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團體串連——青年基本法審查,青年世代不缺席!】記者會

 

【青年團體串連——青年基本法審查,青年世代不缺席!】記者會

日期:8月11日(一)09:00~10:00

 

出席人員:

世代共好協會 理事長 張育萌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副秘書長 張祐嘉

東吳島社 社長 林思愷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常務監事 陳翊晉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 理事長 蔡其曄

 

《青年基本法》即將在教文委員會逐條審查,青年團體共同串連。

       立法院預計本週四(8/14)逐條審查《青年基本法》,台灣在青年權利保障將邁出一步。過去,《青年基本法》的呼聲由民間發起。在《青年基本法》審查的前夕,青年團體也不缺席,共同串連,並向立法院提出訴求、呼籲。

以本屆立法院而言,已有38位立委提出「青年基本法草案」,已是全院的三分之一,且提案委員不分黨派,顯見本屆委員對《青年基本法》的重視。此外,《青年基本法》亦透過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提案,去年5月立法院亦召開公聽會,廣邀行政機關、民間團體,充分討論青年基本法內容與目的,行政院今年也通過院版草案。

這週四,《青年基本法》即將在教文委員會逐條審查,世代共好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東吳島社、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等青年團體串連,喊出「跨黨派理性審查 《青年基本法》儘速通過」、「青年諮詢法制化 世代參與有保障」、「落實青年主流化青年世代不缺席」、「定期公布白皮書法定青年會報頻率」「青年專責機關升格資源整合更有效」等口號,共同提出對目前青年基本法各草案的訴求與呼籲。

台灣青年政策長期處於「真空」,各部會間難以協調整合。

      台少盟副秘書長認為,台灣的青年政策長期處於「真空」,缺乏制度保障與主體性。自2004年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所主導之「青少年政策白皮書」之後,便未再有具備年齡延續性的政策規劃。相關法律與計畫方案散見於不同議題與部會,導致青年政策被切割於不同年齡、層級、目標與權責單位中,缺乏專責領導單位與法源依據,各部會間難以協調整合。

       台少盟自成立以來,即致力於推動青少年政策的制度化與主流化。早在2004年研議《青少年發展法》時,我們便響應當時青輔會將青年範圍定義為15至35歲,並積極參與政策的落實與監督。同時,我們不斷呼籲將青少年的發聲與參與納入法制,主張制定《青(少)年發展法》,並設立青年事務專責機關,讓青少年政策得以成為國家政策的主流。回顧台灣青年政策發展,大致經歷三個階段:

1.1990年代以前:以就業與治安為主,將青年視為問題對象,著重預防犯罪與社會控制。
2.1990年代末至2010年:有了《青少年政策白皮書》和「青年主流化」概念,但缺乏制度化。
3.2015年後:雖有青年政綱,但沒有結構性改革,地方青年局的進展有限。

      至今,相關法律與計畫仍散見於不同部會與議題,各自為政。這導致青年政策缺乏統一性,政策端與執行端脫鉤,難以看出青年政策的目的與成效。

 

台少盟呼籲:將15歲納入青年定義:補足18歲以下的政策空白

       此外,年齡定義不一致,特別是15至17歲的青少年經常在政策中「消失」,與聯合國1981年將「青年」定義為15至24歲的國際標準存在落差,也未能與《兒少法》的保護性措施有效銜接。歷經二十年的倡議與等待,如今,《青年基本法》終於進入立法院逐條審查階段,這是我們奮鬥多年的成果,也是台灣青年政策翻轉的關鍵契機。我們除了感到欣慰,也期盼這部法案不只是形式上的立法,而是能真正回應過去二十年來民間倡議的價值與訴求。因此,台少盟鄭重呼籲《青年基本法》應明確回應兩大方向:

  • 將15歲納入青年定義:補足18歲以下的政策空白,在就業、創業、居住、社會參與等領域上,保障青少年的權益,從以保護為主的「兒少政策」,走向以健全發展及賦權為核心的青年政策。
  • 設立行政院層級的青年專責機構:統整跨部會政策與資源,避免政策零散、資源分散,確保有統一架構、長期方向與落實機制。

        青年不該被視為「未來的主人翁」,而是「當下即應受國家政策重視的主角」。台少盟呼籲立法院,切勿再延遲,應加速審議,還權於青年,投資青年永續發展環境,讓世代正義得以落實。《青年基本法》的通過,不是終點,而是一個新的起點。這將讓青年真正成為政策的主角,引領我們邁向整合、賦權與永續的新時代。

(全文完)

  • 青年團體串聯記者會會後新聞稿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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