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請勿污名化公民記者與公民新聞──我們對洪素珠事件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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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請勿污名化公民記者與公民新聞──我們對洪素珠事件的呼籲

 
連署訴求:
洪素珠事件近日引發各界關注,她以公民記者之名,製作具高度族群歧視內涵的影片,不僅傷害族群關係,亦阻滯公民社會的成熟發展,應受譴責並引以為鑑。但令人遺憾的是,此一事件已成為媒體炒作與政治攻防焦點,並且波及公民記者與公民新聞,出現「被污名化」的現象。對此,我們要嚴正指出,公民新聞乃當代公民傳播權的重要實踐途徑之一,並已受到各民主國家的高度重視,污名化公民新聞不只是對公民傳播權的壓抑,更將影響民主政治的正常發展。

無可諱言,洪素珠確實以公民記者的身分產製許多作品,並曾得到公民新聞獎的肯定,現因族群議題的不當作為遭到批評與譴責,自應作為公民傳播的重要教材,供社會大眾共同省思。但個人作為並不能與公民新聞畫上等號,這就如同有媒體記者寫了一篇族群歧視的文章,難道我們要因為該篇文章就結束媒體這個機制?該受批評的顯然是文章的內容,而非媒體這個制度。

但是我們卻看到有些議論已經偏離正軌,不只批判洪素珠,更進一步污名化整個公民記者或公民新聞,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若干政治人物與媒體開始將矛頭對準洪素珠曾經發表作品的公共電視PeoPo公民新聞平台。這些人既不願好好理解公民新聞的特質,又不清楚公民新聞的運作方式,卻對公民新聞作些反射性的批判,渾然不知公民新聞已是培養公民意識、建構公民社會的利器。

在傳播科技已經把傳播權回歸公民的今天,任何公民如今都可以透過數位工具發表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因此不僅許多國家的媒體都試圖結合公民共同產製新聞,各國政府機構更開始正視公民記者的採訪需求。我國公視於2007年領先許多民主先進國家,建構開放性的PeoPo公民新聞平台,並多次為公視贏得國際榮譽,原本應該受到鼓勵才對,如今竟因一則非該平台刊登的影片遭到不必要的打壓,豈不怪哉?

公民新聞當然可能出錯,公民記者也可能出問題,就如同媒體機構可能出錯,媒體記者也可能出問題一樣。但不能因為一則公民新聞出了問題,一個公民記者出了問題,就要否定整個公民新聞與公民記者的價值。台灣的公民新聞業已在國家追求民主改革與社會正義的過程中發揮正面功能,近年來的重要議題如八八風災、大埔農地事件、反服貿運動等皆扮演重要角色,這份貢獻不容輕易抹煞與抹黑。以下是我們的嚴正呼籲:

一、 請若干政治人物自我節制,先弄清楚公民新聞的整體功能與價值,不要隨興發言、任意批評,不當干涉公視的公民新聞作業,以致斲傷公民新聞的發展生機。

二、 請若干媒體不要過度渲染洪素珠個案,以避免加重族群之間的矛盾,並公正對待公民新聞的意義與價值,以免造成社會大眾對公民記者的誤解。此時值得媒體及整體社會反思的是,如何增進族群和諧與人性尊嚴的尊重和保護。

三、 請公視不要隨若干政治人物或社會議論起舞,以切割洪素珠的避禍心態處理此一事件。相對的,應堅持獨立自主的治理原則,繼續推動並完善公民新聞機制,例如釐清公民記者的權責,落實集體監督機制等,進而讓公民傳播權得以透過公共媒體獲得充分的實踐。

發起單位: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公民行動紀錄協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獨立媒體工作者協會、優質新聞發展協會、與獨立記者朱淑娟、公民記者謝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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