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稿】籲請各黨將青年18歲投票權修憲案 納為2020總統及立委共同政見 新國會正式啟動憲改降低青年參政門檻

台少盟消息稿

籲請各黨將青年18歲投票權修憲案 納為2020總統及立委共同政見

新國會正式啟動憲改降低青年參政門檻

 

  蔡英文總統於24日透過發言人回應民間修憲論壇的意見,她再次提到18歲投票權是非常明確且具有社會共識的修憲議題,應該積極推動,她表示第二任的總統任期是最好的修憲契機。然而,這樣具有高度共識且攸關於國家未來發展世代平衡的議題,卻很容易被其他具高度爭議的政府體制改革的議題所淹沒。事實上2015年6月十八歲投票權修憲案,因國民黨將不在籍投票包裹表決而慘遭犧牲;而2017年9月蔡總統也曾主動拋出「打造更完善運作且權責相符的民主憲政體系」,她願意支持推動十八歲投票權修憲案,然言猶在耳從她上任至今十八歲投票權修憲案遲遲也未見有任何具體進展。

 

  長期推動十八歲公民權議題的台少盟,針對蔡總統主動回應十八歲投票權修憲議題,再次呼籲朝野政黨總統及立委參選人,應將十八歲投票權修憲議題納入總統及立委共同政見。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第九屆立法院已有八個相關修憲案至今仍躺平在立法院,遲遲未組成修憲委員會,朝野政黨未負起捍衛修憲程序正義的政治責任明顯失職。因此面臨新的國會改選,她建議涉及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的變革,各政黨不該只是嘴巴喊喊全力支持而已,而是要提出具體落實的策略與意志。其中「降低青年參政門檻」應列為優先處理的修憲議題,甚至不排除採單一修憲議題交付全民公投。

 

    1946年所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所規範的選舉與被選舉年齡,早已與時代嚴重脫節,更造成青年公民參與門檻過高、權責不符的亂象。如今18歲公民在台灣已經可以參與公民投票決定國家重大議案,擁有行使創制與複決的權利,卻無法以選票選出心目中的候選人,或自己也能成為候選人,甚至有權利罷免不適任官員,這都需要盡早透過修憲降低參政門檻才有可能達成。然而十八歲投票權修憲議題經過民間團體十多年來的推動,仍然在政黨算計中難以順利突圍。

 

    台少盟認為,如果蔡總統依舊維持2017年時的看法,要將十八歲投票修憲案綁住政府體制的總統制或內閣制等高度爭議議題,這無異是再次回到2015年修憲失敗的回頭路。因此各政黨應從賦權青年的角度願意與年輕人站在一起,在這次大選中提出政治承諾,願意針對不同性質的修憲提案,依不同期程交付公民進行修憲公投。包括優先支持讓降低投票年齡或刪除憲法130條之規定,成為單一修憲議題交付全民公投。另並願意在當選後積極提案與推動,組成修憲委員會傾政黨之力全力促成社會大眾共同支持十八歲投票權,讓十八歲投票權不再只是選舉的提款機或口號。

 

    此外,完整的十八歲公民權利,應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同步落實。參照世界各國的經驗,例如日本就是同步將投票年齡與民法成年年齡一致下修到18歲,除了還權青年,更讓法律的標準一致。環顧台灣現況,當修憲議題的高門檻與政治爭議性仍待解決,我們認為應該在本會期就先著手進行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讓十八歲公民權利逐步積極落實。台少盟所共同參與的「修民法挺青年陣線」已於本月初獲得立院朝野黨團代表或總召的連署承諾,並於立院召開公聽會積極研修,要告別1929年所公布施行的《民法》成年年齡,讓民法轉大人給予18歲青年自主負責的空間。同樣凍齡了75年的投票年齡也該與時俱進的轉大人!

新聞聯絡人:台少盟 葉大華 秘書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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