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長發言】就業服務法第5條「薪資透明化」公聽會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我是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張祐嘉。
針對這次公聽會,台少盟提出兩個支持、三個建議。
我們支持提高薪資揭露門檻,也支持把薪資區間的標準訂得更清楚。推動薪資透明化,是為了讓青年能判斷待遇、減少求職落差,並搭配穩定收入的保障,避免青年貧窮。
台少盟關注15至24歲的青少年,尤其是需要工作支應生活、協助家計,又缺乏求職經驗與家庭支持的人。這些處於相對脆弱處境的青年,往往更難承擔反覆求職、離職,以及收入中斷的成本。
勞動部113年調查顯示,在15至29歲、有意換工作的青少年勞工中,超過五成提到薪資與福利不符期待。這提醒我們,能否留在工作崗位,待遇是重要因素。
薪資不符期待,不一定是資訊不實。但如果連薪水多少、哪些金額有條件,都要到面試甚至到職後才知道,青少年就更難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第一個支持,是提高薪資揭露門檻。
台少盟支持勞動部提出,116年揭露門檻至少提高至五萬元的方向,也期待提出明確的修法與實施時程。
初次求職的青年,可能不知道行情,也不熟悉怎麼談薪水。資訊應在應徵前清楚提供,讓他們有依據比較工作,減少不必要的交通與時間成本。
第二個支持,是把薪資區間的標準訂清楚。
勞動部目前建議,薪資區間以不超過五千元為宜,但這仍是行政指導。
我們希望勞動部說明,五千元是依什麼資料訂出來的?如何兼顧不同職務的差異,也讓求職者能判斷實際待遇?
如果同一份工作,薪資從兩萬多寫到四萬多,仍然不知道,沒有經驗可以領多少,具備什麼條件才能領到較高薪水。區間較大時,應說明原因;不同職等、不同工作內容,也應分開標示。
接著提出三項具體建議。
第一,揭露門檻與薪資區間,都應有計算依據和固定的檢討機制。
揭露門檻可以參考《所得稅法》的做法:物價累積上漲到一定程度,免稅額就跟著調整。薪資揭露門檻,也可以事先訂好調整條件,例如連動最低工資的一定倍數,或在最低工資累積漲幅達一定比率時,就啟動調整。
至於薪資區間,也應建立一套清楚的計算公式,說明採固定金額或一定比例的理由,以及區間較大時需要補充哪些資訊,並固定每年或每兩年檢討。
讓企業知道怎麼填,也讓求職者知道這個範圍代表什麼。
第二,固定薪水和獎金,要分開寫清楚。
例如,一份工作固定薪水三萬五千元,另外八千元要達到業績才能領,就應把兩部分分開寫,避免青少年以為每個月都能領到四萬三千元。
固定能領多少、獎金如何計算、要符合什麼條件,都應說明,加班費也要另外列出。
我們也建議,判斷是否達到揭露門檻時,應先看不含這些獎金的薪資。不能因為加上要達到特定條件才領得到的獎金,就免除公開薪資的義務。
這項建議針對的是招募資訊的揭露規則,各項給付原本依法應有的工資權益,仍要維持。
第三,建立官方填報機制,掌握公告、約定與實際薪資的落差。
建議勞動部在官方平台設置填報專區,讓15至24歲青年可以填寫:徵才公告怎麼寫、面試時怎麼約定,以及實際領到多少。
這些資料經整理並保護個人資訊後,可以幫助政府看見,落差出現在哪些產業、工作型態及年齡層,補充現有調查,作為持續檢討制度的依據。
最後,我們特別提醒,不能漏掉部分工時青少年。
依勞動部114年10月資料,在15至24歲、有工作的青年當中,15.8%從事部分工時工作,也就是大約每六人就有一人。
對這群青少年而言,時薪多少和能排多少班,共同決定實際收入。即使時薪清楚,班表大幅變動,仍可能影響生活與就學。
因此,招募資訊也應說明預計工時、排班方式與變動情形,並進一步研議最低保障工作時數,以及臨時變動班表的處理方式,讓勞雇雙方事先有清楚的約定。
對未滿十八歲青少年,CRC第20號一般性意見書也提醒,要提供職業資訊與指導,協助他們銜接合適的工作。
台少盟期待,這次修法能讓處於相對脆弱處境、需要收入支持的青少年,也能看懂待遇、掌握收入,有依據地選擇工作。讓薪資透明化結合實際的勞動保障,避免青年貧窮,幫助他們逐步建立穩定生活的基礎。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