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香港青少年就業方案對照表
香港 |
台灣 |
||||||
年齡 |
計劃名稱 |
計劃對象 |
計劃概要 |
年齡 |
計劃名稱 |
計劃對象 |
計劃概要 |
15 -19 歲 |
展翅計劃 |
離校青少年 |
1.提升參加青年人的就業競爭力,為將來投身社會工作做好準備及訂出長遠的個人發展計劃。 |
12-15歲 |
就業弱勢者就業促進方案(青少年部分) |
國中及以下(15 歲以下) |
1.委託民間團體辦理職業興趣探索及職業觀念建立等就業準備相關課程及活動,於個案參與職場學習過程中,提供輔導協助服務。 |
15-24歲 |
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 |
學歷在大學學位以下,並希望獲得見習就業機會的青年 |
1.為參加的青年人提供為期 6-12個月有薪的在職培訓,以提升工作技能和經驗,及豐富他們的個人資歷,從而開創就業前途 |
12-15歲 |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為飛Young計劃的延續方案) |
國中及以下(15 歲以下) |
1.透過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協助弱勢青少年(未升學未就業、偏遠地區或高危機高關懷青少年、原住民青少年)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使其重返職場。 |
15-29歲 |
YES青年就業起點計劃(2006年開始) |
合法受僱及居住於香港的青年人 |
1.設立兩所青年就業資源中心,專為15至29歲青年人提供一站式就業及自僱支援服務。 |
15-19 歲 |
台德菁英計畫 |
在校高職生 |
1.引進德國職業教育與工作訓練併行的師徒制,提供教育部所定學程及職場工作訓練之職業教育,可以同時學習到企業核心技能和學校專業理論。 |
|
|
|
|
15-19 歲 |
青少年職能綜合培訓計畫 |
國、高中職畢業生 |
1.執行過程由具有職業輔導經驗的專業個案管理師貫穿全程,提供每位學員就業輔導及支援服務,並依學員個別需求,安排個別會談與諮商時間。 |
|
|
|
|
18-29歲 |
青年職場體驗計劃 |
高中職以上畢業青年 |
由事業單位提供見習訓練計畫申請,經審核後核給名額及補貼。青年見習訓練津貼與勞保費用。青年自行上網填寫履歷資料,便可瀏覽見習職缺與選填志願,再 |
|
|
|
|
20-29歲 |
青年職涯啟動計畫 |
29 歲以下大學( 含) 以上畢業生 |
1.結合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企業訓練聯絡網共同組成工作網絡,發揮區域運籌功能。 |
|
|
|
|
*96年青年就業促進方案 *96至99年度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 |
(資料整理:台少盟葉大華)
原定計劃因審計部針對就業安定基金運用情形有意見,於96年5月遭凍結,致計劃無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