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少盟觀點】立法院「中介教育辦理情形」公聽會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
社會環境改變,12年國教開始實施,國際上也開始討論將中輟定義延伸到高中。
秘書長於公聽會上發言重點:
我國自1994年頒布《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以來,結合教育、內政、警政、社政等機關引進各類資源,推動中輟通報、協尋、復學及輔導等措施,找回中輟生。至今25年過去,中輟生人數從最高峰時期的三萬多人至今剩下三千一百多人,其中教育部的零中輟政策下強力通報協尋中輟生的確發揮了作用,但不要忘記有部分原因是因為少子化效應,以及十二年國教的實施。現今最大宗的失學失業的學生已經轉進到高中職的中途離校學生,據教育部統計107學年度約有一萬七千名中離生,其中約有六成中離生是沒去學校也沒就業的雙失青少年。
而即便中離生人數日漸減少,但走過25年的中輟預防政策下推動的中介教育措施,包括:慈暉班、合作式中途班(中輟學園)、資源式中途班資源的覆蓋率,卻服務不到中輟生人數的一半,且各級政府編列中輟預算經費的總和每年從未超過2.5億元(不及教育部年度總預算千分之一),長年未見預算經費的成長與投資。過往尚可依賴替代役男協力追輔工作,但隨著替代役男也即將走入歷史,接下來中離生也即將修法納入追蹤輔導對象,不知日後相關追輔工作可由誰出面承擔?從2017年CRC首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第78點:委員會擔心協助中輟生的相關服務未經整合, 建議政府整合所有服務,確保中輟生得以分配到足夠資源,即可看見中輟政策仍有患寡也患不均的問題。
另從現行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系統通報處理流程實施追輔工作後,有看到幾個主要挑站與建議::
- 12年國教上路後,教育部門會因中輟率逐年下降而減緩對於中介教育的投資,不利於國中小及高中職中輟生之受教權益。近幾年已經發現中輟問題有往上至高中職、往下至 國小延伸的趨勢,該要點應納入增加中途離校學生之彈性中介教育配套措施。
- 中離生追蹤輔導工作模式,係以中輟生追輔工作模式進行延伸,故高中職端需強化學生在校就學穩定措施,以及針對曾有中輟紀錄之學生進行追蹤輔導。建議至少應於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加強針對曾有中輟紀錄學生之追蹤輔導工作。
- 強化高中職學校端輔導教師及學務人員,對於社政支持體系、勞政就輔資源、學生諮商輔導中心角色與功能及轉介服務資源之認知與運用。
另針對公聽會上提到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 108 學年度已正式上路,中介教育學校學生之師資及學校軟硬體設備是否充足?應如何加強。簡要提供看法:
- 依教育部統計,中輟生有六成來自單親家庭,多半伴隨 經濟弱勢,家庭支持及社會資本較薄弱,因此慈暉班及 住宿型中輟學園實有需求。但需考量交通遠近,管理模式 以及專責人力之配置,盡可能結合民間團體以團體家屋或 自立宿舍形式來推動中輟生安置。
- 中離生對於學校課程不感興趣者高達七成,因此新課綱上路後,除了老師們的授課方式要加強因應之外,教育部也應思考如何發展認證課程,使民間團體或組織,推動中輟生、中離生職場探索或就業力培訓課程。另可依據課綱內容與在地青少年組織合作,邀請業界業師前來授課開啟學員的眼界,發揮適性教育的精神。
- 軟硬體設備需考慮城鄉平衡,建議各級政府可向前瞻計畫或公彩回饋金提案爭取相關經費,改善學習的硬體環境以及偏鄉學生上學交通往返的不便!
(照片來源:聯合報。新聞摘錄:《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6月19日公布施行,依第42條第1項規定,未來中介教育學校安曝險少年,穩定其就學及發展。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因此召集學者專家及相關機構召開公聽會,討論如何落實相關規定。我國規定15歲以前要受義務教育,政府投入國中小中輟生問題超過20年,107學年中輟人數降到約3000人,但高中職生近6年的中途離校人數都落在一年1.7萬到2.5萬間。)
葉大華指出:按教育部統計,高中職生中離的主因是志趣不合,也就是對學校學習沒特別興趣,建議政府結合民間團體、NGO,職場探索和就業培力,讓中離生了解自己未來想做什麼。有些中離生離開學校在家,沒去工作,處在雙失狀態,尤以原住民、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三大族群為主,需特別關心。男性中輟比率高,但服務者幾乎都是女性,性別議題也不得忽視。
葉大華也說,她攤開教育部歷年投入中輟生的經費,發現並未成長,一直不及教育部年度預算的千分之一。資源分配也不均,地方政府常沒辦法支應相關的活動。國教署回應,預算一直未減,應是地方政府申請的金額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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