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18歲,我可以……

如果我18歲,我可以……
青少年說:我的思想已經成熟,為什麼不能自己做決定
成人說:你還小,跟你說你也聽不懂  
                                                                                                                    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             
青少年可以做些什麼                               
在印度,我們看到14歲的阿米可以代表「兒童勞動組織」參與澳大利亞舉辦的「拯救需要幫助的孩子們的國際會議」並且透過組織捍衛屬於自己的權利。

在法國,我們看到17歲的蓓莉‧克魯瓊夫可以擔任「法國高中生集團」的全國代表,發動種種爭取自主權的運動,並且在阿姆斯特丹成立國際總部,以對西歐各國的高中生集團進行輔導。
在美國,我們看到17歲的阿芙莉卡‧特拉可以參與「青少年通訊社」,這是一個從國小到高中生都可以參加的組織,這組識除了針對學校、教育、家庭等問題進行討論外,也針對社會、政治問題,同時身為記者的他們時常提出連專業記者也難以啟齒的尖銳問題。
在台灣,我們看到的青少年在媒體的「包裝」下,似乎老是成為麻煩製造者,在升學主義的壓力下,似乎在這一段時間裡就只該深居簡出不問世事的專心讀書,但難道台灣的青少年除了製造麻煩和讀書,就什麼事都做不成了嗎?我不清楚這種不信任青少年的氛圍是否是台灣社會的一個特色,但我時常覺得青少年是一個很奇特的人生階段,因為一下子他們被當做成人來要求,一下子又被當成孩子來控制,比如說,當成人要求青少年做什麼時總愛說:「你已經長大了,所以……」但當青少年自己決定要做某些事時,成人們又會說「你還小,所以……」青少年的定位就在成人口中不斷的擺\盪,似乎成人世界對於青少年始終抱持著不信任的態度,我當然不能下斷言是否這種不信任感是來自於媒體為青少年塑造形象造成成人不信任後產生的惡性循環。
青少年真得如此的不該被信任嗎?
從世界潮流來說,18歲可以行使公民權是主流趨勢,目前公民權年齡限制為20歲者,只有日本、瑞士、韓國和台灣。就國民教育水準與政治社會化來說,目前台灣絕大多數國民有12年以上的基礎教育程度,現在的18、19歲青少年知識水準已大幅提升,加以大眾傳播媒體以及網路的發達,青少年心智的成熟度與對政治事務的瞭解程度,都高於過去同年齡的人,這些都顯示年滿18歲之青少年,應有足夠能力行使公民權。
人可以瞬間長大?
如果我18歲我可以開始看限制級的電影,可以開始唱歌不必趕在23點前離開,可以開始……好像在17歲轉換成18歲的瞬間人就獲得神奇的力量整個人的成熟度就攀升一大步,同樣的,在19歲和20歲的轉換間也發生了同樣神奇的事,但人的心智成熟真得可以如佛家說的頓悟,在一瞬間就「豁然開朗」,不過就算是所謂的頓悟,也要有前面不停的苦思累積,同樣的,成人和青少年都需要學習的機會,因為只有開始去接觸才能開始累積能量。
一個18歲的分界點
攤開台灣青少年相關法規,年齡的分界點是雜亂不一,但就刑法而言,18歲即必須負完全刑事責任,換句話說即承認個體在18歲時已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某種程度來說已個體及心智成熟,但台灣成人們時常會以青少年心智不成熟而拒絕讓他們自己下決定,但如果在刑法上都已承認了個體心智成熟,那麼為什麼18歲的青少年不能開始做決定,開始決定是否組織社團,開始投票選舉,開始成為一個「完整」的公民,而非只是只是負擔刑事責任、兵役、納稅等等的義務卻不能享有對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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