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政府說到做不到!兒約盟檢視:CRC落實不及格

政府說到做不到!兒約盟檢視:CRC落實不及格

由30個公民團體所組成的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兒約盟),22日與立法委員范雲、王婉諭、賴品妤,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痛批行政部門在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粉飾太平、自我感覺良好,並提出7大訴求,呼籲政府徹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CRC),以給台灣兒少安心成長的環境!

 

兒約盟總召集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理事長林月琴表示,經聯盟檢視,政府部門在兒童權利公約落實上仍有許多地方沒有做到,整體表現根本不及格,公部門有太多事項有待改進,舉凡對16-18歲失學、失業青少年的追蹤支持不足,高度仰賴民間社福單位提供服務;還有青少年缺乏良好的休閒育樂空間,我們的國高中生放學後,除了補習班,找不到讓家長安心的地方可以去,也讓喜歡練舞的孩子只能可憐兮兮的窩在地下道練習;還有心理輔導資源的匱乏,不足以因應日益嚴重的青少年自殺自傷問題等等,都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提出「嚴格把控兒少預算」、「檢視兒少相關法律」、「校園轉型正義」、「看見隱形被害兒少」、「正視新興兒少權益」、「讓LGBTI兒少健康長大」、「尊重兒少表意權」七大訴求,呼籲行政部門重視兒少權益。在少子女化、催生不易的現在,身兼靖娟基金會執行長及兒權盟理事長的她,更強調政府應將事故傷害防制定位為國家層級的優先政策,並應保障兒少的參與權,勿忘兒少政策的服務對象即是兒少本人!

 

剛出席聯合國會議返台的立法委員范雲認為:CRC兒童權利公約審查已第二次,但卻對早就有共識的幼兒園師生比下修,毫無回應;兒少弱勢族群(如身心障礙兒少、LGBTI兒少)之相關統計數字也仍然付之闕如,政府實在需要再更努力,未來方能針對問題提出解方。

 

立法院兒少權利促進會會長王婉諭,也剛從聯合國會議返台,表示:即便CRC內國法化至今,經過了兩次國家報告發表,我們仍有非常大的進步空間。從這次國際審查委員所提出的問題清單就可以看到,許多問題從上次審查至今皆未能改善。希望政府正視台灣兒少權利發展的未竟之業,真正的改善現況。

 

立法委員賴品妤代表接過民間意見書認為:中央單位及地方各相關單位,應該要深入了解每一位兒少代表在參與會議後的意見回饋,並時時調整,真正的落實「尊重、重視兒少表意權」,而非停留在「施捨式」的應付。

今年19歲,代表青少年族群發聲的楊姿潁指出:目前中央及地方兒少代表制度的出發點及立意良好,但實際運作上仍有許多不足之處,目前兒少會議中,仍然有成人委員跟兒少委員的差別待遇,希望政府能有積極作為及完整法案,營造友善兒少發生環境。

人本基金會馮喬蘭執行長提出:政府如果還沒能成為人權的先行者,那至少不要成為阻礙,請不要忘記,政府迴避、閃躲、粉飾的問題,都是真正會嚴重傷害到孩子的問題。

 

勵馨基金會曹宜蓁總督導回應:社會變遷與科技的發達導致兒少面臨諸多新興議題,然而政府的跟進與整體服務配套措施仍有許多不足之處,呼籲政府正視新興議題下的兒少權益,政府腳步需要快也要更細緻。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林慈偉法務主任指出:受刑人子女是「隱形的被害人」,我們期待相關單位特別是法務部與司法院,可以看見受刑人子女,就受刑人子女權益保障研議並提出相關量刑指南及替代方案。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韓宜臻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行銷企劃部主任阮美贏共同呼籲,要保護 LGBTI 等弱勢兒少,單有法規是不夠的,還要正視法規與實際落實層面的鴻溝,針對現況進行完整的調查與分析。

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CCSA秘書長洪錦芳呼籲,政府宜積極推動「親屬寄養」,安置處所評估順序應始於「親屬安置」,次為寄養家庭等,規劃符合「兒少最佳利益」之國家政策。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案研究員陳暘,針對兒少涉犯刑事案件之情形,認為第一線承辦之檢、警,本自應遵守偵查不公原則,在嫌疑人為兒童或少年時,更須注意關於兒少之資訊不得揭露。

監所關注小組陳惠敏理事長提出:台灣從來沒有自己的少年矯正教育,只要依然是由矯正署擔任唯一主管機關之下,那就依然是矯正思維優先、教育妝點的拼裝車,呼籲將我們的觸法少年視作特別少年,不能也不該放棄任何一位。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張育瑄表示:特殊教育法修法方向應要涵蓋CRPD與CRC的精神,在各項生活方面應尊重身心障礙兒少的表意權以及最佳利益。

 

兒約盟召集人、台少盟理事長林月琴總結:時隔五年的國際審查,台灣在這次的健康檢查結果不論是小毛病還是大症狀,都應審慎待之,政府切莫諱疾忌醫,找出問題,解決問題,才能將兒童權利公約在台灣落實,給台灣的兒少一個健全免受不當對待的成長環境。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