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十大公投 台少盟募集【公投觀察團】,作伙督WATCH

《公民投票法》於今年初公布施行、打開公投的鳥籠後,據中央選舉委員會2018/10/24日上午發佈的投票公告內容,直指多項台灣民主政治歷史之最,將在今年11月24日與地方選舉同台登場。長年推動十八歲公民權運動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多次提醒:「國家並不是完成法律修法就功成身退,台灣亦不會因此就民主首航,青年世代是解決問題的參與者與夥伴,不會只在投票日才是國家的主人。」

 

        因此在距離十八歲青年走進投票所用公投票參與政事不到30天之際,台少盟針對年底十大公投,發起「作伙督WATCH:十八公投在這裡」行動,募集青年、未來首投族與在意台灣民主發展的公眾組成公民投票觀察團督三大主責機關:中選會教育部勞動部,是否依其下列所列職權採取有效措施,保障超過150萬18-22歲公投首投族都能自由的行使權利。監督行動如下:

v三大主責機關應採取保障行使首投族公投權措施之觀察監督重點:

 

主責機關

具體承諾或
有效措施

公投觀察團 觀察筆記建議

中選會

名人代言
網紅宣傳

  • 邀請新生代青春偶像藝人簡廷芮擔任代言人,邀請網紅宣導十八歲公民投票權拍攝宣導短片
  • 代言人如何呼籲、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等相關代言行動與宣傳,你覺得有效嗎?

中選會

製作
電視插播卡

  • 製作二十秒的電視插播卡,於11月份在各個電視頻道密集播出兩百一十次
  • 及時與電視插播卡電視畫面合影。

中選會

實體活動
網路活動

  • 各地選委會會跟各直轄市、縣市合作,舉辦大型的公共活動,設攤宣傳十八歲有公民投票權。
  • 10月中旬舉辦「舉首投族」網路活動。

教育部

學校可以在投票日安排課程或活動嗎?

  • 教育部相關單位表示,投票時因為老師都去投票了,所以不可能會有上課情況,至多配合中選會轉知宣傳,尚無發文要求的規劃。
  • 總綱僅針對高級中等學校每週學習時數總量限制於35節,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不得於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實施,但未特別針對投票日有相關規定。過去學校若於選舉日停課,原因皆為上課場地借作投票所使用。

教育部
高教司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學生不應走進校園就失去了人權

 

具體保障學生得以自由行使參政權利

  • 呼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對此應負起選民教育及公民教育的責任,採取有效的立法及行政措施,禁止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在選舉及公民投票日,安排任何學習與非學習節數之時間及活動,並提出相關懲處措施與適性輔導及教育處置,確保盡可能地降低學生行使公民權利的門檻。
  • 大專院校學生請向 教育部民意信箱:http://bit.ly/tellEDU 申訴
  •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請向 國教署長信箱http://bit.ly/SHSneedU 申訴
  • 除臺南市外的其他六都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除國教署外,再撥打1999轉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申訴

勞動部

公民投票日指定為放假日

  • 勞動部長允諾預計在11月上旬透過解釋令或函釋將公民投票日指定為放假日,雇主不可有妨礙勞工投票的行為
  • 相關勞動主管機關應加強宣導,並提供申訴與合理的權力救濟。

勞動部

老闆不讓我去投票怎麼辦?

  • 有公民投票權且11/24為工作日的勞工,放假1日,工資照給。
  • 老闆在不妨礙勞工投票的前提下,可以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必須提供雙倍薪資。
  • 遇到老闆不給假或給薪?可打1955勞工申訴諮詢專線,依法可處2到30萬的罰鍰。

 

【公投觀察團】怎麼做: 



第一步:透過文字、圖畫、照片、影片(180秒內)等各種習慣、熟悉的方式,
                記錄三大主責機關應採取保障行使首投族公投權措施。

第二步:上傳至Facebook、IG等平台,並將隱私設成公開,給予「這樣有效嗎?」督WATCH短評

第三步:最後加註
#作伙督WATCH #十八公投在這裡 兩項主題標籤即可。

詳情可鎖定活動專頁  http://bit.ly/DoWatch18

        台少盟表示年輕人需要發聲、需要面對社會各種社會問題或公共議題,社會輿論也應改變認為「政治是骯髒的,青少年或學生不要接觸最好」的想法。因此此次成功推動公民投票降低投票年齡,突顯出不只是18、19歲的青年是否具備投票能力的問題,青年更是解決公共議題的關鍵因素,透過直接民主讓更多年輕人及早參與在日常各種社會議題的討論中,包括:性別平等教育、能源與發電、同性婚姻、奧運正名...等,有助於讓青年了解各種觀點,及擴大多元意見的討論,甚至可以凝聚出解決問題方法的共識。因此三大主管機關對於保障一百五十萬公投首投族青年的參政權利扮演重要角色,中選會在發佈投票公報後,即發文給總統府、五院及各縣市政府與議會,週知投票日應讓員工放假,以便利前往投票。並請勞動部依規定辦理適用勞基法之勞工的放假及其工資給付;勞動部長刻正進行函釋作業,獨缺教育部目前尚未見到積極宣導措施與動作。

    其中許多擁有公民投票權與選舉權的公民,同時是學生身份,學校課程的安排將可能嚴重影響其投票行為。過去也曾發生過大學期末考接近與大選日期有衝突,增加學生返鄉投票成本與嚴重影響投票意願。台少盟日前也曾陸續接獲高中職學生反應,學校於公民投票日當天安排輔導課,並表示投票是學生個人的選擇,學校要做的當然是拼學測,而不是拚公投,老師沒有辦法配合個別或少數學生的意願」要學生在大考和大選中間做不合理的抉擇。此外許多學校停課的理由,也都是因為學校被借作選舉投開票所使用,並非為保障學生行使選舉等投票權利。故台少盟呼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對此應負起選民教育及公民教育的責任。

    此外,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強調青少年可以透過政治參與的手段進行談判,倡導實現自身的權利,並讓各國執政者承擔起責任。另外,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指出,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更是有效行使投票權利的重要條件必須受到充分保障。台少盟主張應儘早終結公投首投族卻未能領取選舉票造成有如「次等公民」的強烈相對剝奪感,唯有完備十八歲公民權才是解藥良方。此次為我國民主政治史上首度有18公民參與公投,台少盟呼籲三大部會應該採取更積極的措施「使社會理解十八歲公民權利的重要性」與「協助我國十八歲公民有充足準備行使公民權利」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教育部與勞動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必須依其職權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擁有公民投票權者(尤其超過150萬的18-22歲的公投首投族青年),都能知情、自由的、便利的行使權利。

二、蔡英文總統必須貫徹憲改決心,盡早規畫憲改期程進行社會溝通;立法院應盡快啟動組成修憲委員會,研議八個關於選舉權、被選舉權,且已一讀付委的朝野各政黨修憲提案;中選會應針對「18歲青年行使《憲法》選舉權修正案的複決」議題進行研議。

三、本會期儘速完成《社會團體法》、《集會遊行(保障)法》的修法研議,還給青年應有的參政議政及社會參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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