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少盟十五週年特刊

〈台少盟15週年〉特刊簡介:

台少盟15週年特刊線上版,將帶著您一起回顧台少盟15年來重要的大事,以及在各青少年議題與政策上面的工作成果。回首這15年,台少盟除積極參與青少年相關政策的倡議與討論外,也肩負在第一線服務青少年的工作,培力他們提升就業力與學習力。展望下一個15年,台少盟將會繼續監督與倡議青少年相關政策,也希望大家一起來支持與參與!

台少盟15個第一

2003年,第一個監督少年福利預算經費與青少年政策的團體

  • 2001年起,代表少年福利領域團體擔任內政部社會福利績效考核民間委員,監督中央及地方政府兒少福利預算,發現法定現金給付項目嚴重排擠福利服務經費,且排擠一 般兒少基本發展需求,導致兒少政策零散且缺乏延續性。
  • 2003年,召開「國家欠青少年多少?還給少年基本權利」記者會,要求國家正視少年福利預算平均一天不到一元,扭曲少年福利的發展

 

2003年,第一個關注兒少新聞報導表現與推動媒體自律的公民團體

  •  2003年,台少盟因媒體對顏姓女童案之扭曲報導,造成家暴中心社工曝光及污名化,個案隱私被侵犯,並使兒保制度受到嚴重抨擊,遂與勵馨基金會等兒少團體共同發起「兒少權益保護連線」。七月因少年性侵害事件,不少電子媒體大量以侵入式報導、不斷危及未成年當事人隱私,進一步要求各媒體提出「兒少新聞事件自律公約」,並訴求將各電子媒體報導品質列為新聞局換照的評鑑指標,否則將控告不當報導的媒體。
  • 2005年因有線電視爆發假新聞進而引發換照爭議,遂與媒觀、婦女新知等60多個公民團體舉行記者會,宣佈組成「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呼籲透過公民對話有效結合公民監督與媒體自律,使媒體真正擔負起民主發展的重要責任,2010年起由台少盟擔任秘書處。
  • 2006年起,有鑑於兒少新聞報導內容與品質,因媒體過度競爭導致新聞自律把關屢出問題,聯盟積極進入報社與媒體從業人員進行對話溝通。但礙於無民眾可即時反應之申訴平台,也缺乏與媒體從業人員溝通之管道,遂於2006年底與新聞局合作創設「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發揮線上即時監督媒體之功能,2012年起與組改後的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合作。
  • 2007年起,頒發第一屆「金芭樂獎」給兒少新聞品質表現不佳的報紙,希藉此推動改善兒少新聞的報導,減少聳動和血腥的新聞。
  • 2009年,抗議蘋果日報「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性侵」、「暴力」等羶色新聞為特色並廣為宣傳,要求壹傳媒集團勿再迴避設置自律機制,尊重弱勢人權不得以動畫報導性侵、犯罪細節之訴求。公民媒改團體不斷與壹傳媒進行抗爭與溝通訂定自律規範,並於2010年底,促使壹傳媒同意與公民團體共訂新聞報導自律準則,再歷經兩年自律溝通,台灣首個紙媒自律機制蘋果日報自律委員會終於在2012年4月正式上路運作。
  • 2011年,將新聞自律機制納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障閱聽權利。新增通過「新聞紙不得刊載描述(繪)犯罪、施用毒品、自殺行為細節以及描述(繪)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細節之文字或圖片等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首度對於平面媒體因不當報導侵害兒少人權的狀況做出了更多的規範。
  • 2016年,彙整多年來與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師生、兒少公民團體在兒少新聞監看與自律案例的資料,以及15則兒少媒體識讀教案,希冀將這些資料集結成冊,出版我國第一本專門針對透過「兒少權益新法」結合兒少媒體識讀的專書《第一次監看兒少新聞就上手》。

 

