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17青少年育樂中心的眼睛是否被「矇」住了?
Y17青少年育樂中心的眼睛是否被「矇」住了?
看不見多元青少年的權益
昨日是國際青年日, Y17臺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本應更關注青少年應有的權益,而不是僅一直站在教育主管機關及大人的立場及觀點,不斷地給貼青少年標籤,如:青少年所認為的不友善,是對Y17的「刻板印象」(參見:《聯合報》台北Y17:學校申請均免費),而是應該回應多元青少年的需求,及友善便利青少年的措施。
Y17新聞稿請見:「市府服務青少年美意 被“盟"住了」
http://www.tfyc.taipei.gov.tw/ct.asp?xItem=81126828&ctNode=69021&mp=10400A
針對Y17的規劃與運作,臺北市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自2013年9月17日第5屆第2次會議,由多位民間委員因應市府擬訂於十月份收回Y17委外經營權,不僅相關規畫未對外說明,且也未邀集公民團體或青少年參與規劃及討論,故由多位民間委員聯名提案建請北市府召集相關青少年團體,進行Y17進駐空間規劃之說明與參與進駐空間規劃之討論。臺北市社會福利聯盟與台少盟等團體亦於2013年11月15日拜會臺北市教育局副局長,也未獲具體回應。
◎ 參與規劃拒於外
儘管臺北市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會議主席多次做出決議,請Y17召集相關青少年團體,進行Y17進駐空間規劃之說明及討論,尤應有足夠之空間讓青少年團體使用,並應針對空間收費友善所有年齡相當的青少年,訂定相關辦法。但是直到2014年7月31日第5屆第5次會議,不僅臺北市相關的青少年團體未獲邀請,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的兒童及少年代表亦然,最後僅得到市政府教育局回應:「皆已規劃完成,現已無其他剩餘空間。」
◎ 訊息不公開
雖然Y17在2014年8月13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已去函通知各校關於學生經由學校去函申請場地僅需支付水電費用訊息,但在這之前,官方網站上並無公告相關訊息,多數的青少年也並未知悉。
◎ 友善方便程度低
且本聯盟認為Y17既為服務全臺北市的青少年,就應該有更友善青少年的措施,而非又要透過重重的關卡與行政流程,才能獲得優惠。且許多社團學生表示,在傳統升學主義思維下,學校只注重升學有關的科目,很少重視社團及休閒娛樂活動,不僅很難補助學生相關社團經費,更遑論請學校發函等繁瑣的行政程序,易受限於個別師長的喜好,也有礙跨校的交流或聯合舉辦活動。
在國際青年日的記者會中,台少盟與多個長年關注青少年發展的公民團體和青少年,不僅只是針對Y17臺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的收費議題,我們共同主張將青少年視為社會中重要的一份子,應保障其社會參與、文化休閒等公民權利,使其在社會、生活、文化休閒都能獲得良好的身心發展,並更能融入社會而不致被邊緣化。也對於臺北市政府和臺北市長參選人提出呼籲,無論是在市政預算下設立專門提供給青少年的躍活基金,還要將青少年活動場所在地化、普及化,依據青少年需求打造多元的據點空間,提升場地對於青少年的近便性,打造台北市成為友善青少年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