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 01 / 15
101年少年ㄟ亮起來公益募款募款所得徵信(勸募字號第1000037783.號)
101年度「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募款
募款所得徵信暨收支報告
內政部勸募字號第1000037783號
「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募款活動自民國101年1月起跑以來獲得各界廣大支持,截至101年12月31日止總計募得款專案總計募得款10萬9,646元(含利息27元),扣除活動支出1萬6,441元,實際募得款9萬3,205元。
表1:捐贈人徵信名單(詳見附檔)
總計募得款10萬9,646元(含利息27元),扣除活動支出1萬6,441元,實際募得款9萬3,205元。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於下列範圍內,由勸募活動所得支應:
1.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百分之十五。
2.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未逾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八。
因此,本活動可動支之成本額為16,441元,相關支出清單請見表2。
表2:支出報告清單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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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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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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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費、稿費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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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影印費 |
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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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費 |
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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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 |
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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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費 |
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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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網路宣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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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費 |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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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場佈輸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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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項支出 |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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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文具圖書購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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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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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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