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未滿18歲的兒童參與CRC?兒童報告是什麼?可以吃嗎?

  在CRC國家報告程序中,兒童必須是有效且具有意義的參與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在CRC第12號一般性建議書中,明確地承認由「兒童主導的組織」和「兒童代表」在報告程序所扮演的角色,並鼓勵締約國和非政府組織支持兒童向委員會陳述意見。委員會歡迎兒童主導的組織和兒童組織,在監督締約國執行兒童權利的過程中,提交可以反映兒童觀點和建議的書面報告和額外的口頭資料,像是兒童報告、影片、研究報告、照片和圖畫,可以呈現在同一份報告裡,或是其他相關的非政府組織所提的報告(如NGO影子報告)。

委員會要求提交意見是由兒童準備,或是可以反映兒童觀點的方式,遴選兒童參與表達意見的過程,蒐集兒童意見、詮釋以及清楚表達兒童觀點的方式,這整個過程是非常有意義的。而委員會接受兒童表達意見,須注意不得透過姓名或照片辨識兒童身分。

委員會指出,未滿18歲的兒童參與國家報告審查,主要有下列幾種不同的途徑或方式:

  1. 兒童可以自行或透過NGO,針對「評輪國家報告」或「問題清單」提出意見。
    形式不拘,可以是圖畫、照片、影片、研究報告等。可參考附件連結
  2. 在會前工作坊的會議期間,提出口頭意見。
  3. 在會前工作坊的會議期間,與委員會成員的私人會議(又稱為兒童會議)時提出意見。
  4. 參與視訊會議
  5. 參與委員會大會

 

 

◎  台灣這樣做

這些,我們也有嗎?當然有囉!我國預計在2017年11月19日至11月24日,安排相關議程如下表,並在旁邊註明參照聯合國的會議類型,以及對於兒童參與的限制,第一欄代表是否能進場或觀看,第二欄代表是否能發言。

日期 時間 內容 參與 發言

11/19

17:30~20:00

歡迎會與歡迎晚宴

 

 

審前工作會議,這就像是聯合國的「會前工作坊」

11/20

 

委員工作會議

X

X

11/20

 

委員與監察機關會議

X

X

11/20

10:40~12:00(80)

14:00~15:30(90)

委員與NGO會議

 

11/20

16:00~17:00(60)

兒少會議

兒少專屬

審查會議,這就是聯合國的「國家報告審查」

11/21

09:00~17:00

審查CRC:
總論、第一至五章

11/22

09:00~15:20

審查CRC:第六至八章

擬具結論性意見之閉門會議

11/22

15:30~17:00

擬具結論性意見

11/23

09:00~17:00

擬具結論性意見

11/24

10:00~

結論性意見發表之記者會

11/24

12:00~

午宴暨歡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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