2004年,第一個倡導青少年創意塗鴉與文化休閒權的團體

  • 2004年起,為了轉化青少年及其次文化只是在搞破壞的刻板印象,並訴求現行青少年文化及休閒政策資源投資不足。台少盟運用塗鴉文化引導大眾正向思考青少年的多元創意特質,為青少年的文化休閒權益發聲,另並透過與政府部門合作推動「第一屆、第二屆青少年創意塗鴉BUS彩繪大賽」、「彩妝社區  創『藝』無極限—青少年創意塗鴉培訓活動」,大聲主張爭取設立「青少年專屬的創意交流空間」。
  • 2007年起,與台北縣市政府合作舉辦「青少年創意塗鴉祭」,推動結合街舞、樂團、創意市集及塗鴉等元素的青少年文化休閒活動,開創新的公共參與及社區行動模式,更喚起主管機關與社會公眾關注青少年文化創意人才的養成與制定青少年文化休閒政策。

 

2005年,第一個推動支持降低投票年齡的成人公民團體

  • 2005年,與21世紀憲改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勵馨基金會、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組成「降低投票年齡行動聯盟」
  • 2006年,降低投票年齡行動聯盟與中華民國學生反髮禁自治協會、弘光科技大學社區文化服務隊共同舉辦「支持十八歲投票權,投年輕人一張信任票」記者會
  • 2014年,組成「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推動,並力促於交付人民公投複決,與立法委員鄭麗君、盧秀燕合作,各自提出《憲法》第130條條文修正案。
  • 2015年,力促立法院組成修憲委員會審議修憲提案,卻慘遭執政黨不在籍投票綁架撕票,十年努力含冤未雪,強烈譴責執政黨國民黨葬送民主憲改時機。

 

2005年,第一個民間自主籌辦審議民主學習圈(Study Circle)的青年團體

  • 2005年起,台少盟運用審議式民主公共討論模式組成「青少年政策學習圈」,審議包括:青少年中等教育、弱勢青少年福利、青少年休閒及次文化、青少年性教育、性別教育、青少年休閒空間等焦點政策議題。
  • 2009年民間版「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送進立院之際,透過「登大人俱樂部」、「Teen Café青咖小組」等公共審議模式,討論「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中教育制度對青少年生活及公共參與的影響及相關修法意見。
  • 前述討論最後彙整完成「2004青少年政策白皮書:民間觀點的審議與透視」系列叢書。

 

2005年,第一個推動與培力青少年代表進入政策決策機制的團體

  • 2005年,提案行政院青少年事務促進委員會,為提升青少年公共參與,廣納青少年意見,委員會決議建構青少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設置青少年諮詢小組,遴選12~24歲青少年組成。
  • 2008年,提案臺中市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決議設置青少年市政諮詢小組,並委由社會局及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執行,且於隔年組成。
  • 2011年,推動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少年代表參與政府政策決策機制入法。
  • 2012年,共同推動與規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組成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並結合臺中市政府共同舉辦「三都兒童及青少年諮詢小組共識培力工作坊」,協助兒少諮詢代表初步了解政府的兒少政策運作機制,並體驗審議式民主討論模式進行兒少諮詢代表角色定位之審議。截至2018年全國共有15個縣市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邀請兒少列席。
  • 2014年起,與立法委員鄭麗君合作提案修正相關教育法規將學生納入相關教育、校務運作決策機制,2016年《高級中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納入學生代表,且涉及校務行政、學生學業、生活輔導、獎懲、申訴評議或其他有關規章研訂,及影響其畢業條件之會議,應有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參加。

 

2009年,第一個結合企業零錢捐進行策略聯盟募款的青少年公益組織

  • 2009年,首度運用「公益創投」的概念,與全家便利商店合作,藉公益零錢捐計劃整合企業及社會資源投資青少年,發展出全新的公益品牌:「逆風少年大步走」,募得款項支持下述專案:
  • 2009年,開辦「青少年就業力培訓班」,與各地民間機構的青少年就業輔導人員與愛心僱主合作,協助有生涯定向需求、需要就業準備與職場輔導與困難就業的青少年族群,針對青少年不同需求提供就業輔導與職涯規劃,進而提昇青少年核心就業力使其穩定就業。
  • 2010年,開辦「逆風教育助學計畫」,資助經濟弱勢、揹負學貸之高中職及大專在學青少年完成夢想,減輕就學時經濟負擔,減輕背學貸打工壓力,進而提升學習力。

 

