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投票年齡的十個理由

降低投票年齡的十個理由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張哲維
Q1:從法理的角度來看,一個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能簽約)者,怎能與政府簽約?
A1:我國青年年滿十八歲在刑法上必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滿十六歲就可以工作並盡繳稅的義務,滿十八歲即必須服兵役、參軍,但是一直要到二十歲才有投票權,這其實是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再試問,你是否滿十八歲就可以買成人影片?你是否滿十八歲即可抽煙?你是否滿十八歲即可喝酒?你是否滿十八歲即可考駕照?由上述許\多例子皆顯示,視十八歲為成年人是現今社會的共識。單以民法的規定來反駁,證據力是非常薄弱的。
Q2:十八歲的人夠成熟嗎?
A2:如果要以十八歲青年不夠成熟來否決其投票權,那是無意義的。因為,有許\多的三四十歲,甚至五六十歲的老年人,投票的思維模式可能還遠不及十歲小孩成熟,更何況,是否給予投票權根本不應從心智成熟來討論,因為投票權是一種公民權利,是到了法定年齡就該有的。從現實層面觀察,一人的心智是否成熟,須經過嚴密的醫學、心理學,甚至人類學的統計調查,況且,若調查結果告訴我們,20歲的青少年50.1%心智心熟,可以投票,49.9不成熟,那我們當如何是好?或者,大肚溪以南90%心智成熟,以北僅15%成熟,因此南部的20歲民眾可以投票,北部則否?又或者以性別區分呢?

一般人都會有一種心理,那就是年齡比你小的人,妳都會認為她不成熟,所以,同樣的道理,一般大於十八歲的人,都不會認為十八歲的人夠成熟;一般大於三十歲的人,也不會認為三十歲的人夠成熟;所以,要年紀大的人來認同年紀小的人夠成熟本來就很難。以下證據,可以反映出一般人的思想,也多少可以證明,在我們社會之中,大部分人皆把十八歲視為一個可以負責任的年紀:十八歲可以考駕照、十八歲可以合法購買成人影片、十八歲可以抽煙、十八歲可以喝酒、十八歲可以服兵役,這難道不能代表一般社會大眾認為十八歲是個可以負責任的年紀?妳讓十八歲去考駕照,有了駕照,她有可能會撞死人,可是社會大眾還是讓她去考了,而且讓她騎車;妳讓十八歲可以合法購買成人影片,她有可能會敗壞社會風俗,甚至引發犯罪,可是,社會大眾還是讓她看了;妳讓十八歲的人可以抽煙喝酒,他可能會傷害自己的身體,可是社會大眾也相信他有足夠的自制力因此也讓她做了;妳讓十八歲的人可以服兵役,這等於是把我們的國家安全交給了她,社會大眾也相信他了,這難道不能證明一般人皆把十八歲視做一個成年人?我知道民法還是定在二十歲才能享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可是,難道社會大眾就不能捫心自問,在你們的心目中到底幾歲算成年嗎?如果在你們的心中十八歲就是個成年人,那他應該就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也應該可以去投票,不是嗎?社會上定的許\多年齡限制,除了保護該行為人,也是保護社會大眾,如果社會上的許\多年齡限制,都已經是規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XXXX,那我們把十八歲的人當作一個可以為自己也為國家負責的人,有什麼好奇怪的?

近來許\多債務纏身的人,選擇死做為解脫,這些人不也都是20歲以上心智成熟者,那麼給他們投票權,不也是相當危險的?

Q3:開放讓十八歲可以投票有什麼好處?
A3:1.倘若青少年有選票,透過選舉可以檢驗政治人物的競選承諾,為自己權益發聲,所有政治人物將不敢忽視他們,台灣政治革新與社會改革,應有另一番局面。2.投票是一種公民權利,是一但你被認為你是個成人就應該有的權利,如果我們的社會認定十八歲即為一個成人,那麼就應當給予十八歲青年投票權!3.提升青年公共參與比率,讓國家的未來可以更好。

Q4:我國政治文化不夠成熟,因此不適合開放十八歲投票權?
A4:政治文化的優劣和是否應開放十八歲投票權,兩者並無相關,如果要這樣去類推,那麼,請問是否路上容易發生車禍,所以不要開放十八歲即可考駕照?十八歲投票權是否應該開放,也和十八歲的年輕人是否具備足夠的政治素養無一定的關聯,而是,當他到了這個被認定為成年人的法定年齡即應該有的權利。我們贊成台灣的選舉文化應該改革,但是這和是否應開放十八歲投票權,兩者並無實質的關聯。此外,在162個開放十八歲投票權的國家中,又有63國法定國民教育在9年以上(10-13年不等,包含中國大陸在內),那表示,上述許\多國家的青少年還在學時,就有投票權。有意思的是,上述國家,不僅有所謂的大國、富國(如美國、比利時、荷蘭等),也有窮國、非民主國(巴拉圭、安哥拉)。再一次證明,無論窮富或民主與否,上述162國中,有1/3強的國家,願意讓在學學生有投票權,而我國的政治文化想必沒有不成熟到連這些國家都不如。

Q5:給予投票權會讓十八歲的年輕人過於狂熱政治?
A5:給投票權並不會讓每個人都很狂熱於政治,對每個有投票權的人而言,關心國家大事只是生活中的一部份,而不會因此而讓其他的事務無法進行。同理,十八歲的人擁有投票權,是讓關心國家大事進入成為他生活中的一部份,對他不但不會有負面的影響,反而可以及早讓他關心公共事務做出更深刻的思考與反省。此外,現在普遍認為青年對於公共事務冷漠,如果提早賦予琪投票權,讓青年能夠關心公共事務,不也對這個社會更好嗎?讓這個社會更進步!

