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 01 / 30
「2015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勸募活動 募款所得與收支報告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2015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劃」公益勸募活動
募款所得與收支報告
一、勸募期間:104年1月29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
二、經費使用期間:至105年9月30日止
三、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041360309號
四、募款所得收支情形:
「2015少年ㄟ亮起來: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亮點計畫」公益募款活動自民國104年1月29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總計募得款266,064元(含利息145元),扣除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24,875元,及其他活動支出125,850元,剩餘募得款115,339元。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於下列範圍內,由勸募活動所得支應:
1. 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百分之十五。
2. 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未逾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八。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