不得有礙其身心之健康發展。
【健康發展權之內涵】
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家應保證所有未成年人利用保健服務之權利不會遭到剝奪,同時應採取各項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其他照顧者與同儕間的身心脅迫、傷害、虐待及包括性侵害與性騷擾等不當待遇。台少盟除關注未成年人之身心健康外,更關心影響青少年身心甚鉅的媒體資訊與其所創造的閱聽環境,結合兒少與媒體監督團體,針對各類媒體訊息進行監督與檢視,並積極推動媒體識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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