2010年,第一個關注建教生勞動權益並推動專法保障的團體

  • 2010年初,洋華光電廠爆發剝削建教生一事,引起社會各界嘩然,有鑑於建教生兼具學生與勞工的雙重身份,易淪為雙重弱勢,因此由台少盟主動於51勞動節大遊行發起「為建教生而走行動」,結合民間勞工、教師、家長等團體正式組成「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接受各行業飽受剝削之苦的建教生申訴陳情但教育部與學校單位卻沌然不知。
  • 2011年,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不僅協助爭取應有權益,並積極透過修法,冀望能儘速終止「建教生=賤價生」的惡性循環。遂與立法委員黃淑英、林淑芬合作提出《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
  • 2012年立法院完成《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專法的訂定與公布施行,實質保障近兩萬名建教生受教權與勞動權。

 

2011年,第一個大幅翻修兒少法轉變為兒少權益保障法的團體

  • 2007年,台少盟等十餘個民間團體鑑於現行法令與政策對兒少權益保障的不足,開始組成「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推動聯盟」,並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為藍圖,著手進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修改討論。
  • 2009年,經歷漫長的融合與冶煉,整合成民間版《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草案,與立法委員陳節如、黃淑英合作,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開始進行逐條審查,並於隔年經委員會審查完竣,進入黨團協商與二讀程序。
  • 2011年,完成三讀。《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並將條文修正通過,較原條文新增約40條,可謂大幅度翻修。

 

2012年,第一個推動十八歲公民與參政權利的民間團體。

  • 2012年,與立法委員鄭麗君合作提案《集會遊行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室外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其代理人與糾察員年齡門檻。
  • 2013年,與立法委員尤美女合作提案《公民投票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下修公民投票權年齡門檻至十八歲。
  • 2013年,與立法委員尤美女、鄭麗君合作推動修法降低《人民團體法》第八條發起人年齡門檻。
  • 2017年,《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跨出了台灣民主政治歷史性的一刻,首度還給60萬名十八歲青年第一張進入公民社會的公投門票。
  • 2018年,持續推動《社會團體法》立法,貫徹《兒童權利公約》表意權利,促成兒童及少年得以透過自由結社實質社會參與及接收與傳達各種資訊與思想之自由,目前已完成黨團協商,即將完成三讀程序。

 

2013年,第一個推動台灣青(少)年節與青少年友善文化休閒空間與資源分配的團體

  • 2013年329青年節前夕,台少盟發起「票選台灣青年節與友善休閒措施」問卷調查,針對台灣青年節、友善文化與休閒措施及對各級政府的訴求,大聲的說出青少年的期待。並與立法委員鄭麗君共同召開「青少年躍活 政府快加油!」記者會,且持續透過資源盤點開始推動友善青年的文化休閒空間,並訴求合理資源分配。
  • 2014年,回應國際青年日主題:「Social Inclusion of Youth with Mental Health Conditions」(對心理健康問題青年的社會接納),針對甫回收自營的台北市第一個耗資上億打造的Y17(臺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發布一項「台北Y17,對青少年友善嗎?」的調查報吿,對社會公眾訴求:青少年需要社會參與及多元發展的空間,方有可能協力青少年發展成身心健康的社會公民。

 

2014年,第一個推動「全國青少年投票日」,進行大規模16至20歲青少年模擬投票及推動選民教育的團體。

  • 2014年,針對未具有投票權或即將成為首投族,卻往往被忽略意見的16-20歲青少年,發起全國第一次的大規模投票意向調查第一屆「全國青少年投票日」,模擬修憲公投綁直轄市、市長、縣長選舉,呼籲15萬青年「投下自己未來的第一票」。
  • 2015年,舉辦「告別舊國會:第二屆全國青少年投票日」,模擬2016年大選,共有「18投票權修憲公投票」、「政黨票」與「總統票」等三張選票,號召180萬名16至20歲的未來首投族透過選票來表態,告別對年輕人投下不信任票的舊國會。
  • 2018年,《公民投票法》下修公民投票年齡門檻,呼籲中選會&教育部應扛起近60萬首投族選民教育責任。包括:

    1.遊說中選會簽約代言人、製作電視插播卡於電視頻道密集播出、拍攝宣導短片、舉辦網路活動、舉辦大型的公共活動設攤等方式,向首投族及社會公眾宣導年滿18歲有公投票權。​

