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少年ㄟ亮起來公益募款募款所得徵信(勸募字號第1000037783.號)

101年度「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募款
募款所得徵信暨收支報告
內政部勸募字號第1000037783號

「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募款活動自民國1011月起跑以來獲得各界廣大支持,截至1011231日止總計募得款專案總計募得款109,646元(含利息27元),扣除活動支出16,441元,實際募得款93,205
 
1:捐贈人徵信名單(詳見附檔)
 
總計募得款10萬9,646元(含利息27元),扣除活動支出1萬6,441元,實際募得款9萬3,205元。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於下列範圍內,由勸募活動所得支應:
1.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百分之十五。
2.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未逾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八。
因此,本活動可動支之成本額為16,441元,相關支出清單請見表2。
 
 
表2:支出報告清單
 
項目
金額
備註
設計費、稿費
2,000
 
印刷影印費
2,520
 
郵電費
3,735
 
交通費
1,976
 
宣傳費
3,400
含網路宣傳等
活動費
1,990
含場佈輸出等
雜項支出
820
含文具圖書購置等
 
 
 
總支出
1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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