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才是成人?結婚、生小孩才是轉大人?「轉大人指標」大翻盤

 

20歲才是成人?結婚、生小孩才是轉大人?

台灣「轉大人指標」大翻盤 調查結果公佈記者會新聞稿

轉大人=要思考   要發聲   要自立  要投票

        當兵、變聲、結婚生子、成年禮,這些過去象徵著成為大人的傳統想法,到現在台灣新世代的想像裡還是一成不變?或者早已一去不回呢!?根據英國今年6月一項調查,整理出50項轉大人指標,發現當年輕人飯後會馬上洗碗,會自己換燈泡,不向家裡拿錢時,會真正覺得自己長大了,也獨立自主。然而台灣民眾究竟是如何看待「轉大人」這件事?

        為掌握台灣社會對於青少年「轉大人」認知之態度與變化,長期致力於推動青少年政策「轉大人」的台少盟,與台北市政府兒少諮詢代表首度合作,設計出台灣版的「轉大人」問卷,並於今年(2012)8/10到8/22發起「台灣版轉大人指標大調查」,短短十天即吸引1,678人投票,由不同世代針對轉大人年齡、轉大人指標以及以了解台灣民眾對於青少年「轉大人」的態度認知,並與過去世代相比有何變化,以作為未來推動青少年政策之參考。

 

調查結果主要發現有以下三點:

1. 53%的人認為不一定要20歲才算大人,37%的二十歲以下民眾支持18歲即為大人。而其中有26%的民眾認為只是因為法令的規定,所以選擇20歲。其他七成多的民眾則認為轉大人應該是相關能力的培養,和年齡其實沒有直接關係,因此如因法定年齡的限制而剝奪青少年的轉大人資源及過程,更加突顯「世代不正義」的問題。

2. 轉大人指標大翻盤,獨立思考、尊重發言、自立生活、要投票權最重要,結婚、生子已成過去式。調查顯示轉大人認同度最高的前5名指標為「有獨立思考的能力」(65%)、「大人開始尊重你說話的權利,父母開始徵詢」(51%)、「學會忍氣吞聲,或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脾氣」(46%)、「離家自己生活,沒有與父母同住,一切靠自己打理」(42%)、「擁有投票權」(40%),顯示現今台灣民眾對於轉大人的想法,已經從過去偏重於生理變化及結婚生子的社會角色,轉變為偏重於青少年獨立思考、自主生活、社會參與等社會及公民能力的養成,恰巧反映出台灣社會價值的變化。

3.年齡越大者給予青少年自主權越薄弱調查發現:選項中「大人開始尊重你說話的權利,父母開始徵詢你的意見」,則是隨著年齡增長而遞減,呈現出世代的認同差異。是不是當我們年紀越來越大,就漸漸遺忘了當小孩時的感受?會不會是大人們掌握了權力,就不願意給年輕人或青少年更多的機會?還是因為仍存在著「年齡歧視」的世代差異?

        「自從那一天起,我自己做決定;自從那一天起,聽我說的道理…」大直高中學生陳德叡除了在記者會現場自彈自唱,以陳綺貞的《After 17》,唱出這一輩青少年的心聲與渴望外,也表示培育青少年「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是在轉大人的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他提到美國教育很重視小組討論,沒有標準答案;但是台灣教育卻仍大部分是「老師說,學生聽」,只追求在考試卷上寫下大人們認定的標準答案,這也造成台灣學生逐漸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成功大學學士學位學程高若舫認為台灣許多家長過度保護小孩,無形中讓小孩漸漸喪失了自我挑戰的空間與能力。她以自己離開台北到台南求學與打工為例,在職場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時,學會了控制自己的脾氣,不能輕易發怒;也因為離開家庭保護圈後,並學著獨立生活與自制能力。她希望大人應多給小孩自己成長與摸思索的空間,學生也應自己嘗試跳脫現有的舒適圈,不斷挑戰自己。

        玄奘大學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學系李明峯表示,現在大多數國家的集會結社、投票等都規定18歲,只有少數三個國家,包括台灣還是20歲。像是美國的青少年常常自己發覺到社區的問題後,自組非營利團體來進一步解決,但在台灣就因為政策的規定,只能限縮在學校裡,組成校內社團。明峯認為青少年有很多的創意與行動力,也想為社會努力,希望政府能修改這些年齡規定,讓青少年能夠更勇敢的為自己發聲,並追求自己的理想,讓自己適性發展。

        十二年國教民間辦公室執行長謝國清,從家長的角度也認同,轉大人的過程需要讓一個人學習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他在會中以自己的女兒為例:當她女兒親口希望父母擁有屬於自己的存摺,並學著理財與儲蓄的觀念,也樂見女兒的慢慢成熟。台灣社會一直有明顯的年齡歧視,並且喜歡用制式化的考試來鞭策小孩念書,他認為教育應該是引導,而非教導,啟發小孩的潛能,讓小孩擁有屬於自己的主見,才是我們台灣教育真正應該著力的地方。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以電影《拒絕長大的男孩》為例,認為現在小孩會有所謂的啃老族現象,在家不願外出工作,不應該怪小孩,而是大人把小孩保護太好了。台灣政策永遠都是以老人為主,吳忠泰建議社會應該合理的分配資源及發言權,他非常支持給予18歲的青少年許多義務與責任的同時, 也應讓他們享有公民權。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目前推動18歲公民投票權的最大難處在於修憲,另外就是年齡歧視的觀念。過去推動相關法令的過程中,許多成人甚至過度擔心青少年會因此而結黨組幫派。但是加拿大「解放兒童」組織就是由十幾歲孩童共同成立,開始學習為自己的權益發聲,這不只是年齡歧視,更是世代正義的問題。目前台少盟也正在積極遊說立法委員推動修法,積極爭取青少年的公民權,幫助青少年學習作自己的主人。

        從以上轉大人問卷調查結果和青少年代表、家長和教師代表的發言,台少盟表示可以清楚看到轉大人深受國家法令、年齡定義、文化及社會變遷發展所影響,且不同世代對於轉大人的看法也有差異。因此,為能落實世代正義,並協助青少年能順利轉大人成為成熟的社會公民,台少盟主張:

 1. 政府及立法部門應正視青少年的公民地位,盡速研議將民法的成年年齡、人民團體法的發起人年齡、集會遊行法的召集人年齡,以及投票權的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破除年齡歧視文化,讓青少年有更多的社會參與機會,達到權利義務相對等的世代公平正義。

2. 在高齡少子化的社會變遷下,青少年面臨的成長風險更高,因此更需依去年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強於現行的社會、教育、家庭以及媒體環境中投資轉大人相關資源。尤其十二年國教後,現代公民素養及適性輔導的配套資源的強化。

3. 師長應重視學生獨立思考能力的培養,並鼓勵學生勇於呈現自己的觀點,尊重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不能再只是考試引導教學,以制式教育限制住台灣下一代的多元發展。

4. 家長應重視尊重孩子的意見,並試著讓孩子有機會學習獨立生活,幫助孩子提早預備學習轉大人。如鼓勵青少年參與社會關懷、關注公共議題、尋找職涯規劃資源提升就業力,關懷他們打工的勞動環境、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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