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5/1開放申請

第三屆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申請暨審查辦法

 

一、計畫緣起:

  近三年來,臺灣平均每年約有三千名國中、國小中途輟學學生(以下簡稱:中輟生),以及近2萬名高中、高職中途離校學生(以下簡稱:中離生)。這群中輟生及中離生無法復學或繼續升學的理由50%為「家庭經濟問題」,故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簡稱:台少盟)與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合作,透過2018慈善高爾夫球賽募集善款,成立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

  計畫開辦後,我們已資助49名學員順利返校,仍發現許多學生有返校需求,故本計畫啟動第三屆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協力109學年度中輟生及中離生或中輟、中離之虞生,重返學校及穩定就學。

 

二、計畫目標:

  本計畫協助109學年度12-19歲之國中中途輟學、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中途離校或有中途輟學之虞、中途離校之虞的學生,透過返校就學金協助學員返校期間所需之生活費及學雜費用,本計畫將開辦多元課程提升學員學習力與自我生涯規劃的能力,並於每月安排關懷訪視人員定期面談或電訪支持學員穩定就學。

說明:

【中途輟學、中途離校定義】:因經濟因素阻礙無法穩定就學,目前未在學校就學者。

【中途輟學之虞、中途離校之虞定義】:因經濟因素阻礙無法穩定就學,曾有中輟或中離紀錄者導致不穩定就學。

 

三、計畫流程:

四、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經費贊助:2018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慈善高爾夫球賽

 

五、申請對象與資格:中華民國年滿12-19歲因家庭經濟弱勢,而中途輟學、中途離校或曾有中輟、中離紀錄導致不穩定就學者。(民國90年8月以後至民國97年8月以前出生者)

1.參與本計畫之學員需於109學年度返校就讀或持續就讀之國中、高中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2.同一戶籍或同住一戶限補助2人。

3.預備返校之中途輟學或中途離校學生得申請一學年補助;目前在校且曾有中途輟學或中途離校之虞學生則僅能申請一學期補助。

4.凡接受第一屆及第二屆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助資學員不得再申請。

 

六、補助名額與方式:

1.國中組(中途輟學之虞者):名額6名,補助一學期。(最高補助金額為壹萬伍仟元整)

2.國中組(中途輟預備返校者):名額4名,補助一學年。(每學期最高補助金額為壹萬伍仟元整)

3.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中途離校之虞者):名額9名,補助一學期。(最高補助金額為參萬元整)

4.高中、職組(含五專一至三年級)(中途離校預備返校者):名額6名,補助一學年。(每學期最高補助金額為參萬元整)

5.上述各組補助名額得經審查委員會依據申請暨審查辦法第九項第1點決議之。

 

七、申請期間:2020年05月01日(五)起至2020年06月12日止(五),請先線上申請,紙本相關申請文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申請方式:

1.申請方式:請先線上報名。線上報名連結

2.申請表請至台少盟官網下載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申請表推薦函,推薦函請學生邀請老師、社工或鄰里長等進行(擇一即可)推薦,相關資料請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台少盟收件後,方完成第一階段申請程序。

【郵寄地址:106011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一段177-3號2樓,青春不輟小組收】

相關申請問題請撥打0800-329-580 林小姐

3.主辦單位將預計於5月、6月召開說明會,將邀請老師、社工與有返校需求學生一同參與,協力學生完成返校計畫書。申請學員需要完成繳交返校計畫書,方能進入就學金審查會議進行審查,敬請學生注意說明會時間。

返校計畫說明會報名連結(5/22、5/29辦理)

*申請第一階段資料:線上報名、郵寄申請表及推薦函。

*申請第二階段資料:參加說明會,完成返校計畫書。

*學員參與說明會期間之交通費、誤餐費及保險費用一律由本計畫經費支應,交通補助金額以受補助學員之居住地至說明會舉辦地點之自強號票價來回最高額度計算。

4.通過計畫學員執行計畫期間不得有無故放棄學籍、中途休學、無故失聯、不參加學習課程、不繳交返校心得報名之情事,否則將視情況取消資格或追回已核撥之款項。

 

九、返校就學金審查與撥付方式:

1.由台少盟邀集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審查小組,依申請學員環境背景整體資料(60%)、返校計畫書資料占(40%)予以評分。

2.補助項目為:含生活費及學雜費。

3.生活費為按月撥付(申請一學期者撥付5個月;申請一學年者撥付10個月),學雜費憑繳費註冊單撥付(申請一學年者請附上、下學期學雜費註冊單)。

4.獲得返校就學金之學員將公布於台少盟官網,並以簡訊、e-mail通知。

 

十、學習課程:

1.通過計畫審核之學員,必須參與學習課程,學習課程內容以輔導學員提升學習動力與自我生涯規劃的能力。

2.學員參與課程期間交通費、誤餐費及保險費用一律由本計畫經費支應,交通補助金額以受補助學員之居住地至學習課程舉辦地點之自強號票價來回最高額度計算。

 

十一、其他相關事項:

1.通過計畫之學員需按返校計畫書執行,並由台少盟專案人員及推薦人協助學員返校後追關懷輔導

穩定學員就學,及提供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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