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圓愛社福」專案開始徵件,即日起至105年1月15日止
2016年度「圓愛社福」專案補助申請暨審查辦法
一、 緣起與宗旨: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針對各社福團體因大環境經濟不佳,影響募款成效,導致服務提供困難,故特別編列經費推動「圓愛社福」專案補助計畫。本補助計畫係針對國內立案之社福團體已經執行具服務成效之方案,因募款狀況不佳致影響或中斷服務,提供不足額款項之經費補助,以協力相關社福團體持續發揮服務弱勢族群之功能。
二、申請資格:凡符合本計畫宗旨,具備國內合法立案資格且有實際推動二年以上社福方案之社福機構或團體。
三、補助對象類型:
第一類:過去三年曾接受「圓愛社福」專案經費贊助之社福機構或團體
第二類:首次申請「圓愛社福」專案經費贊助之社福機構或團體
四、補助方式:各申請團體須提出依據區域特性與組織服務項目規劃之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新住民等弱勢族群之福利服務方案,方案執行已達一年以上且無任何資源協助(自籌方案)或補助資源尚不足夠之方案計畫。如為第一年執行之新方案恕不受理。
五、提案方式:申請單位需檢附下列資料:
1. 組織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 (一份)
2. 本案申請表(詳附件一)
3. 本案提案計畫書一式八份
4. 過去辦理相關業務之實績與成果
5. 申請經費補助之優先順序及經費來源
六、申請期間:民國104年12月15日(二)至105年1月15日(五)下午6點前送達台少盟。請以掛號或快遞在期限內寄達:(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36號8樓之2台少盟「圓愛社福專案小組」收(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台少盟承辦人電話:02-2369-5195轉分機11,吳小姐。
七、「圓愛社福」專案審查程序分為書面初審及複審兩個階段,
(一) 第一階段:書面初審(由台少盟負責)
(二) 第二階段:召開決審會議(由蘋果基金會董事任審查小組)
1. 由審查小組針對符合資格及書面審查之提案召開決審會議。
2. 各申請案之評審結果核定方式,以審查小組每位審查委員所作之各項審查評核分數為依據。
3. 各申請案經費分配依審查委員共同決定之各案核定金額,並於第二階段決審會議完成後,公告於台少盟官方網站上(https://www.youthrights.org.tw/),並函文告知審查結果。
(三)審查標準:
審查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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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具體內容 |
初審比重 及分數 |
複審比重 及分數 |
問題現況描述 |
計劃服務範圍之區域特性與問題及需求現況描述 |
15% |
10% |
計畫目標及內容 |
1. 計畫核心目標與解決或預防中輟問題之關係 2. 計畫執行之具體步驟、實施方法 與目標績效指標 3. 計畫內容是否符合協力弱勢族群之精神 |
35% |
30% |
預期效益 |
對NPO、服務對象、社區或社福政策之具體改變 |
15% |
30% |
計畫可行性與實績 |
計畫可行性、預算編列合理性、NPO過去辦理相關工作之實績 |
35% |
30% |
總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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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四)各單位所提之「圓愛社福」專案計畫書評核計算方式,以參與審查之每位委員所作各項評核標準分數加總,依總分排序。
(五)其他事項
1. 撥款:審核通過之贊助經費由台少盟發函公文後,直接由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於2016年初統一匯撥入各補助單位。
2. 配合事項:獲贊助之單位須配合進行審查委員期中訪視,並按時於每年7/31日前繳交期中報告紙本(一式八份)及電子檔案:每年12/31日前繳交期末書面執行成果報告紙本(一式八份)、支出明細表(一式八份)及電子檔案。相關成果報告,將於年底前公告於台少盟官方網站頁面www.youthrights.org.tw以昭公信。
3. 申請本計劃之人事費用皆不得與其他方案重覆申請。獲補助單位如有計劃人事異動情形,務必主動函文告知台少盟及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如有被申訴或查核不實情形,將視情況追繳回相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