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勸募活動募款所得與收支報告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2020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勸募活動

募款所得與收支報告

 

一、活動目的:

本計劃將以青少年六大權益為核心,包括:「福利保障權」、「社會參與權」、「文化休閒權」、「勞動保護權」、「公平受教權」、「健康發展權」,積極整合民間、企業與學界資源,舉辦相關座談會、記者會、工作坊、展覽與社區活動等,讓與會者瞭解兒少所需之支持性、發展性福利資源,其核心價值與面向如下:

1

福利保障權

教育宣廣民國100年修法通過之「兒童及少年權益與福利保障法」,強化整體兒少權益,並使少年享有公平的福利資源保障

2

社會參與權

舉辦青少年為主軸的公共討論活動,讓青少年有平等的社會參與空間,透過各種公共參與形式鼓勵其表達意見,裝備其成為成熟的公民

3

文化休閒權

舉辦青少年休閒活動,推動青少年創意塗鴉文化,倡議青少年文化休閒權益與空間

4

公平受教權

關心青少年中輟議題,每位青少年都應享有公平的受教權利,不因其特殊境遇而被主流教育排除

5

勞動保護權

關心青少年基本的勞動權益,使其穩定參與培訓與職場體驗計畫,從中發展、儲備與提升自己的就業能力,進而能於職場或學校獲得更好的發展機會

6

健康發展權

結合大專院校學生作媒體識讀,讓青少年有健康的媒體閱聽環境

 

二、勸募期間: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三、經費使用期間:109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四、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081370180號

五、募款所得收支情形:

「2020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畫」公益募款活動自民國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總計募得款205,348元(含利息11元),扣除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30,800元及計畫執行費1,335元,剩餘募得款173,213元。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於下列範圍內,由勸募活動所得支應:

  1. 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百分之十五。
  2. 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未逾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八。

 

支出清單

項目 金額 備註
必要支出- 活動費 29,000  
必要支出- 雜項支出 230  
必要支出- 捐款交易手續費 1,570  
議題倡導與推動計畫宣傳執行費 1,335  
合計 32,135  

 

附加檔案: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