Q6:十八歲到二十歲也才差兩年,忍一忍就過了,何必這麼急呢?
A6:這不是忍不忍兩年的問題,而是應不應該讓他們十八歲就擁有的問題,試問,你十八歲理應可以考駕照,要你延兩年再考,你要嗎?

Q7:為什麼別人訂十八歲投票,我們就要跟著十八歲投票?
A7:世上已有162國公民投票權在20歲以下。據理解,這些國家之中,國民均所得在台灣之上的有28國,在台灣之下的有134國。在此162國,民主國家有69國為威權國家(包含對岸),其餘皆為民主國家。從國家經濟水準,至政體型式而言,無論富窮、無論威權或民主,人民投票權的取得,大多在20歲以下(19至14歲不等)。在上述162國中又有63國法定國民教育在9年以上(10-13年不等,包含中國大陸在內),那表示,上述許\多國家的青少年還在學時,就有投票權。既然有這麼多不論威權或民主、經濟富裕或蕭條、國民水準高或低的國家都已賦予十八歲投票權,我們難道不應該反躬自省?

   18歲的人,心智不夠成熟,所以不能投票,如此論證若成立,那麼我國的教育,即遠落其它世界上162個國家。比較政治告訴我,世上20(不含)以下即有公民權的國家有:安柯拉(非洲)、亞美尼亞(中亞)、波札那(非洲)、查德(非洲)敘利亞....,上述國家,皆非民主國,皆屬窮國,是否我國教育就不如他們呢?

    細心的人一定會反駁,「看,他們就是投票權太低,所以才選出爛人,造成國家衰弱。」那麼我們再看看這些也在20以下的國家:奧地利(oecd國)、比利時(oecd國)加拿大(oecd國)丹麥(也是oecd國家)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意大利、盧森保、荷蘭、美國等oecd國家皆是,唯一例外是「日本」。

    思慮更周延的人所持理由一定有這一個: 「別人也18歲,我們就18歲,立論太薄弱。」但這個問題的邏輯卻無法向我解釋,我國為何就一定非得是20歲?因為上了大學,公民教育就能落實,那麼沒唸大學的人呢?

    若上述研究結論告訴我們,民主政治成功\,或成功\的民主政治,來自人民擁有「信任」與「包容」的政治文化。台灣同屬民主國家陣營,藍營至今沒有政變、革命,我相信不僅是領袖人物對於體系的信任,也來自對執政當局的包容(儘管更多人認為他們是扯後腿),那麼,有著與先進民主國家相同似的政治文化的我們,投票年齡與「大多數」不同時,這是例外?還是落後?

Q8:十八歲的人沒繳稅所以不應該投票?
A8:不能因為沒繳稅就喪失投票的權利!那如果,今天一個已經滿三十歲的人,他屬於低收入戶,沒有能力繳所得稅,也被政府免稅了,難道就等同於他沒有投票權了嗎?這難道不會產生一種,只有有錢人才能投票的謬誤?十八歲的學生能否投票,重點應該在於十八歲是否已被認定為一個適當的投票行為者,只要他被認定是,修法也完成,那麼,不論他是否有賺足夠的錢到可以納稅,他都應該可以投票。此外,我們反問一件事,我十九歲那年整年賺的錢剛好超過所得稅申報額,也因此我繳了稅,雖然金額不多,但是我卻確實實被課稅了,請問,是否這樣即代表我有投票權呢?

Q9:十八歲的人未入社會,對於政府施政所可能造成的影響沒有深刻的體會,所以給予投票權是無意義的。
A9:這個邏輯有問題,很多政府的決策是會和學生相關,甚至影響到學生的,像是五年五百億、大學高學費、研究所浮濫化、師資培育多元化,如果今天十八歲的人擁有投票權,而選出一個支持高學費的政府,當然會感受到做出判斷的後果呀,並不是學生就完全不會被政府的政策影響好嗎?現在我國法律都已經開放學生身分可以參選公職了,以必須要入社會兩三年才能有足夠的判斷力為由,來否決十八歲投票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立論。此外,在162個開放十八歲投票權的國家中,又有63國法定國民教育在9年以上(10-13年不等,包含中國大陸在內),那表示,上述許\多國家的青少年還在學時,就有投票權。有意思的是,上述國家,不僅有所謂的大國、富國(如美國、比利時、荷蘭等),也有窮國、非民主國(巴拉圭、安哥拉)。再一次證明,無論窮富或民主與否,上述162國中,有1/3強的國家,願意讓在學學生有投票權,而我國的政治文化想必沒有不成熟到連這些國家都不如。如果有人覺得,即使學生權益會因為沒投票權而受損,但是由於讓他們投票有可能會做出錯誤的決定,而不能讓他們投票,這也無法成立。近來許多債務纏身的人,選擇死做為解脫,這些人不也都是20歲以上心智成熟者,那麼給他們投票權,不也是相當危險的?

Q10:十八歲的人有許多還是學生,用不到投票權
A10:我二十一歲,我也還沒考機車駕照,但是我有汽車駕照,不過我平常都沒有開車。可是,即使你用不到這個權利,但是你到了這個年齡還是應該擁有這個權利不是嗎?當你十八歲可以買成人影片,沒有人要妳一定要去買,當你十八歲可以騎車時,沒人要你一定要去騎車,但是當你十八歲時,妳理應擁有可以買成人影片以及可以騎車的權利,但是你不一定要去享用她。投票權亦同,18歲時你在幹嘛?很多人說,在考聯考,在唸書,但是卻有更多的人,18歲時已在社會上工作,已在養在活口,若只是為了「部分」還有唸書的人,就得剝奪那群已在社會中工作的人的權利,是否也太過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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