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香港青少年就業方案對照表

香港

台灣

年齡

計劃名稱

計劃對象

計劃概要

年齡

計劃名稱

計劃對象

計劃概要

15 -19 歲

展翅計劃 
(自1999年以來已培訓85,000名青少年)

離校青少年

1.提升參加青年人的就業競爭力,為將來投身社會工作做好準備及訂出長遠的個人發展計劃。 
2. 計劃內容分三部份,包括:單元式培訓課程、工作實習 (訓練期:1個月) 、就業輔導及支援服務 
3.課程出席率達80%或以上,可申領交通津貼。

12-15歲

就業弱勢者就業促進方案(青少年部分)

國中及以下(15 歲以下)

1.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職業興趣探索及職業觀念建立等就業準備相關課程及活動,於個案參與職場學習過程中,提供輔導協助服務。 
2.辦理職場趨勢、職場倫理與價值觀、個人職場優勢、求職面試技巧等課程或相關活動,並安排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與職業訓練機構參訪。

15-24歲

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 
(自2002年以來已協助56,000名青少年就業)

學歷在大學學位以下,並希望獲得見習就業機會的青年

1.為參加的青年人提供為期 6-12個月有薪的在職培訓,以提升工作技能和經驗,及豐富他們的個人資歷,從而開創就業前途
2.計劃內容分三部份,包括: 40小時的職前基礎訓練、個案管理服務、有薪在職培訓、見習期滿的安排、職外職業技能培訓課程

12-15歲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為飛Young計劃的延續方案)

國中及以下(15 歲以下) 
*針對弱勢青少年

1.透過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協助弱勢青少年(未升學未就業、偏遠地區或高危機高關懷青少年、原住民青少年)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使其重返職場。 
2.提供給符合資格之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

15-29歲

YES青年就業起點計劃(2006年開始)

合法受僱及居住於香港的青年人

1.設立兩所青年就業資源中心,專為15至29歲青年人提供一站式就業及自僱支援服務。 
2. 為青年人預備個人化貼身服務、為青年人開拓自僱空間及協助青年人自我增值

15-19 歲

台德菁英計畫

在校高職生

1.引進德國職業教育與工作訓練併行的師徒制,提供教育部所定學程及職場工作訓練之職業教育,可以同時學習到企業核心技能和學校專業理論。 
2.學習期滿,經過檢測合格,可取得學位證書及德國職業訓練認證。

 

 

 

 

15-19 歲

青少年職能綜合培訓計畫

國、高中職畢業生

1.執行過程由具有職業輔導經驗的專業個案管理師貫穿全程,提供每位學員就業輔導及支援服務,並依學員個別需求,安排個別會談與諮商時間。 
2. 依據學員參訓需求與學習成效評估,分流至適合其發展之職前培訓單元,以為其就業作準備,協助學員成為有準備的勞動力。

 

 

 

 

18-29歲

青年職場體驗計劃

高中職以上畢業青年

由事業單位提供見習訓練計畫申請,經審核後核給名額及補貼。青年見習訓練津貼與勞保費用。青年自行上網填寫履歷資料,便可瀏覽見習職缺與選填志願,再 
由事業單位自行遴選青年,進行為期三個月的訓練與見習。

 

 

 

 

20-29歲

青年職涯啟動計畫

29 歲以下大學( 含) 以上畢業生

1.結合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企業訓練聯絡網共同組成工作網絡,發揮區域運籌功能。 
2.結合民間事業單位以工作崗位訓練模式, 提供29 歲以下大學( 含) 以上畢業,且失業一個月(含)以上青年之多面向訓練,協助獲獲得實務職場經驗,銜接職場就業。

 

 

 

 

*96年青年就業促進方案 

*96至99年度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
計畫 

(資料整理:台少盟葉大華)

原定計劃因審計部針對就業安定基金運用情形有意見,於96年5月遭凍結,致計劃無法執行。

 

相關專案: 
青少年勞動權益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