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關注投票年齡?全世界最後一名

2015年9月15日「國際民主日」主題為「讓青少年參與民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指出,因應全球青少年對政治的信任度降低,影響其對選舉、政黨和傳統社會組織的參與度,故呼籲世界各國應重視青少年民主教育,也就是讓更多的年輕人參與民主發展的進程。所以除了日本與蘇格蘭外,加拿大、美國、澳門、烏拉圭、紐西蘭等世界各國也正在積極的討論將投票年齡從18歲下修到16歲。

其實,世界上多數國家從 1960 年代起,陸續將投票年齡從 21 歲下修至 18 歲,並以世代正義的觀點為出發,相繼推動降低投票年齡至十六歲。因它們認為當國家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首度超15歲以下的青少年人口的時候,就必須把投票年齡下修到16歲,以維持不同世代發聲的平衡。

例如:英國的投票年齡為18歲,但蘇格蘭於今年將進行「是否獨立於英國」的公投,已將公投年齡下修至16歲,主要考量即是讓高齡少子化社會中的青少年,可以參與決定自己的未來!原先民主國家中僅剩台灣與日本停留於 20 歲。但日本參議院已於今2014年6月13日正式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案,2015年6月17日,日本參議院以230票全數贊成,正式修正通過《公職選舉法》,2016年夏天參議院的選舉,18歲以上的青年,將可以透過選票,選出理想的民意代表。,投票年齡下調至「年滿18歲」,台灣將獨後全球成為死守二十歲門檻的民主國家,果真淪為民主後段班!

日本國會智庫自2007年起開始研議,安倍境三任期內強力推動,才得以過五關斬六將,從《國民投票法》到《公職選舉法》陸續將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反觀臺灣的國會,卻仍在不同的議題間彼此綁架,裹足不前....執政黨動輒以修憲茲事體大門檻甚高、社會共識不足為由推託不前,在野黨也因修憲門檻過高則力有未逮,因此歷年來的修憲案總是卡關或停滯不前,不僅阻礙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也違反世代正義。除了高修憲門檻外,老人政治、年齡歧視、債留子孫、再等兩年…..等也都是民主後段班的幫兇。

附上世界各國的投票年齡修正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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