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少盟新聞稿】三讀通過只是開始 一同衝刺公民複決

【台少盟新聞稿】

三讀通過只是開始 一同衝刺公民複決

民主國家吊車尾 18歲居然沒有投票權

 

媒體聯絡人:台少盟  林于聖 副秘書長 0911-779768

台少盟  楊睿德 企宣公關組長 0980-314-510

 

  17年的漫長等待,十八歲公民權終於以109票三讀通過,送出立法院。下一步,就是最後一哩路的全民複決,台少盟呼籲各界共同關注18歲公民權修憲議題,尤其在民法已修法為18歲成年、公投法也修法成18歲可投票的現況下,18歲沒有投票權已經是無比荒謬的可笑事實,亟需全體公民一起監督督促朝野各黨,以實際行動展現對年輕族群的支持。

 

  台少盟理事長林月琴表示,今天的三讀通過只是開始,所有關心青少年權益的夥伴們要繼續努力,一起衝過965萬票的公民複決門檻,讓18歲公民權成為事實,透過權利的賦予,支持鼓勵青少年朋友參與公眾事務,共同投入關注氣候變遷、租稅正義、年金改革、土地正義、政策資源投資、交通安全等攸關未來的重要議題。

 

  當有人質疑:投票年齡只差兩年有差嗎?我們要實在的提醒,每年有50多萬的19-20歲的青年正在失去表達公民權利的機會,從2015年至今,累積了300萬人次的遺憾。嚴重的少子化與高齡化社會影響下,台灣的政治決策是失衡的,重大的氣候變遷、租稅正義、年金改革、土地正義、政策資源投資、交通安全等,卻無一納入青年的聲音。

 

  17年的漫長等待,台少盟從2005年開始倡議十八歲公民權至今,始終堅持修改憲法第130條,最低投票及被選舉權的年齡應下修至十八歲。借鏡世界各國皆以十八歲為投票年齡的主流經驗,於2005年底開始研議推動降低投票年齡運動,積極主張投票年齡不應成為台灣青少年參與公民社會的阻礙,應讓18歲青少年及早擁有投票權,並營造一個支持青少年提早預備參與公眾事務的環境及參與公民社會之機制,使青少年的意見能廣納於各項公共政策決策中。

 

  我們呼籲朝野各黨正視聯合國人權公約中,兒少社會參與以及青年政治參與的銜接義務,也呼籲各界共同支持推動18歲公民權,有助於更公平、更平衡的政治決策,這是拓展公民社會參與重要的一步,也是拓寬台灣民主根基的關鍵一步。

 

  十八歲公民權運動發起人,也是現任國家人權委員葉大華,看到今日立法院院會能夠以109票全數贊成過關,將18歲公民權修憲案毫無懸念的送出立法院,她欣慰的表示,這是18歲公民權邁向歷史性的一刻!2005年開始,她與眾多公民團體拋出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議題以來,經歷各界諸多質疑與挑戰,加上我國修憲公投的高門檻,始終無法讓已是亞州最民主國家的台灣青年們接軌國際民主潮流,還權青年落實世代正義。

 

  如今歷經了17年的努力,總算等到今日讓18歲公民權修憲案走出了立法院,要一併感謝眾多公民團體、青年組織及兒少與學生代表們的努力!而修憲案是重中之重的議題,能夠讓立法院全數出席委員投下贊成票,需要靠朝野各政黨的全力支持,在此一併致謝!

 

  接下來最大的挑戰,就是要交付全民修憲公投,且通過要965萬同意票的高門檻,需要眾志方能成城,請大家支持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案,我們年底複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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