    2.遊說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在全國至少 50 所高級中等學校舉辦模擬公民投票選民教育,培力青少年形塑公民審議、彰顯主張的能力,使其理解我國現行公民投票執行流程,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

 

2014年起,第一個積極倡議推動關注未滿18歲青少年勞動權益的民間團體。

  • 2015年,於五一勞動節前夕召開記者會,公佈於2014年底一份隨機發送至全國國中及高中職的紙本問卷,針對全台15歲至18歲有工作經驗之「青少年打工族」進行勞動權益認知問卷調查,總計回收2,925位青少年打工族意見,發現五成未達基本工資、僅四成有勞保、1/4曾被扣款。後持續倡議與呼籲政府部門應定期針對青少年進行勞動權益認知調查,並搭配專案勞動檢查與申訴資料進行檢視既有的勞動權益教育及職安教育是否具有成效。

l    2016年起鑒於青少年勞工職安意外頻傳,經台少盟持續倡議與推動,勞動部於105年成立「青少年職業安全溝通平台」。藉由平台會議持續追蹤青少年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權益之相關議題

 l   2017年發生多起青少年職安意外,台少盟呼籲勞動部長林美珠應面對並回應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結論意見,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章,增加未滿18歲從事勞動之少年工作時間規定。除原童工之規定外,增加「年滿16歲、未滿18歲者不得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允以健全保障。呼籲勞動部應加強勞檢,避免雇主讓員工處於危險的勞動環境(如:一人顧店),並要求便利超商業者應提出改善措施。

 

2017年,第一個串連多元民間團體、培力與協助多元兒童及青少年提交《兒童權利公約》影子報告與兒少報告,並發起「一人一信,請總統捍衛兒少人權」活動的民間團體。

  • 2015年串組包括:社福、人權、工會、教師、家長、青年、性別等30個關注兒童少年議題的多元民間團體組成「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作為平台,以推動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檢視政府的資源分配與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國際標準,並以打造兒少多元健康的成長環境促使其順利「轉大人」為重要目標。
  • 2017年,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歷時兩年以上,經超過廿次的讀書會與議題討論,並在多位責任編輯的努力下,由45個民間團體及數十位作者針對台灣政府於2016年11月17日發佈的《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進行民間觀點的檢視,以及彙集整理2012 年至 2016 年間涉及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人權議題上的意見分歧,共同撰寫完成《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民間影子報告。 http://bit.ly/CRC2017NGOreport
  • 2017年,培力與協助46位兒童及青少年,包括:觸法經驗的少年、參與電視節目製播經驗的兒童、多元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的青少年、不當剝奪集會權利與人身自由的青少年、發起或參與各式學生公民不服從運動的青少年、新移民第二代、參與自身收出養經驗的青少年、一般青少年等,提交15份《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之兒少報告。

l2017年,於《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會前夕,在網路上發起「一人一信, 請總統捍衛兒少人權」活動,同時集結民間兒少團體於凱道上舉行「一人一信,呼籲總統捍衛兒少人權行動記者會」,要求小英政府落實積極落實CRC公約。另並與客家電視台《小O事件簿》節目合作拍攝主題影片,搜集全國多元兒少的聲音,並於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開幕式現場播放,也是開幕式現場唯一兒少發聲的機會。

2018年,與新北市政府合作,第一個運用社會住宅改造為專屬青少年培力空間的團體。

  • 2017年,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將永和國光青年住宅部分空間移撥給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以發揮更多空間使用效益,台少盟遂與社會局公私協力合作,將多年來倡議之社區型「青少年發展聚落」概念導入結合運用該空間,服務新北市青少年。
  • 2018年,全台首座結合青年社會住宅打造而成的青少年發展據點【漾青春基地】,於青年節前夕在新北市永和青年住宅一樓誕生!台少盟參照融合日本友善青少年的專屬地區就業服務站點模式,以及導入長年推動青少年公民培力經驗,為新北市兒少量身規劃打造「漾青春基地」,期望帶動台灣青少年工作,無論是公私部門皆能往充權與培力青少年發展的方向走。國家也不再只是用極少的資源分辨與問題化青少年,卻沒有給出這個世代青少年的發展空間。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